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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 ST 鑫秋及相關人員被證監會罰款116萬

4月20日, ST 鑫秋(832268)公告稱, 公司及相關人員于4 月 18 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具體情況為, 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 ST 鑫秋於 2016 年 8 月 9 日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 4月18日, 證監會山東監管局決定對相關責任主體作出如下處罰:

1、責令鑫秋農業改正, 給予警告, 並處以 60 萬元罰款。

2、對張友秋給予警告, 並處以 30 萬元罰款。

3、對賀傑給予警告, 並處以 20 萬元罰款。

4、對宋洪勝、許本法、李愛國、張新燕、楊寶華給予警告, 並處以 6 萬元罰款。

公開資料顯示, 張友秋為ST鑫秋董事長及第一大股東, 賀傑為公司董事、前總經理,

宋洪勝為公司董事兼董秘, 李愛國為公司董事。 目前ST鑫秋及張友秋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犀牛之星App顯示, ST 鑫秋成立於2001年, 主營業務是各類農作物種子的繁育、加工及銷售,棉花、 被服的加工與銷售;其中農作物種子主要是棉花種子、小麥種子、玉米種子。

本文源自犀牛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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