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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一張桌子就能開公司,留漢大學生可這樣低成本創業

長江日報融媒體4月17日訊(記者馬輝)留漢大學生在漢創業, 必須有一間門面房嗎?住宅能不能作公司經營場所?17日, 一位想留漢創業的大學生, 向長江日報打聽有關大學生創業的優惠政策。 近一年多, 諮詢各種就業政策的大學畢業生非常多, 這名大學生問的問題相對集中。

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說, 大學生長期生活在校內, 對武漢市的創業扶持政策, 瞭解不多不全面, 有的擔心沒有註冊資金, 不能創業;有的以為辦公司必須有門面房, 自己又沒錢租房。

該人士稱, 其實, 留漢大學生創業不一定要有註冊資金。

目前, 工商部門已將註冊登記企業的門檻降到最低, 留漢大學生甚至可以“零元註冊”公司。 大學生創業也不一定要有一間門面房, 根據規定, 允許科技創新企業使用“商務秘書企業”的辦公區域, 作為自己企業的住所登記, 可以只租半間房, 甚至只租一兩張桌子。

據瞭解, “商務秘書企業”在武漢市每個區都有, 大多設在各區的創意園、工業園、科技園、創業孵化器等, 它們可向大學生提供“集中註冊地址、並接受委託, 提供代理登記、代理記帳、代理年度報告申報、代理收發申辦各類法律檔”等服務。

不少留漢大學生詢問, 自己在武漢買了住房後, 想在家中辦公司, 不知行不行。 根據現行的《武漢市企業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暫行辦法》,

電腦系統服務、資料處理、軟體和資訊服務、網路服務、文化創意、諮詢策劃、動漫遊戲設計、電子商務、翻譯服務、工業設計、股權投資經營項目的等11類企業, 可以利用武漢市的城鎮住宅, 作為經營場所。

在商住混合樓開公司, 規定比較特殊:屬於商用性質的樓層, 可以辦公司;住宅性質的樓層, 只允許上述11類公司登記註冊。

此外, 按照《湖北省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暫行規定》, 市場主體不得將下列場所用於經營場所:(一)非法建築房屋;(二)被鑒定確定為危險建築房屋的;(三)被依法徵收即將實施拆除的房屋;(四)法律法規規定不得用於住所(經營場所)的其他建築。 曾有一些業主明知門面房將被拆遷, 就低價租給新創業的大學生,

這種情況出現得較多, 請創業大學生留意。

【編輯:祝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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