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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們會原諒作品中的越軌者?

前段時間, 日劇《賢者之愛》風靡中國互聯網。 該劇的梗概是這樣的:女二號為了成為女一號, 從小到大搶女一號的東西, 她的項鍊、她的初戀, 甚至她的父親(並導致女一號父親自殺);女一忍氣吞聲了20年, 她將女二的兒子調教成深愛自己的情人, 上演了一段母子戀, 以此報復女二……

只看這個簡單的介紹, 我們也可以感覺到這種關係設定的“變態”。 可有意思的, 觀眾卻看得異常投入, 一邊為小忠犬被虐心疼, 一邊又對女一的復仇拍手稱快。 鮮有人注意到這樣一個問題:如果現實生活中真的發生了這樣的故事,

我們還會如此叫好嗎?

事實上, 人們對於文藝作品與現實生活的態度常常是矛盾的。 現實生活中, 出軌者就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但對許多文藝作品觸及這個題材, 我們的態度卻可能不同。 比如《安娜·卡列尼娜》, 安娜明明是個出軌的女人, 但讀者看到她那種忠於自己情感的“生機勃勃”, 又不免被她打動;比如韓國一些很經典的愛情倫理片, 李政宰、李美淑的《漢城晚娘》, 裴勇俊、孫藝珍的《外出》, 全度妍、孔侑的《男與女》, 均涉及男女婚外戀, 這似乎是千夫所指, 但在導演細膩的鏡頭下, 這禁忌之戀背後有太多的委屈和無奈, 它也許無可原諒但卻能得 到理解。 再比如母子戀、父女戀, 現實生活中更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但在《洛麗塔》、《那個兇手不太冷》裡,

人們的態度卻又猶疑矛盾起來……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現實生活中我們難以容忍的現象, 一旦置換在文藝作品中就能夠得到理解甚至贊同?

《牯嶺街》裡的小四

不妨先從一部電影說起, 楊德昌的《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 電影改編自臺灣1961年真實發生的一起青少年殺人事件。 1961年6月16日的《聯合報》是這樣報導本案的:本市牯嶺街七巷底, 發生不良少年情殺案, 現年16歲的“璧玉幫”老么茅武, 因醋海興波竟持利刃將芳齡15的少女劉敏連殺5刀致死, 疑凶於殺人後並未逃逸, 且偽稱是被害者的哥哥, 但為七分局刑警陳漢英看出破綻, 旋即將其捕獲偵辦。

想想看, 如果今天你在網上讀到一則類似的新聞, 你會有怎樣的評價?冷血殺人犯,

不良少年, 缺乏教育, 沒有生命意識, 現在的青少年到底怎麼了……沒有人會同情茅武, 一方面是他的行為不值得同情, 另一方面是在如此簡短的新聞中, 他是一個面目模糊的人, 我們不知道他這樣做的具體原因、他的內心想法, 他只是一個臉譜化的大惡之人。

但如果你看的是《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 你對殺人犯小四的態度卻會複雜得多, 因為在200多分鐘的時間裡, 楊德昌賦予了小四“人心”, 小四成了一個具體的、實實在在的人。 故事發生的背景是:1949年前後, 數百萬人逃往臺灣。 然而, 在這下一代的成長過程裡, 卻發現父母正生活在對前途的未知與惶恐之中。 這些少年, 在這種不安的氣氛裡, 往往以組織幫派,

來壯大自己幼小薄弱的生存意志。

小四就是這些少年中的一員。 他有自己的兄弟, 講義氣;但他又與幫派裡的人有所不同, 他並不參與那些殘忍的打架鬥毆, 更多時候是做一個漠然的旁觀者。 父親從小給他的教育, 都是要他做一個正直的、勇敢的、不盲目屈服于權威的人, 他對正義有著混沌卻執拗的堅持。 小四被楊德昌寄寓了某種理想主義氣質。

但動盪的時代, 充滿惶恐的成人世界, 小四的這種理想氣質遭到了來自周圍世界的“捕殺”。 他非常尊敬的講義氣的幫派老大被小人害死, 他信賴的父親形象走向崩塌, 他喜歡的小明在利用她的美貌攫取她想要的東西……他將殘存的改變世界的信念寄託於小明身上, 他希望借由拯救小明來拯救因信仰坍塌瀕臨崩潰的自己。

可是小明卻不需要他的拯救:“原來你跟他們一樣, 對我好就是想改變我。 你好可笑啊, 你以為你是誰啊?我和這個世界一樣是不可改變的……”

