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消息, 皇台酒業(000995)2017年年度董事會經營評述內容如下:
一、概述
2017年公司迎來白酒行業復蘇、一帶一路及新零售的發展機遇。 但報告期內, 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續經營能力未發生客觀改變, 處於資金短缺、官司纏身、資不抵債、連續虧損狀況, 仍在困境中砥礪前行。
因連續兩年虧損, 淨資產為負, 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經過一年的努力, 公司的發展環境得到了一定改善, 造成公司連續虧損和眾多訴訟的根源已找到, 並已拿起法律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益。 制約公司生存與發展的諸多難題已有突破或已解決,
報告期內, 公司董事會認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 嚴格執行股東大會決議, 積極推進董事會決議的實施, 不斷規範公司治理。
二、核心競爭力分析
涼州皇台酒榮獲第二屆巴拿馬特別金獎的金字招牌, "涼州皇台"商標獲得的中國馳名商標稱號, "皇台"品牌在甘肅及西北地方擁有的較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 "葡萄美酒夜光杯, 欲飲琵琶馬上催"深厚的歷史文化底蘊, 公司所在地武威地處中國釀酒葡萄最佳產區、"中國葡萄酒城"的資源優勢, 以及厚重的涼州文化是公司在白酒與葡萄酒產業上的核心競爭力。
三、公司未來發展的展望
(一)、行業競爭格局和發展趨勢
1、白酒行業
白酒行業經歷了數年的調整後, 行業出現復蘇。 行業發展從業績上看, 以中高端品牌為主導的白酒類上市公司經營業績增幅明顯;從產業資源看, 產業資源進一步向優勢企業、強勢品牌逐步集中;從行銷模式看, 隨著資訊技術的快速發展, 白酒行銷模式進一步多元化, 由於交易和支付模式不斷創新, 促使管道扁平化, 網路行銷、文化體驗行銷興起, 傳統銷售模式受到了衝擊。 白酒行業將呈現以下幾個特點與發展趨勢:
(1)中國白酒將進入中低速發展時期。
(2)消費人群和消費態勢將發生明顯變化, 80後90後的消費習慣將對白酒行銷和文化理
念帶來巨大衝擊。
(3)名優品牌白酒將更加受青睞。
(4)將更加精耕深耕化。
(5)互聯網+大資料行銷越來越重要。
(6)供給側改革對白酒行業來說是真正的去偽存真、儲優驅劣, 一邊是國民認可的真正
好酒一路狂飆, 發展得越來越好, 一邊是眾多的中小酒企、地方酒企困難重重、步履維艱。
受公司訴訟案件、存貨虧庫事件等影響, 公司生產經營受到了制約。 公司在國內上市酒企板塊中, 無論是營收、市值、毛利率、總資產、淨資產、現金流都處於絕對靠後位置, 公司融資能力非常有限, 制約了公司的發展。
2、葡萄酒行業
(1)2012-2016年, 國內葡萄酒產量略有下降,
葡萄酒產品缺乏價格競爭力, 短時期內很難有大的改觀。
(2)歐盟葡萄酒國家縮減葡萄園, 降低葡萄酒產量;中美貿易戰打響, 進口葡萄酒增加
關稅。 受此影響利好國產葡萄酒。
(3)同行"從銷量型發展朝效益型發展的轉變"非常明顯, 尤其是在行銷環節非常注重大
單採購和個性定制業務。
(二)公司發展戰略。
1、以提升公司酒業可持續經營能力為目標, 全面落實與高誠企業集團的戰略合作, 做
強做大酒業。 以雙方的產業融合度、相關性為切入點, 依託公司在白酒生產方面具備的相對優勢(如品牌價值、產品品質、生產規模、文化資源等),以及高誠集團在行銷方面具備的絕對優勢(如行銷策劃、經銷管道、與酒業相關的上下游產業等方面),進行戰略合作, 以高端"皇台文化酒"樹品牌,以中、低端消費類白酒占市場份額,共同建立經銷商網路、線上線下聯動的行銷體系,協作完成生產、供應、銷售環節的相關工作,實現優勢互補和合作雙贏。
隨著合作的深入,公司的生產經營將得到全面恢復和提升,步入產銷兩旺的良性發展軌道。
2、繼續推進重大資產重組。董事會認為,如果沒有全國性的市場視野,不借助外力發展(如戰略合作與重組),經營狀況在短期內很難得到根本改觀,為此,將繼續推進對外投資
深圳中幼教育的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受相關訴訟案件、存貨庫虧事件及相關人員涉嫌經濟犯罪案件的負面影響,或對公司戰略合作、重組進程、生產經營、未來發展產生一定影響,但董事會及管理層有決心、有信心、有思路、有能力使企業起死回生,堅定不移地持續提升盈利能力與可持續經營能力,朝最好的方向做最大的努力。
(三)2018年經營計畫
1、把控兩點。一是把握消費升級的趨勢,著眼於消費升級的社會浪潮,智造順應時代
