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蘭·昆德拉幸運地找到了使世界(生活, 存在)在藝術的眼中呈現出模糊的有效手段:幽默。 他在耶路撒冷文學獎的演講詞《人們一思索, 上帝就發笑》中解釋說:“小說的智慧跟哲學的智慧截然不同。 小說的母親不是窮理盡性, 而是幽默。 ”
而在藝術隨筆《被背叛的遺囑》中進一步動情地闡述道:“幽默:天神之光, 把世界揭示在他的道德的模棱兩可中, 將人們曝露在判斷他人時的深深的無能為之中;幽默, 為人間諸事的相對性陶然而醉, 肯定世間無肯定而享奇樂。 ”
顯然, 昆德拉的確沉醉於這種“被延期的道德判斷”中,
藝術真是個奇妙的“玩物”。 是玩物, 你就要會“玩”, 嚴肅地“玩”, 遊戲地“玩”。 那些整天板著臉孔不知所以的書, 也是不知所云。
王國維當年從哲學轉向文學, 就是發現在哲學裡他找不到“可愛”的東西, 覺得其面目可憎。 然後馮友蘭在《哲學簡史》裡就“批評”他說, 其實哲學還是很有意思的, 哲學提供的是“無用之用”。 這就是王小波說的“思維的樂趣”, “有趣”。 不過一般很難完整的讀下去, 確實面目可憎。 要讀些好玩的東西來調整下, 不然要嘔吐的。
還有一個作家卡爾維諾, 他就是這麼一個寫“好玩的東西”的作家, 王小波在師承裡第一個就寫到他。 他的《樹上的男爵》、《看不見的城市》, 《通往蜘蛛巢的小路》, 《寒冬夜行人》, 等等, 簡直太奇妙了。 他的作品決不能用來“解讀”, 否則太破壞藝術感覺了, 而只能“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