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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600651 證券簡稱:飛樂音響 編號:臨2018-019

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知於2018年4月16日以電子郵件方式發出, 會議於2018年4月26日在上海市桂林路406號1號樓12樓會議室召開。

本次會議應出席董事11名, 實際出席董事10名, 獨立董事劉升平女士因公出差未能出席, 委託獨立董事李軍先生代為出席並表決。 會議出席董事人數及召開會議程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會議審議並一致通過以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公司董事會2017年度工作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11票, 反對0票, 棄權0票。

本議案尚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二、審議通過《公司2017年度經營情況和2018年度經營計畫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11票, 反對0票, 棄權0票。

三、審議通過《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議案》;

本次會計差錯更正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資訊披露編報規則第19號——財務資訊的更正及相關披露》的規定,

使公司的會計核算更符合有關規定, 提高了公司財務資訊品質, 客觀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 董事會同意本次會計差錯更正事項。 董事會將督促公司繼續規範財務核算, 切實提高財務資訊品質, 杜絕類似情況的發生。

表決結果:同意11票, 反對0票, 棄權0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8-021)

四、審議通過《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7〕30號)的規定進行的合理變更和調整, 變更後的會計政策能更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董事會同意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事項。

表決結果:同意11票, 反對0票, 棄權0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8-022)

五、審議通過《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及摘要》;

表決結果:同意11票, 反對0票, 棄權0票。

本議案尚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及摘要》)

六、審議通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報告及正文》;

表決結果:同意11票, 反對0票, 棄權0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報告及正文》)

七、審議通過《公司2017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11票, 反對0票, 棄權0票。

本議案尚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八、審議通過《公司2017年度利潤分配的預案》;

經上會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2017年度公司實現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55,239,058.97元。

母公司本年度實現淨利潤844,964,902.37元, 按照淨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84,496,490.24元, 提取後的未分配利潤加上上一年度可供分配利潤336,031,186.57元, 減去2017年度利潤分配派發的現金紅利106,099,490.25元, 期末可供分配利潤990,400,108.45元。

董事會同意公司以利潤分配實施公告指定的股權登記日本公司的總股本為基數, 向全體股東按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17元(含稅), 剩餘未分配利潤轉入下年度未分配利潤。

表決結果:同意11票, 反對0票, 棄權0票。

本議案尚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九、審議通過《關於2018年度申請借款額度的議案》;

根據2017年度公司借款情況和2018年公司業務發展的實際需要, 董事會同意公司本部及下屬子公司在2018年度申請人民幣借款總額度為不超過409,000萬元(含本數), 歐元(或等值外幣)借款總額度為不超過11,200萬歐元(含本數)(不含並購貸款11,100萬歐元)。

公司本部及子公司2018年度申請借款額度如下:

公司本部向銀行借款總額度為不超過人民幣300,000萬元(含本數);

公司全資子公司北京申安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境內控股子公司向銀行借款總額度為不超過人民幣50,000萬元(含本數);

公司全資子公司上海亞明照明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銀行借款總額度為不超過人民幣40,000萬元(含本數);

公司全資子公司上海飛樂工程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向銀行借款總額度為不超過人民幣4,000萬元(含本數);

公司全資子公司上海飛樂投資有限公司及其境外全資子公司Inesa UK Limited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銀行借款總額度不超過人民幣15,000萬元(含本數)和不超過8,200萬歐元(或等值外幣)(含本數)。

公司全資子公司Inesa Europa Kft.向銀行借款總額度不超過3,000萬歐元(或等值外幣)(含本數)。

公司本部及各級子公司的借款額度會根據業務發展情況做調整,但公司借款總額度不發生變化。如公司借款總額度有變化,將再提請董事會審議。

上述額度有效期從2018年4月26日起至2019年召開的審議年報董事會會議就此事項做出新的決議為止。

表決結果:同意11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十、審議通過《公司為投資企業提供貸款擔保額度的議案》;

董事會同意公司為境內外子公司提供109,000萬元人民幣(含本數)和11,200萬歐元(或等值外幣)(含本數)的貸款擔保總額度(不含並購貸款擔保11,100萬歐元),其中:

公司為全資子公司北京申安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提供44,000萬元人民幣(含本數)貸款擔保額度;

公司為全資子公司湖北申安亞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提供3,000萬元人民幣(含本數)貸款擔保額度;

公司為全資子公司河南亞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提供3,000萬元人民幣(含本數)貸款擔保額度;

公司為全資子公司上海亞明照明有限公司提供40,000萬元人民幣(含本數)貸款擔保額度;

公司為全資子公司上海飛樂工程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提供4,000萬元人民幣(含本數)貸款擔保額度;

公司為全資子公司上海飛樂投資有限公司提供15,000萬元人民幣(含本數)貸款擔保額度;