的產品和服務。二是破局皇台酒產品體系。打破公司原有的產品體系,以新產品、中高端產品來重新啟動市場;借助公司擁有的"皇台"、"涼州"兩大系列商標、商標蘊含的歷史文化底蘊、涼州文化在中國歷史中的地位等文化元素,以"皇台牌"皇台文化酒切入中高端白酒市場,以"涼州牌"系列消費類白酒切入中低端市場,"文化與酒創新融合"驅動絲綢之路經濟帶經濟價值。
2、整體目標。實現"雙保"(淨利潤為正、淨資產為正)目標,提升盈利能力與可持續
經營能力。
3、實現扭虧為盈。
首先完成六款新品皇台文化酒的開發、上市,完成已簽訂的首單1.48億元的皇台文化酒銷售合同。這六款酒,以中國歷史上最璀璨、最強盛的六個皇朝為元素,25L大壇包裝,賦予皇台高端地位,開啟皇台"王者歸來"之路。新品皇台文化酒包括秦、漢、唐、宋、明、清系列,賦予每款產品不同的主題和包裝風格。
其次,開發面向中低端消費群體的"涼州"牌系列產品,放眼全國市場,提升公司產品在本地市場的銷量。以高端"皇台文化酒"樹品牌,中低檔"涼州牌"系列產品佔領市場份額,形成協同效應;銷售舞龍頭,釋放公司產能,實現產銷兩旺的局面。
4、以銷定產。按市場需求訂單與扭虧為盈為目標倒算成品生產計畫,同步落實成品酒
包裝生產計畫、包裝物採購計畫、包裝車間改造計畫等。
5、全面恢復8棟白酒釀造車間的生產,同步落實白酒釀造生產配套的原輔料採購計畫,
設備維修改造計畫,管網改造計畫等。
6、配套落實人力資源配備計畫,機構設置,績效考核,工資收入配套改革。
(四)可能面對的風險
1、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存在可能被暫停上市、終止上市的風險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公司的披露2017年年度報告後,深圳證券交易所將對公司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如果公司2018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繼續為負值,公司股票將被暫停上市。股票被暫停上市後,若在法定期限內披露的最近一期年度報告仍不能扭虧或淨資產仍為負值,公司股票將面臨終止上市的風險。
公司董事會提出了爭取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具體措施。
2、市場環境變化的風險
公司原有的市場基礎在武威、蘭州等甘肅市場,市場競爭異常激烈。2017年管理層更迭後,出現了銷售人員大批離職且帶走了大部分客戶的情況,同時市場的許多遺留問題也逐步曝出。2016年前任職的管理層離職前大肆進行以快速變現為目的的買贈促銷、讓利銷售、低價銷售活動,擾亂了產品價格體系,導致經銷商庫存積壓嚴重,產品不動銷,而公司丟失的大宗成品酒,或加劇了公司產品在主要銷售區域出廠價及市場價的倒掛現象,加大了銷售難度,導致2017年銷售規模較上一年度進一步萎縮。
對此,公司採取的措施是:
(1)斬斷了一切低價銷售行為,以銷售指標和效益指標考核銷售隊伍,優勝劣汰,淨化和鍛煉了隊伍;嚴控產品價格與發貨,給市場一定的時間以消化庫存產品,使產品價格在市場消化中逐步恢復。經過一年的消化,產品價格到已基本恢復到正常水準。2018年春節後,已出現價格企穩且銷量擴大的跡象。
(2)推行酒業主導、適度擴張的業務戰略。堅定不移與高誠集團進行戰略合作,以高端"皇台文化酒"啟動皇台品牌,釋放公司的產能,實現產銷兩旺的良性迴圈。
(3)逐步建立線上線下聯動的行銷體系,改變以往只做線下銷售,不注重線上銷售的做法,不顧成本在本土市場死拼爛打,不放眼全國市場、忽視電商、微商等新的行銷方式的做法。
3、重大未決訴訟風險
(1)蘭州銀行案。案件詳情詳見本公司2017年04月21日、2016年11月31日、2016年10月
18日、披露於《證券時報》、巨潮資訊網的相關公告,公告編號:2017-24、2016-93、2016-65。
2016年11月蘭州銀行武威分行因借款糾紛將公司和子公司甘肅日新皇台酒銷售有限公司起訴至武威中院。2017年4月20日,經武威中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和解協定,約定公司和子公司甘肅日新皇台酒銷售有限公司分別在2017年6月30日和2017年9月30日之前還清蘭州銀行武威分行借款本金1575萬元和1279.56萬元,以及相應的利息。公司正在積極籌措資金履行付款義務。
(2)無錫梅林案。案件詳情詳見本公司2017年5月13日、2017年5月12日、2016年12月24
日、2017年9月21日披露於《證券時報》、巨潮資訊網的相關公告,公告編號:2017-37、2017-36、2016-65、2016-99、2016-57。
無錫市梅林彩印包裝廠以公司欠付其貨款為由,將公司起訴至武威市中級人民法院。武威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後,公司在上訴過程中與無錫市梅林彩印包裝廠達成和解協定。