小四用刀捅進小明的身體時, 這是一個世界觀坍塌、理想徹底破滅的少年的自戕自毀, 他的殺人不值得原諒, 但這卻也是理想主義(即便是幼稚的魯莽的血腥的)的最後謝幕。 在這樣的語境下, 我們對小四的評價, 與對茅武的評價, 截然不同。

為什麼不同?因為現實生活中那些讓我們憤怒的人或事, 往往已經標籤化了。 小三、出軌、蕩婦、拋妻棄子、殺人犯、不良少年, 一看到這些詞, 我們先入為主的全是不堪的東西, 沒有人會對這些標籤有良好的聯想, 也沒有人有耐心探究事情背後的隱情。但文藝作品與新聞的區別就在於,它有虛構的特權,它有對人心的捕捉,它讓我們走出“洞穴”。所謂“洞穴”,就是那些因為標籤化而形成的刻板印象、簡單聯想與粗糙推理。優秀的文藝作品能夠讓我們看到之前看不到或者忽略掉的東西,它殫精竭慮地想像種種斑斕的內心景象,它為我們提供了一種“視野轉變”,不斷增加、修正、豐富、深化我們對人以及人所生活的這個世界的認識。我們之所以理解小四、安娜·卡列尼娜、《賢者之愛》中的真由子,就是因為經由文藝家的視野,我們看到的不僅僅是一個個標籤化的人,我們看到了人物行為的動機,看到了人心的複雜,時代的分裂,命運的詭譎無常。

一次白日夢

一直以來,因為歷史和現實等多種複雜原因,評論界對文藝作品的“社會功能”抱有很高的期待,比如要文以載道,要深刻,要有社會批判意識,也因此,通俗小說、商業電影、通俗連續劇等常常不受評論界待見。可實際上,自從文藝誕生那一天起,它所具備的功能之一,就是娛樂。

羅賓·喬治·科林伍德的《藝術原理》將人的情感過程分為負荷階段和釋放階段,科林伍德認為情感一旦有負荷,就必須釋放,而文藝的娛樂功能就是,能夠讓人的情感在藝術所創造的虛擬情境中得到釋放,“娛樂是以不干預實際生活的方式釋放情感的一種方法”。比如恐怖小說的出現,是因為人有一種體驗恐怖的強烈需要;偵探小說是滿足人們體驗恐怖需要、崇尚力量的需要、解決疑難時理智興奮的需要和對冒險的需要。“把這些從虛擬情境中喚起的情感又在虛擬情境中釋放出來,從而使它們不大可能到實際生活中去自行釋放,這是合乎自然情理的。”

換言之,文藝的娛樂功能,近乎於一種白日夢。我們在現實生活中,或者在白日夢中產生的種種欲望—這些欲望往往無法付諸實踐,卻能夠在白日夢中得到宣洩和釋放。韋勒克和沃倫的《文學理論》繼承了賀拉斯的看法,認為文學是“甜美”(dulce)和“有用”(utile)的統一,並進行了新的闡釋:“一切藝術,對於它的合適的使用者來說,都是‘甜美’和‘有用’的。也就是說,藝術所表現的東西,優越於使用者自己進行的幻想或思考;藝術以其技巧,表現類似於使用者自己幻想或思考的東西,他們在欣賞這種表現的過程中如釋重負,得到了快感。”

這樣一來,我們就很容易理解,為什麼那些看上去幼稚之極的偶像劇能夠得到那麼多擁躉了,因為在觀影過程中我們可以代入自己,滿足幻想,釋放情感,收穫快感。同樣的道理,我們之所以能夠理解文藝作品中的某些越軌行為,除了看到人心外,還有很大的可能性來自於—他們做了我們想做而不敢做的事。

“越軌”源于對現有的法律、道德、倫理等多種秩序的冒犯和挑戰,作為社會群體中的一員,想要生存發展,就必須遵守秩序,就必須是一個理性人。理性是生存的盔甲,有時也是身心的重負,每個人都會有想掙脫理性枷鎖的某個瞬間,當然也僅僅是想想而已。但文藝作品中的那些觸犯禁忌的人卻不同,他們更多是依恃感性而活,他們不循規蹈矩,他們隨心所欲、鬼迷心竅,他們就是要把自己活得自在、活得酸爽,倫理啊道德啊他們壓根不在意。安娜·卡列尼娜想愛就愛,韓國情色片的男女主人公彼此動情就揮揮手告別家庭,《賢者之愛》裡的真由子想報復就從閨蜜兒子下手……

他們這樣做的確是危險的,但這種危險卻是甜的,刀尖上的蜂蜜的那種甜。他們敢於承受流血的代價,他們也享受到了那種刺激的甜。現實生活中我們不會去嘗試,但在文學的白日夢裡,我們經由主人公的悲歡離合體驗了一回,並且無需承擔任何道德指責。我們原諒他們,因為他們身上可能有著你我的欲望。