公司為全資子公司Inesa UK Limited提供6,100萬歐元(或等值外幣)(含本數)的貸款擔保額度;

公司為全資子公司Feilo Malta Limited提供2,100萬歐元(或等值外幣)(含本數)的貸款擔保額度;

公司為全資子公司Inesa Europa Kft.提供3,000萬歐元(或等值外幣)(含本數)的貸款擔保額度。

上述額度有效期從公司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就此事項做出新的決議為止。

表決結果:同意11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為投資企業提供貸款擔保額度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23)

十一、審議通過《關於通過資金池對子公司下撥資金額度的議案》;

為滿足子公司業務發展的需要,同時降低企業融資成本,董事會同意公司通過資金池為子公司提供人民幣330,000萬元下撥資金額度,其中:

通過資金池為全資子公司北京申安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幣230,000萬元下撥資金額度;

通過資金池為全資子公司上海飛樂投資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幣60,000萬元下撥資金額度;

通過資金池為全資子公司上海亞明照明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幣30,000萬元下撥資金額度;

通過資金池為全資子公司上海飛樂工程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幣4,000萬元下撥資金額度;

通過資金池為全資子公司陝西飛樂智慧照明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幣3,000萬元下撥資金額度;

通過資金池為控股子公司遼寧飛樂創新節能技術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幣2,000萬元下撥資金額度;

通過資金池為全資子公司上海飛樂智慧技術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幣1,000萬元下撥資金額度。

公司通過資金池對各級子公司下撥的資金額度會根據業務發展情況做調整,但資金池下撥總額度不發生變化。如下撥資金總額有變化,將再次提請董事會審議。

以上資金池下撥資金額度的期限為一年,一年內迴圈使用。

表決結果:同意11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十二、審議通過《關於公司2018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

根據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的需要以及公司及下屬子公司與關聯人之間發生的日常關聯交易尚存在不確定性,董事會授權公司經營層決定2018年度如下日常關聯交易金額:

公司及下屬子公司與上海儀電(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下屬關聯企業發生不超過人民幣10,000萬元的日常關聯交易;

公司及下屬子公司與北京申安聯合有限公司及其下屬關聯企業發生不超過人民幣1,000萬元的日常關聯交易;

公司及下屬子公司與Havells India Limited及其下屬關聯企業發生不超過人民幣4,000萬元(或等值外幣)的日常關聯交易。

上述額度有效期從2018年4月26日起至2019年召開的審議年報董事會會議就此事項做出新的決議為止。關聯交易發生日以關聯交易合同簽署之日為准。

2018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金額未超過上一年度經審計淨資產絕對值5%,因此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本議案為關聯交易,關聯董事黃金剛先生、于東先生、莊申安先生回避表決。

表決結果:同意8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3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24)

十三、審議通過《關於續聘會計師事務所及報酬的議案》;

董事會同意2018年度公司繼續聘請上會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我公司提供年報財務審計服務和內控審計服務。

2017年度,上會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我公司提供年報財務審計服務的審計費用為人民幣224.50萬元,內控審計服務的審計費用為人民幣90萬元。

表決結果:同意11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十四、審議通過《公司2017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董事會審議通過《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根據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認定情況,於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對公司2017年度財務報告相關內部控制進行了評價,發現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存在1項重大缺陷,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存在2項重大缺陷。同時,飛樂音響財務報告流程中的期末財務報告檢查中發現了該事項,並對2017年半年報和三季度財務報告進行了差錯更正公告。公司於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發出日已完成了重大缺陷的整改工作。由於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我們認為,公司未能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體系和相關規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

董事會審閱了上會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審計師認為,由於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對實現控制目標的影響,飛樂音響於2017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和相關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

表決結果:同意11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十五、審議通過《關於回購註銷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鑒於公司激勵對象莊申剛、高文林、趙開蘭、施麗珠共4人已退休;公司激勵對象王健、梁鵬、章文、沈玉君、舒暢、於貴群共6人因個人原因離職,根據《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畫》的相關規定,其已失去本次股權激勵資格,董事會同意對其持有的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合計555,657股進行回購註銷的處理,回購價格為5.643元/股。

根據公司2015年年度股東大會通過的《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激勵計畫相關事宜的議案》,上述事項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由於公司董事項敏、謝聖軍、蘇耀康、莊申志為激勵對象,對本議案回避了表決。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4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回購登出未達到解鎖條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25)

十六、審議通過《關於回購註銷未達到第一個解鎖期解鎖條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鑒於公司未達到股權激勵計畫規定的第一個解鎖期的業績考核目標,董事會同意公司按照《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畫》回購註銷未達到第一個解鎖期解鎖條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計2,001,700股,回購價格為5.643元/股。

