莊頭村位於柴家鄉東部,
是一個古老的村莊,
村北有新石器時期文化遺址,
縣誌稱“莊頭遺址”。
莊頭村遺址,
位於村北200平方米內1973年文物普查時,
從文化層厚度1-2米範圍內發現有石斧、隔、尖底瓶、缽等,
紋飾為繩紋、劃紋,
經考證為新石器時代文化遺物。
據說春秋時,
商君祖乙由河南內黃遷都到耿地,
二年後再次遷徙至邢,
將耿都封給他的弟弟祖丙,
祖丙建立了耿國(今河津市山王村),
使耿鄉變成了王畿之城。
今莊頭村位於耿都東郊,
當時皇室、貴族、官僚、寺觀等都雇人耕種或出佃著田地,
有官田(不負擔賦役),
有私田,
官府派有負責催收田租和管束莊客(田客)及私田莊的管理人,
叫做莊頭。
莊頭選擇溝崖和田野之間建築住宅,
叫莊宅。
莊頭對莊客和奴僕有進行壓榨和剝削的權利,
現在莊頭村就是在耿國的莊頭建宅居住的地方,
延至漢唐,
正式把管理官田莊和私田莊的人稱為“莊頭”,
是個官職名,
他們居住的宅田區就以這個官職名而命名為莊村。
“莊頭”姓什麼無可考,
今村民大都姓楊,
系明代移民。
莊頭村以古代官職名而命村名。
歷史發展了兩千七百餘年,
原先的莊頭村已變成下轄11個村民小組920戶、4000餘口人的農業村。
改革開改後,
村民創造了“民間管樂”“建築打樁”以及“蛋雞養殖”等新興產業。
建置沿革稱謂
明代——莊社裡莊頭村
清代——莊裡莊頭村
民國8年(1919年)—第一區莊頭村。
1947年4月河津解放——第五區莊頭村。
1956年3月,
全縣合併為17個鄉——柴家鄉莊頭村。
1953年全縣劃為41個鄉——莊頭鄉莊頭村。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後—柴家公社莊頭大隊。
1984年4月至今—柴家鄉莊頭村委會。
(撰文:嚴志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