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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報告正文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報告正文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碼:600157 公司簡稱:永泰能源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 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1.2 公司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審議季度報告。

1.3 公司負責人徐培忠、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卞鵬飛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史紅雲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報告未經審計。

二、公司主要財務資料和股東變化

2.1主要財務資料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2.2截止報告期末的股東總數、前十名股東、前十名流通股東(或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2.3截止報告期末的優先股股東總數、前十名優先股股東、前十名優先股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表

□適用 √不適用

三、重要事項

3.1公司主要會計報表項目、財務指標重大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適用 □不適用

(1)資產負債項目發生較大變化原因說明:

(2)利潤項目發生較大變化原因說明:

(3)現金流量項目發生較大變化原因說明:

3.2重要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適用 □不適用

(1)公司債券情況

公司債券跟蹤評級及兌付兌息情況

報告期內, 公司2013年公司債券、2016年公司債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子公司華晨電力股份公司2016年公司債券(第一期)、2017年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未進行跟蹤評級。

公司於2018年1月31日如期兌付2012年公司債券(第二期)2018年度利息及本金並到期進行摘牌;公司於2018年3月30日如期兌付2016年公司債券(第一期)2018年度利息;2013年公司債券、2016年公司債券(第二期)(第三期)、2017年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和子公司華晨電力股份公司2016年公司債券(第一期)本報告期內不需進行付息。

各期公司債券兌付兌息不存在違約情況, 未來亦不存在按期償付風險。 截至報告期末, 公司銀行貸款本息無逾期情況。

(2)公司其他債務融資工具情況

①其他債務融資工具發行情況

——短期融資券發行情況

I、公司分別於2016年7月15日、8月2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四十七次會議和2016年第八次臨時股東大會, 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發行短期融資券的議案》, 公司向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申請註冊發行不超過40億元的短期融資券, 該項短期融資券分兩次註冊。 2016年10月17日, 公司收到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出具的《接受註冊通知書》(中市協注[2016] CP289號), 同意接受公司短期融資券第一次註冊, 註冊金額為20億元, 註冊額度自註冊通知書發出之日起2年內有效。 2017年12月15日公司發行完成2017年度第七期短期融資券, 發行金額為10億元。 至此本次註冊的短期融資券存續發行金額為10億元,

可發行額度為10億元。

2018年1月22日, 公司完成了2018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資券的發行工作, 本期短期融資券發行金額為10億元, 期限為365天, 單位面值100元, 發行利率為7%, 起息日為2018年1月22日, 兌付日為2019年1月22日。

有關上述短期融資券發行事項公司已於2016年7月16日、8月3日、10月18日, 2017年12月16日和2018年1月23日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網站(www.sse.com.cn)上進行了披露。

II、公司分別於2016年7月15日、8月2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四十七次會議和2016年第八次臨時股東大會, 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發行短期融資券的議案》, 公司向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申請註冊發行不超過40億元的短期融資券, 該項短期融資券分兩次註冊。 2017年2月10日, 公司收到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出具的《接受註冊通知書》(中市協注[2017] CP15號),

同意接受公司短期融資券第二次註冊, 註冊金額為20億元, 註冊額度自註冊通知書發出之日起2年內有效。 2017年2月22日、3月21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度第一期、第二期短期融資券的發行工作, 發行金額均為10億元;2018年2月22日, 3月21日公司按期兌付了上述兩期短期融資券本金及利息。 至此本次註冊的短期融資券存續發行金額為0億元, 可發行額度為20億元。

2018年3月19日, 公司完成了2018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資券的發行工作, 本期短期融資券發行金額為10億元, 期限為365天, 單位面值100元, 發行利率為7%, 起息日為2018年3月19日, 兌付日為2019年3月19日。

有關上述短期融資券發行事項公司已於2016年7月16日、8月3日, 2017年2月11日、2月23日、3月22日和2018年2月23日、3月20日、3月23日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網站(www.sse.com.cn)上進行了披露。

III、公司分別於2017年12月18日和2018年1月3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和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發行短期融資券的議案》,公司向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申請註冊發行不超過63億元的短期融資券。截至報告期末,本次發行短期融資券工作正在申請註冊中。

