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vonne
今天(4月19日), 爾康製藥發佈公告稱, 收到中國證監會湖南監管局對其行政處罰通知, 由於在2015年、2016年兩年的年度報告中共計虛增營收2.7億元、利潤2.5億元, 而被處以60萬元罰款。
公告稱, 爾康製藥於2017年8月8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調查通知書》, 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 決定對該公司立案調查。
經過8個月的調查, 中國證監會湖南監管局認為爾康製藥存在違法行為, 根據調查結果, 對爾康製藥及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 並對企業處以6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帥放文、劉愛軍處以30萬元罰款, 對其他責任人員王向峰、楊海明、帥友文、帥瑞文、高振亞、羅琅、張曲曲處以10萬元、王健、許中緣、左田芳、周伏軍、陳文獻、李義國處以3萬元罰款。
但是對於處罰金額, 許多投資者表示力度並不夠大, 對企業並起不到懲戒作用。
據公開資料顯示, 爾康製藥成立於2003年, 主營業務為藥用輔料、原料藥、成品藥三大系列產品, 目前的業務遍佈全國30多個省市自治區和東南亞及歐美各國。 2011年9月正式在深交所掛牌上市。
此前爾康製藥董事長帥放文曾通過媒體向投資者表達歉意, 並承諾將竭盡全力賠償損失, 即使拿出全部身家也在所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