無須擔責的局外人

很多人喜歡毛姆的小說《月亮與六便士》,主人公思特裡克蘭德是絕大多數文藝青年崇拜的偶像。主人公本有美滿的家庭,收入不菲的職業,過著庸碌而飽暖的日子。可是有一天,毫無預兆地,他離家出走了,去了巴黎,人們都猜他搭上了新歡。結果不是,他只是想畫畫,於是拋棄原有的一切,來到塔希提島上潛心繪畫。六便士是英國價值最低的銀幣,代表現實與卑微,而月亮象徵了理想和崇高。思特裡克蘭德為了追求遙不可及的理想和崇高,竟然可以拋棄庸俗中的一切,他簡直是個英雄。

不過,我有個朋友卻不喜歡思特裡克蘭德,她的反問頗為簡單:他拋棄了一切,是活出了自己。但如果你是他的愛人,他的小孩,他的父母,他的朋友們,你會怎麼辦?你願意承擔這種選擇的結果嗎?

現實生活中,如果思特裡克蘭德還比較少見,那《飛越瘋人院》中的麥克墨菲則普遍多了。在電影中,我們均被麥克墨菲的追求自由、尊重個性、反對桎梏深深打動,與此同時,我們對護士長的冷漠、冷血恨之入骨。但鮮有人細想過,麥克墨菲在現實生活中的投影是什麼?他就是那個會順走你手機的傢伙,那個開車時不遵守交通規矩的傢伙,那個在酒吧裡調戲你女朋友的傢伙,那個醉酒後會往你的小車撒尿的傢伙……現實生活中,你真願意讓這樣的傢伙生活在你身邊嗎?

很顯然,越軌行為是把雙刃劍,不顧一切、隨心所欲背後,往往有一個千瘡百孔的爛攤子在等人收拾。我們之所以理解那些越軌者,是因為我們站在他們的立場上,我們代入的是自己,我們不是越軌行為背後的墊腳石和受害者。我們是追求真愛的安娜·卡列尼娜,而不是被戴綠帽子還被罵自私的沃倫斯基;我們是為了理想可以拋下一切的英雄,而不是一下子失去丈夫的妻子,沒有了父親的幼童;我們是被損害被侮辱最終走向歧途的苦命人,而不是斧頭下的無辜的受害者……

我們傾向于認同於追求自我的越軌者,他/她是我們的白日夢。即便越軌行為可能給他人帶來不幸,我們也是無須擔責的局外人。

也沒有人有耐心探究事情背後的隱情。但文藝作品與新聞的區別就在於,它有虛構的特權,它有對人心的捕捉,它讓我們走出“洞穴”。所謂“洞穴”,就是那些因為標籤化而形成的刻板印象、簡單聯想與粗糙推理。優秀的文藝作品能夠讓我們看到之前看不到或者忽略掉的東西,它殫精竭慮地想像種種斑斕的內心景象,它為我們提供了一種“視野轉變”,不斷增加、修正、豐富、深化我們對人以及人所生活的這個世界的認識。我們之所以理解小四、安娜·卡列尼娜、《賢者之愛》中的真由子,就是因為經由文藝家的視野,我們看到的不僅僅是一個個標籤化的人,我們看到了人物行為的動機,看到了人心的複雜,時代的分裂,命運的詭譎無常。

一次白日夢

一直以來,因為歷史和現實等多種複雜原因,評論界對文藝作品的“社會功能”抱有很高的期待,比如要文以載道,要深刻,要有社會批判意識,也因此,通俗小說、商業電影、通俗連續劇等常常不受評論界待見。可實際上,自從文藝誕生那一天起,它所具備的功能之一,就是娛樂。

羅賓·喬治·科林伍德的《藝術原理》將人的情感過程分為負荷階段和釋放階段,科林伍德認為情感一旦有負荷,就必須釋放,而文藝的娛樂功能就是,能夠讓人的情感在藝術所創造的虛擬情境中得到釋放,“娛樂是以不干預實際生活的方式釋放情感的一種方法”。比如恐怖小說的出現,是因為人有一種體驗恐怖的強烈需要;偵探小說是滿足人們體驗恐怖需要、崇尚力量的需要、解決疑難時理智興奮的需要和對冒險的需要。“把這些從虛擬情境中喚起的情感又在虛擬情境中釋放出來,從而使它們不大可能到實際生活中去自行釋放,這是合乎自然情理的。”

