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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明于禮

君子明于禮

鄒友湖

在咱們中國, “禮”有著非常悠久的歷史過程。 如果要探究其淵源的話, 應該是從最初的巫及其活動而來, 它是巫祝活動的儀式規程, 體現的是秩序和規矩。 發展到現在, 禮的含義更加豐富, 它不但包含基本的人類(社會)活動的儀式規程, 成為一種知識體系, 而且也包含遵守儀式規程的言語行為, 還包含體現這種知識和行為的內在修養, 甚至物化為包含“禮”的意義的錢物。 在現實社會中, “禮”作為知識體系的意義和作為建立秩序的意義, 也許不被太多的認識和關注, 但作為衡量評價一個人文明學習程度、道德修養水準的重要尺規和體現感情、關係的表現形式,

仍然廣泛地發揮著作用。 我們現在生活中常常存在的“懂不懂禮”、“守不守禮”、“有沒有禮”的詰問和評價, 都包含和體現著社會對於“禮”的一種強調與堅持。 之所以如此, 是因為“禮”對於社會來說實在有著非常重大的維護意義, 大至國家, 小至個人, 離開了“禮”, 似乎都可能導致不良後果。

所謂“明於禮”, 就是既懂得“禮”的含義, 有知識;又懂得“禮”的踐行, 有禮貌;通過知行合一, 彰顯其內在修養。 也就是說, “明”在這裡包含著三層意義, 即知禮、行禮、守禮。 知禮通過學習達成, 行禮通過言行達成, 守禮則通過修養達成。 這是人們對於“禮”的三個層次——知性、行性與德性,

共同表現為一種社會態度。 對於人而言, 是否具有這樣一種社會態度, 這種社會態度好壞如何, 決定其社會形象的優劣。 所有理智的人, 都會在意這一點, 都會把它納入自己的人格範疇, 加以追求和遵循。

我們之所以強調君子“明于禮”, 使之成為一種人格自覺, 就在於無論從歷史淵源還是從現實需要來說, 君子都必須體現出對於“禮”的堅守。 儘管“禮”的一些形式因素可能需要在與時俱進中做出必要的改革與改進, 但其基本的精神與要素卻是應該尊重和維護的。 社會不能沒有秩序, 人際不能沒有規範, 在我們還不能找到別的東西取代“禮”的秩序與規範作用的情況下, 讓“禮”繼續存在並發揮應有作用是再自然不過的事。

君子作為社會中各種素質或者多種素質相對較高的成員, 對於“禮”的認識和實踐是應該高於一般成員的。 換個角度言之, 只有在事關社會秩序和規範的重要問題上能夠達到應有高度的人, 才可以被社會認可為君子。 因為在我們的常識中, 君子必須代表社會的正能量, 成為社會的支撐者、示範者和維護者。 從某種意義來說, 社會要求所有理性的人都必須“明禮”, 更何況在社會中享有美譽和優勢的君子。

那麼, 君子該如何做到“明於禮”呢?

首先是懂“禮”。 在我們中國, “禮”所涉及的領域和範圍是相當廣泛的, 真的是一個知識系統, 我們是不是一定要把所有的“禮”都學懂弄通呢?恐怕沒有可能, 也沒有必要。 但是, 必須掌握基本的禮節、禮數和禮儀,

知道日常的待人接物的禮貌。 不管你對於“禮”的基本常識掌握得怎樣, 其核心不能丟, 核心就是“尊重”, 對任何人都必須抱持一種尊重的態度。 認識到了這一點, 其他禮數知道得稍差一點, 也不會出大問題。

其次是好“禮”。 這是“明於禮”的最具實質意義的一環。 在社會活動和日常生活中, 君子都必須從尊重他人和尊重社會出發, 遵守秩序和規範。 一言一行, 都應該符合“禮”的要求, 做到彬彬有禮, 風度優雅, 體現出應有的文化和德性修養。 退一步來說, 即使不完全中規中矩, 最起碼要尊重物件, 平等相待, 不能造成物件的人格傷害。 否則, 無以展現君子風範, 有辱君子名聲。

再次是養德。 君子無論懂禮還是好禮, 都應該源於德。

德是我們通過學習、思考、體驗等修養過程而在內心所積攢的正能量, 它驅動和指導我們去正確地認識人、認識社會、認識物件世界, 並採取合適的方式去對待和聯繫。 因此, 把德養好了, 達到相當的高度, 我們自然能夠以禮相待於所有物件, 君子風度也就油然而生, 君子形象便會燦然而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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