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停牌、任性停牌成為了新三板發展過程中碰到的“硬釘子”。 一些掛牌公司以各種理由宣佈停牌並一再拖延複牌時間, 目前已出現停牌時間長達800多天的案例。 停牌隨意、時間過長已成為新三板頑疾之一, 引發市場參與各方強烈不滿。
股票停複牌是掛牌公司的基本權利, 具有保證投資者公平獲取資訊、防控內幕交易、防止股價異常波動等功能。 然而, 有些掛牌公司卻用停牌來“自我調節”股價, 股價一跌就以“刊登重要公告”“擬籌畫重大資產重組”等理由停牌, 以達到規避風險的目的;市場低迷, 有的掛牌公司出於維持股價的目的乾脆一停了之,
長期持續停牌使投資者交易權嚴重受損, 會導致指數失真和一定的流動性風險。 如果掛牌公司停牌只是“虛晃一槍”, 並未推出更多的實質性應對舉措, 則這種停牌不僅浪費時間也毫無意義, 複牌後依舊難逃補跌。 近期複牌的幾家掛牌公司市場選擇用腳投票, 多家公司股價跌幅超過70%。
實際上, 針對這一問題, 監管層曾設計制度予以規範, 出臺了“掛牌公司應明確恢復轉讓的最晚時點, 且暫停轉讓時間原則上不應超過3個月”的大體原則,
另外, 除了引導公司審慎啟動停牌、嚴控停牌時間外, 還需要引入有效的懲罰機制以及即時監管舉措, 必要時揮起監管大棒, 好好治治“任性停牌”這一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