根據公司2015年年度股東大會通過的《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激勵計畫相關事宜的議案》,上述事項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由於公司董事項敏、謝聖軍、蘇耀康、莊申志為激勵對象,對本議案回避了表決。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4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回購登出未達到解鎖條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25)

十七、審議通過《關於變更註冊資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公司回購註銷未達到第一個解鎖期解鎖條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共計2,557,357股,公司股份總數將由991,479,668股變更為988,922,311股,公司註冊資本變更為988,922,311元人民幣。

由於上述變更註冊資本事項,董事會同意對《公司章程》作出如下修改:

原《公司章程》第六條:

“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玖億玖仟壹佰肆拾柒萬玖仟陸佰陸拾捌元。凡經公司股東大會決定並經有關部門批准進行紅股分配、公積金轉增股本、增發新股、配股或縮減註冊資本時,本條所確定的公司註冊資本應隨之作相應的變更,而不需經股東大會另行作出決議。”

現修改為:

“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玖億捌仟捌佰玖拾貳萬貳仟三佰壹拾壹元。凡經公司股東大會決定並經有關部門批准進行紅股分配、公積金轉增股本、增發新股、配股或縮減註冊資本時,本條所確定的公司註冊資本應隨之作相應的變更,而不需經股東大會另行作出決議。”

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條:

“公司普通股股份總數為991,479,668股。”

現修改為:

“公司普通股股份總數為988,922,311股。”

根據公司2015年年度股東大會通過的《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激勵計畫相關事宜的議案》,上述事項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同意11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回購登出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減資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26;《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27)

特此公告

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4月28日

公司全資子公司上海飛樂投資有限公司及其境外全資子公司Inesa UK Limited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銀行借款總額度不超過人民幣15,000萬元(含本數)和不超過8,200萬歐元(或等值外幣)(含本數)。

公司全資子公司Inesa Europa Kft.向銀行借款總額度不超過3,000萬歐元(或等值外幣)(含本數)。

公司本部及各級子公司的借款額度會根據業務發展情況做調整,但公司借款總額度不發生變化。如公司借款總額度有變化,將再提請董事會審議。

上述額度有效期從2018年4月26日起至2019年召開的審議年報董事會會議就此事項做出新的決議為止。

表決結果:同意11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十、審議通過《公司為投資企業提供貸款擔保額度的議案》;

董事會同意公司為境內外子公司提供109,000萬元人民幣(含本數)和11,200萬歐元(或等值外幣)(含本數)的貸款擔保總額度(不含並購貸款擔保11,100萬歐元),其中:

公司為全資子公司北京申安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提供44,000萬元人民幣(含本數)貸款擔保額度;

公司為全資子公司湖北申安亞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提供3,000萬元人民幣(含本數)貸款擔保額度;

公司為全資子公司河南亞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提供3,000萬元人民幣(含本數)貸款擔保額度;

公司為全資子公司上海亞明照明有限公司提供40,000萬元人民幣(含本數)貸款擔保額度;

公司為全資子公司上海飛樂工程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提供4,000萬元人民幣(含本數)貸款擔保額度;

公司為全資子公司上海飛樂投資有限公司提供15,000萬元人民幣(含本數)貸款擔保額度;

公司為全資子公司Inesa UK Limited提供6,100萬歐元(或等值外幣)(含本數)的貸款擔保額度;

公司為全資子公司Feilo Malta Limited提供2,100萬歐元(或等值外幣)(含本數)的貸款擔保額度;

公司為全資子公司Inesa Europa Kft.提供3,000萬歐元(或等值外幣)(含本數)的貸款擔保額度。

上述額度有效期從公司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就此事項做出新的決議為止。

表決結果:同意11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為投資企業提供貸款擔保額度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23)

十一、審議通過《關於通過資金池對子公司下撥資金額度的議案》;

為滿足子公司業務發展的需要,同時降低企業融資成本,董事會同意公司通過資金池為子公司提供人民幣330,000萬元下撥資金額度,其中:

通過資金池為全資子公司北京申安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幣230,000萬元下撥資金額度;

通過資金池為全資子公司上海飛樂投資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幣60,000萬元下撥資金額度;

通過資金池為全資子公司上海亞明照明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幣30,000萬元下撥資金額度;

通過資金池為全資子公司上海飛樂工程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幣4,000萬元下撥資金額度;

通過資金池為全資子公司陝西飛樂智慧照明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幣3,000萬元下撥資金額度;

通過資金池為控股子公司遼寧飛樂創新節能技術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幣2,000萬元下撥資金額度;

通過資金池為全資子公司上海飛樂智慧技術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幣1,000萬元下撥資金額度。