有關上述短期融資券發行事項公司已於2017年12月19日和2018年1月4日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網站(www.sse.com.cn)上進行了披露。

——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發行情況

公司分別於2017年1月24日、2月9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和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發行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的議案》。2017年6月20日,公司收到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出具的《接受註冊通知書》(中市協注[2017]PPN254號),同意接受公司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註冊,註冊金額為20億元。2017年8月18日、11月15日、12月22日公司分別發行完成2017年度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發行金額分別為3.5億元、1.8億元、10億元。至此本次註冊的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存續發行金額為15.3億元,可發行額度為4.7億元。

2018年3月29日,公司完成了2018年度第一期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工作。本期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發行金額為1億元,期限為3年,單位面值100元,發行利率為7.9%,起息日為2018年3月29日,兌付日為2021年3月29日。

有關本次發行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事項公司已於2017年1月25日、2月10日、6月22日、8月19日、11月16日、12月23日和2018年3月30日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網站(www.sse.com.cn)上進行了披露。

——資產支援證券發行情況

公司分別於2017年10月27日、11月13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和2017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所屬公司鄭州裕中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開展供熱收費收益權資產證券化的議案》,同意鄭州裕中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通過華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裕中能源供熱收費收益權資產支援專項計畫”,發行規模不超過5億元、期限不超過7年。2018年2月28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出具《關於對華金-裕中能源供熱合同債權資產支持專項計畫資產支持證券掛牌轉讓無異議的函》(上證函[2018]211號),對本次資產支持證券業務掛牌轉讓無異議。截至報告期末,本次發行資產支持證券工作正在進行中。

本次資產支持證券發行事項公司已於2017年10月28日、11月14日和2018年3月8日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網站(www.sse.com.cn)上進行了披露。

——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債權融資計畫(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發行情況

公司分別於2018年1月19日、2月6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和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發行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債權融資計畫(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的議案》,同意公司面向合格投資者發行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債權融資計畫(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總額不超過10億元、期限不超過3年。截至報告期末,本次發行債權融資計畫工作正在進行中。

有關本次債權融資計畫事項公司已於2018年1月22日、2月7日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網站(www.sse.com.cn)上進行了披露。

②其他債務融資工具付息兌付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按期兌付了到期的其他各項債務融資工具本金及利息,具體兌付情況為:

公司於2018年2月22日按期兌付了2017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資券本息,本息兌付總額為10.55億元;於2018年3月21日按期兌付了2017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資券本息,本息兌付總額為10.583億元。

有關上述其他債務融資工具付息兌付事項公司已於2018年2月23日、3月23日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網站(www.sse.com.cn)上進行了披露。

(3)華昇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股權轉讓有關事項

公司分別2017年10月27日、11月13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和2017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所屬公司轉讓華昇資產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權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同意西藏華晨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向西藏永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轉讓其所持有的華昇資產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權,轉讓價格為15.30億元。截至報告期末,本次股權轉讓事項已完成。

上述股權轉讓事項已於2017年10月28日、11月14日和2018年1月19日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網站(www.sse.com.cn)上進行了披露。

(4)對子公司增資有關事項

2018年1月22日經公司董事長批准,同意華衍物流有限公司與新投能源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共同對新投華瀛石油化工(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現金方式增資4,200萬元,其中:華衍物流有限公司新增出資2,142萬元,仍持有51%股權;新投能源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新增出資2,058萬元,仍持有49%股權。截至報告期末,本次增資事項已完成。

(5)發起設立子公司有關事項

2018年2月2日經公司董事長批准,同意張家港華興電力有限公司與山東嘉寧能源有限公司及張家港市金城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現金方式共同出資設立張家港華興長城能源有限公司,其中:張家港華興電力有限公司出資1,530萬元,持有51%股份;山東嘉寧能源有限公司出資1,170萬元,持有39%股份;張家港市金城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出資300萬元,持有10%股份。截至報告期末,本次設立公司事項已完成。