換言之,文藝的娛樂功能,近乎於一種白日夢。我們在現實生活中,或者在白日夢中產生的種種欲望—這些欲望往往無法付諸實踐,卻能夠在白日夢中得到宣洩和釋放。韋勒克和沃倫的《文學理論》繼承了賀拉斯的看法,認為文學是“甜美”(dulce)和“有用”(utile)的統一,並進行了新的闡釋:“一切藝術,對於它的合適的使用者來說,都是‘甜美’和‘有用’的。也就是說,藝術所表現的東西,優越於使用者自己進行的幻想或思考;藝術以其技巧,表現類似於使用者自己幻想或思考的東西,他們在欣賞這種表現的過程中如釋重負,得到了快感。”

這樣一來,我們就很容易理解,為什麼那些看上去幼稚之極的偶像劇能夠得到那麼多擁躉了,因為在觀影過程中我們可以代入自己,滿足幻想,釋放情感,收穫快感。同樣的道理,我們之所以能夠理解文藝作品中的某些越軌行為,除了看到人心外,還有很大的可能性來自於—他們做了我們想做而不敢做的事。

“越軌”源于對現有的法律、道德、倫理等多種秩序的冒犯和挑戰,作為社會群體中的一員,想要生存發展,就必須遵守秩序,就必須是一個理性人。理性是生存的盔甲,有時也是身心的重負,每個人都會有想掙脫理性枷鎖的某個瞬間,當然也僅僅是想想而已。但文藝作品中的那些觸犯禁忌的人卻不同,他們更多是依恃感性而活,他們不循規蹈矩,他們隨心所欲、鬼迷心竅,他們就是要把自己活得自在、活得酸爽,倫理啊道德啊他們壓根不在意。安娜·卡列尼娜想愛就愛,韓國情色片的男女主人公彼此動情就揮揮手告別家庭,《賢者之愛》裡的真由子想報復就從閨蜜兒子下手……

他們這樣做的確是危險的,但這種危險卻是甜的,刀尖上的蜂蜜的那種甜。他們敢於承受流血的代價,他們也享受到了那種刺激的甜。現實生活中我們不會去嘗試,但在文學的白日夢裡,我們經由主人公的悲歡離合體驗了一回,並且無需承擔任何道德指責。我們原諒他們,因為他們身上可能有著你我的欲望。

無須擔責的局外人

很多人喜歡毛姆的小說《月亮與六便士》,主人公思特裡克蘭德是絕大多數文藝青年崇拜的偶像。主人公本有美滿的家庭,收入不菲的職業,過著庸碌而飽暖的日子。可是有一天,毫無預兆地,他離家出走了,去了巴黎,人們都猜他搭上了新歡。結果不是,他只是想畫畫,於是拋棄原有的一切,來到塔希提島上潛心繪畫。六便士是英國價值最低的銀幣,代表現實與卑微,而月亮象徵了理想和崇高。思特裡克蘭德為了追求遙不可及的理想和崇高,竟然可以拋棄庸俗中的一切,他簡直是個英雄。

不過,我有個朋友卻不喜歡思特裡克蘭德,她的反問頗為簡單:他拋棄了一切,是活出了自己。但如果你是他的愛人,他的小孩,他的父母,他的朋友們,你會怎麼辦?你願意承擔這種選擇的結果嗎?

現實生活中,如果思特裡克蘭德還比較少見,那《飛越瘋人院》中的麥克墨菲則普遍多了。在電影中,我們均被麥克墨菲的追求自由、尊重個性、反對桎梏深深打動,與此同時,我們對護士長的冷漠、冷血恨之入骨。但鮮有人細想過,麥克墨菲在現實生活中的投影是什麼?他就是那個會順走你手機的傢伙,那個開車時不遵守交通規矩的傢伙,那個在酒吧裡調戲你女朋友的傢伙,那個醉酒後會往你的小車撒尿的傢伙……現實生活中,你真願意讓這樣的傢伙生活在你身邊嗎?

很顯然,越軌行為是把雙刃劍,不顧一切、隨心所欲背後,往往有一個千瘡百孔的爛攤子在等人收拾。我們之所以理解那些越軌者,是因為我們站在他們的立場上,我們代入的是自己,我們不是越軌行為背後的墊腳石和受害者。我們是追求真愛的安娜·卡列尼娜,而不是被戴綠帽子還被罵自私的沃倫斯基;我們是為了理想可以拋下一切的英雄,而不是一下子失去丈夫的妻子,沒有了父親的幼童;我們是被損害被侮辱最終走向歧途的苦命人,而不是斧頭下的無辜的受害者……

我們傾向于認同於追求自我的越軌者,他/她是我們的白日夢。即便越軌行為可能給他人帶來不幸,我們也是無須擔責的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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