公司通過資金池對各級子公司下撥的資金額度會根據業務發展情況做調整,但資金池下撥總額度不發生變化。如下撥資金總額有變化,將再次提請董事會審議。

以上資金池下撥資金額度的期限為一年,一年內迴圈使用。

表決結果:同意11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十二、審議通過《關於公司2018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

根據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的需要以及公司及下屬子公司與關聯人之間發生的日常關聯交易尚存在不確定性,董事會授權公司經營層決定2018年度如下日常關聯交易金額:

公司及下屬子公司與上海儀電(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下屬關聯企業發生不超過人民幣10,000萬元的日常關聯交易;

公司及下屬子公司與北京申安聯合有限公司及其下屬關聯企業發生不超過人民幣1,000萬元的日常關聯交易;

公司及下屬子公司與Havells India Limited及其下屬關聯企業發生不超過人民幣4,000萬元(或等值外幣)的日常關聯交易。

上述額度有效期從2018年4月26日起至2019年召開的審議年報董事會會議就此事項做出新的決議為止。關聯交易發生日以關聯交易合同簽署之日為准。

2018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金額未超過上一年度經審計淨資產絕對值5%,因此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本議案為關聯交易,關聯董事黃金剛先生、于東先生、莊申安先生回避表決。

表決結果:同意8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3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24)

十三、審議通過《關於續聘會計師事務所及報酬的議案》;

董事會同意2018年度公司繼續聘請上會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我公司提供年報財務審計服務和內控審計服務。

2017年度,上會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我公司提供年報財務審計服務的審計費用為人民幣224.50萬元,內控審計服務的審計費用為人民幣90萬元。

表決結果:同意11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十四、審議通過《公司2017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董事會審議通過《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根據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認定情況,於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基準日,對公司2017年度財務報告相關內部控制進行了評價,發現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存在1項重大缺陷,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存在2項重大缺陷。同時,飛樂音響財務報告流程中的期末財務報告檢查中發現了該事項,並對2017年半年報和三季度財務報告進行了差錯更正公告。公司於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發出日已完成了重大缺陷的整改工作。由於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我們認為,公司未能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體系和相關規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

董事會審閱了上會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審計師認為,由於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對實現控制目標的影響,飛樂音響於2017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和相關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

表決結果:同意11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十五、審議通過《關於回購註銷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鑒於公司激勵對象莊申剛、高文林、趙開蘭、施麗珠共4人已退休;公司激勵對象王健、梁鵬、章文、沈玉君、舒暢、於貴群共6人因個人原因離職,根據《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畫》的相關規定,其已失去本次股權激勵資格,董事會同意對其持有的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合計555,657股進行回購註銷的處理,回購價格為5.643元/股。

根據公司2015年年度股東大會通過的《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激勵計畫相關事宜的議案》,上述事項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由於公司董事項敏、謝聖軍、蘇耀康、莊申志為激勵對象,對本議案回避了表決。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4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回購登出未達到解鎖條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25)

十六、審議通過《關於回購註銷未達到第一個解鎖期解鎖條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鑒於公司未達到股權激勵計畫規定的第一個解鎖期的業績考核目標,董事會同意公司按照《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畫》回購註銷未達到第一個解鎖期解鎖條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計2,001,700股,回購價格為5.643元/股。

根據公司2015年年度股東大會通過的《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激勵計畫相關事宜的議案》,上述事項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由於公司董事項敏、謝聖軍、蘇耀康、莊申志為激勵對象,對本議案回避了表決。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4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回購登出未達到解鎖條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25)

十七、審議通過《關於變更註冊資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公司回購註銷未達到第一個解鎖期解鎖條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共計2,557,357股,公司股份總數將由991,479,668股變更為988,922,311股,公司註冊資本變更為988,922,311元人民幣。

由於上述變更註冊資本事項,董事會同意對《公司章程》作出如下修改:

原《公司章程》第六條:

“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玖億玖仟壹佰肆拾柒萬玖仟陸佰陸拾捌元。凡經公司股東大會決定並經有關部門批准進行紅股分配、公積金轉增股本、增發新股、配股或縮減註冊資本時,本條所確定的公司註冊資本應隨之作相應的變更,而不需經股東大會另行作出決議。”

現修改為:

“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玖億捌仟捌佰玖拾貳萬貳仟三佰壹拾壹元。凡經公司股東大會決定並經有關部門批准進行紅股分配、公積金轉增股本、增發新股、配股或縮減註冊資本時,本條所確定的公司註冊資本應隨之作相應的變更,而不需經股東大會另行作出決議。”

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條:

“公司普通股股份總數為991,479,668股。”

現修改為:

“公司普通股股份總數為988,922,311股。”

根據公司2015年年度股東大會通過的《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激勵計畫相關事宜的議案》,上述事項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同意11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回購登出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減資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26;《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27)

特此公告

上海飛樂音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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