(6)控股股東2016年可交換公司債券兌付和摘牌事項

公司控股股東永泰集團有限公司於2016年2月2日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為標的發行了2016年可交換公司債券,發行金額4.4億元、期限24個月,發行日為2016年2月2日,到期日為2018年2月2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在到期日後5個交易日內兌付本金及利息。

2018年1月18日,永泰集團有限公司發行的本期債券完成了回售及相關利息支付,回售有效申報數量為3億元;2018年2月8日,本期債券完成了剩餘金額1.4億元本金及利息的兌付並予以摘牌,同時永泰集團有限公司用於本期可交換債券的交換股份和對本息償付提供擔保的無限售流通股146,558,025股申請辦理了質押解除手續。

上述事項已於2018年2月10日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網站(www.sse.com.cn)上進行了披露。

(7)控股股東更名有關事項

報告期內,公司收到控股股東永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通知,其公司名稱已由“永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變更為“永泰集團有限公司”,經營範圍已由“項目投資;銷售建築材料、電子設備、金屬材料、貴金屬。”變更為“企業管理;技術推廣、技術服務;房地產開發;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不含演出);銷售建築材料、電子設備、金屬材料、貴金屬。”。除上述變更外,公司控股股東的其他基本資訊未發生變化。上述變更事項對公司經營活動不構成影響,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之間的股權結構及控制關係均未發生變化。

有關本次控股股東更名事項公司已於2018年2月24日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網站(www.sse.com.cn)上進行了披露。

(8)終止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有關事項

因公司籌畫通過重大資產重組方式向非關聯方收購資產,經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21日起停牌並進入重大資產重組程式;2017年12月21日,公司股票申請繼續停牌;2018年1月19日和2018年2月6日,公司分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和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繼續停牌的議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21日起繼續停牌,繼續停牌時間不超過3個月。停牌期間,公司每五個交易日發佈了重大資產重組進展公告。2018年3月30日,公司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終止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議案》。因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擬收購的主要標的資產為國有資產,無法在本次重大資產重組限定的時間內履行完其規定的審批程式,為保護上市公司和廣大投資者利益,經審慎研究,公司決定終止籌畫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有關本次終止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公司已於2017年11月21日、11月28日、12月5日、12月12日、12月19日、12月26日和2018年1月3日、1月10日、1月17日、1月22日、1月24日、1月31日、2月7日、2月14日、2月28日、3月7日、3月14日、3月21日、3月28日、3月31日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網站(www.sse.com.cn)上進行了披露。

(9)關於合併報告範圍變化情況

本報告期內,公司所屬全資公司張家港華興電力有限公司投資設立的張家港華興長城能源有限公司納入公司財務報表合併範圍,公司原所屬全資公司華昇資產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權轉讓過戶完成不再納入公司財務報表合併範圍。除上述變化外,報告期內公司財務報表合併範圍無其他變化。

(10)2018年1-3月,公司電力業務實現發電量73.02億千瓦時,售電量69.22億千瓦時;公司煤炭業務實現原煤產量209.92萬噸,銷量204.47萬噸(其中:對外銷售135.98萬噸、內部銷售68.49萬噸);洗精煤產量43.74萬噸、銷量43.09萬噸;煤炭采選產品銷售收入124,467.56萬元,銷售成本47,992.13萬元,毛利76,475.43萬元;煤炭貿易量6.81萬噸。

(11)公司所屬周口隆達發電有限公司1 台66萬千瓦的燃煤機組於2018年2月12日投產發電;公司所屬張家港華興電力有限公司2台40萬千瓦的燃氣機組於2018年3月28日開工建設。截至2018年3月末,公司所屬電廠正在運營的裝機容量812萬千瓦,在建的裝機容量280萬千瓦,施工準備階段的裝機容量20萬千瓦,規劃建設的裝機容量132萬千瓦,總裝機容量1,244萬千瓦。

3.3報告期內超期未履行完畢的承諾事項

□適用 √不適用

3.4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淨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重大變動的警示及原因說明

□適用 √不適用

公司名稱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培忠

日期2018年4月26日

III、公司分別於2017年12月18日和2018年1月3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和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發行短期融資券的議案》,公司向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申請註冊發行不超過63億元的短期融資券。截至報告期末,本次發行短期融資券工作正在申請註冊中。

有關上述短期融資券發行事項公司已於2017年12月19日和2018年1月4日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網站(www.sse.com.cn)上進行了披露。

——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發行情況

公司分別於2017年1月24日、2月9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和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發行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的議案》。2017年6月20日,公司收到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出具的《接受註冊通知書》(中市協注[2017]PPN254號),同意接受公司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註冊,註冊金額為20億元。2017年8月18日、11月15日、12月22日公司分別發行完成2017年度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發行金額分別為3.5億元、1.8億元、10億元。至此本次註冊的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存續發行金額為15.3億元,可發行額度為4.7億元。

2018年3月29日,公司完成了2018年度第一期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工作。本期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發行金額為1億元,期限為3年,單位面值100元,發行利率為7.9%,起息日為2018年3月29日,兌付日為2021年3月29日。

有關本次發行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事項公司已於2017年1月25日、2月10日、6月22日、8月19日、11月16日、12月23日和2018年3月30日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網站(www.sse.com.cn)上進行了披露。

——資產支援證券發行情況

公司分別於2017年10月27日、11月13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和2017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所屬公司鄭州裕中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開展供熱收費收益權資產證券化的議案》,同意鄭州裕中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通過華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裕中能源供熱收費收益權資產支援專項計畫”,發行規模不超過5億元、期限不超過7年。2018年2月28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出具《關於對華金-裕中能源供熱合同債權資產支持專項計畫資產支持證券掛牌轉讓無異議的函》(上證函[2018]211號),對本次資產支持證券業務掛牌轉讓無異議。截至報告期末,本次發行資產支持證券工作正在進行中。

本次資產支持證券發行事項公司已於2017年10月28日、11月14日和2018年3月8日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網站(www.sse.com.cn)上進行了披露。

——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債權融資計畫(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發行情況

公司分別於2018年1月19日、2月6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和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發行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債權融資計畫(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的議案》,同意公司面向合格投資者發行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債權融資計畫(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總額不超過10億元、期限不超過3年。截至報告期末,本次發行債權融資計畫工作正在進行中。

有關本次債權融資計畫事項公司已於2018年1月22日、2月7日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網站(www.sse.com.cn)上進行了披露。

②其他債務融資工具付息兌付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按期兌付了到期的其他各項債務融資工具本金及利息,具體兌付情況為:

公司於2018年2月22日按期兌付了2017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資券本息,本息兌付總額為10.55億元;於2018年3月21日按期兌付了2017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資券本息,本息兌付總額為10.583億元。

有關上述其他債務融資工具付息兌付事項公司已於2018年2月23日、3月23日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網站(www.sse.com.cn)上進行了披露。

(3)華昇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股權轉讓有關事項

公司分別2017年10月27日、11月13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和2017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所屬公司轉讓華昇資產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權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同意西藏華晨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向西藏永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轉讓其所持有的華昇資產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權,轉讓價格為15.30億元。截至報告期末,本次股權轉讓事項已完成。

上述股權轉讓事項已於2017年10月28日、11月14日和2018年1月19日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網站(www.sse.com.cn)上進行了披露。

(4)對子公司增資有關事項

2018年1月22日經公司董事長批准,同意華衍物流有限公司與新投能源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共同對新投華瀛石油化工(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現金方式增資4,200萬元,其中:華衍物流有限公司新增出資2,142萬元,仍持有51%股權;新投能源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新增出資2,058萬元,仍持有49%股權。截至報告期末,本次增資事項已完成。

(5)發起設立子公司有關事項

2018年2月2日經公司董事長批准,同意張家港華興電力有限公司與山東嘉寧能源有限公司及張家港市金城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現金方式共同出資設立張家港華興長城能源有限公司,其中:張家港華興電力有限公司出資1,530萬元,持有51%股份;山東嘉寧能源有限公司出資1,170萬元,持有39%股份;張家港市金城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出資300萬元,持有10%股份。截至報告期末,本次設立公司事項已完成。

(6)控股股東2016年可交換公司債券兌付和摘牌事項

公司控股股東永泰集團有限公司於2016年2月2日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為標的發行了2016年可交換公司債券,發行金額4.4億元、期限24個月,發行日為2016年2月2日,到期日為2018年2月2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在到期日後5個交易日內兌付本金及利息。

2018年1月18日,永泰集團有限公司發行的本期債券完成了回售及相關利息支付,回售有效申報數量為3億元;2018年2月8日,本期債券完成了剩餘金額1.4億元本金及利息的兌付並予以摘牌,同時永泰集團有限公司用於本期可交換債券的交換股份和對本息償付提供擔保的無限售流通股146,558,025股申請辦理了質押解除手續。

上述事項已於2018年2月10日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網站(www.sse.com.cn)上進行了披露。

(7)控股股東更名有關事項

報告期內,公司收到控股股東永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通知,其公司名稱已由“永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變更為“永泰集團有限公司”,經營範圍已由“項目投資;銷售建築材料、電子設備、金屬材料、貴金屬。”變更為“企業管理;技術推廣、技術服務;房地產開發;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不含演出);銷售建築材料、電子設備、金屬材料、貴金屬。”。除上述變更外,公司控股股東的其他基本資訊未發生變化。上述變更事項對公司經營活動不構成影響,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之間的股權結構及控制關係均未發生變化。

有關本次控股股東更名事項公司已於2018年2月24日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網站(www.sse.com.cn)上進行了披露。

(8)終止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有關事項

因公司籌畫通過重大資產重組方式向非關聯方收購資產,經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21日起停牌並進入重大資產重組程式;2017年12月21日,公司股票申請繼續停牌;2018年1月19日和2018年2月6日,公司分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和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繼續停牌的議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21日起繼續停牌,繼續停牌時間不超過3個月。停牌期間,公司每五個交易日發佈了重大資產重組進展公告。2018年3月30日,公司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終止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的議案》。因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擬收購的主要標的資產為國有資產,無法在本次重大資產重組限定的時間內履行完其規定的審批程式,為保護上市公司和廣大投資者利益,經審慎研究,公司決定終止籌畫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有關本次終止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公司已於2017年11月21日、11月28日、12月5日、12月12日、12月19日、12月26日和2018年1月3日、1月10日、1月17日、1月22日、1月24日、1月31日、2月7日、2月14日、2月28日、3月7日、3月14日、3月21日、3月28日、3月31日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網站(www.sse.com.cn)上進行了披露。

(9)關於合併報告範圍變化情況

本報告期內,公司所屬全資公司張家港華興電力有限公司投資設立的張家港華興長城能源有限公司納入公司財務報表合併範圍,公司原所屬全資公司華昇資產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權轉讓過戶完成不再納入公司財務報表合併範圍。除上述變化外,報告期內公司財務報表合併範圍無其他變化。

(10)2018年1-3月,公司電力業務實現發電量73.02億千瓦時,售電量69.22億千瓦時;公司煤炭業務實現原煤產量209.92萬噸,銷量204.47萬噸(其中:對外銷售135.98萬噸、內部銷售68.49萬噸);洗精煤產量43.74萬噸、銷量43.09萬噸;煤炭采選產品銷售收入124,467.56萬元,銷售成本47,992.13萬元,毛利76,475.43萬元;煤炭貿易量6.81萬噸。

(11)公司所屬周口隆達發電有限公司1 台66萬千瓦的燃煤機組於2018年2月12日投產發電;公司所屬張家港華興電力有限公司2台40萬千瓦的燃氣機組於2018年3月28日開工建設。截至2018年3月末,公司所屬電廠正在運營的裝機容量812萬千瓦,在建的裝機容量280萬千瓦,施工準備階段的裝機容量20萬千瓦,規劃建設的裝機容量132萬千瓦,總裝機容量1,244萬千瓦。

3.3報告期內超期未履行完畢的承諾事項

□適用 √不適用

3.4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淨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重大變動的警示及原因說明

□適用 √不適用

公司名稱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培忠

日期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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