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2017)甘民終21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
1、撤銷武威市中級人民法院(2016)甘06民初47號民事判決;
2、准許無錫市梅林彩印包裝廠撤回起訴。
鑒於公司未能按照和解協議履行義務,案件進入強制執行過程,2017年7月20日武威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2017)甘06民初60號之一《民事裁定書》和(2017)甘06執保23號《保全案件執行情況告知書》,保全公司財產14235242.18元,凍結了公司3個銀行帳戶,輪後查封公司二處房產。
同時,在案件執行過程中,公司發現本案存在重大隱情,不但不存在對無錫市梅林彩印包裝廠欠款的事實,反而無錫市梅林彩印包裝廠尚存在價值127萬餘元的包裝物未向公司供貨。其中因公司原內部人員存在涉嫌侵佔公司財產的犯罪嫌疑。公司於2017年9月8日,向涼州區公安局經濟犯罪偵察大隊報案。2017年11月3日涼州區公安局向公司送達涼公(經)立告字(2017)2387號《立案告知單》,並向武威中院送達了該《立案告知單》。現涼州區公安局經偵大隊立案的刑事案件處於偵查階段。
(4)美國美百事有限責任公司訴我司土地租賃合同糾紛(2017甘06民初字第116號)案。
案值1209.14萬元。
現本案已移送至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審理,截至目前,公司並未接到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原告美國美百事有限公司起訴皇台酒業返還租賃費的應訴通知。公司對本案結果及可能涉及的索賠事項暫時無法做出判斷,最終結果以人民法院的判決為准。
(5)廣東益潤貿易有限公司訴公司和上海鑫脈債權債務概括轉移合同糾紛一案(2017粵
5202民初1648號)案。案值3834.29萬元。
原告廣東益潤貿易有限公司將公司起訴至揭陽市榕城區人民法院,訴請公司向其支付欠款本金3342.2萬元,支付利息492.1萬元。本案目前尚未開庭。
(6)股民索賠案。
①第一批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發回重審的袁琴美、陳海華2起案件。案件詳情詳見本公
司2018年1月5日披露於《證券時報》、巨潮資訊網的相關公告,公告編號:2018-25、2018-2、2017-53、2017-23。案件標的為:袁琴美案21,669,377元,陳海華646,662.70元,合計:22,316,039.7元。本案二審以一審事實不清為由發回重審。發回重審後至今尚未開庭審理,公司無法預判本案的最終結果,以人民法院的最終判決結果為准。
②第一批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10起案件中已經進入執行程式的8起案件具體情況。案件
公司正與8名當事人的代理律師協商,擬以相應價值的公司產品向8名當事人做出相應賠付。
對於上述第一批10起訴訟案,公司已根據一審判決書,將案件受理費173,892元計入當期管理費用,賠償款22,933,918.72元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影響公司2017年度損益23,107,810.72元。
③第二批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11起案件中的8起上訴案件。案件詳情詳見本公司2018年
1月4日披露於《證券時報》、巨潮資訊網的相關公告,公告編號:2018-2。
第二批訴訟案:2017年8月11名個人投資者因公司資訊披露違法違規一事受到損失向公司發起11起投資損失賠償訴訟,要求公司賠償損失1,316,834.16元。2017年12月20日,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系列案件其中8起訴訟做出一審判決,裁定公司賠付原告損失967,872.45元,承擔訴訟費20,467.00元。公司根據8起訴訟一審判決結果和未判決的3起訴訟的預計財務影響計提預計負債1,155,964.55元計入當期損益。公司目前正在進行上訴。
④第二批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11起案件中已經開庭但尚未做出判決的3起一審案件,共
計167625.95元。
⑤第三批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14起一審案。案件詳情詳見本公司2018年1月30日披露於
《證券時報》、巨潮資訊網的相關公告,公告編號:2018-14。
14名原告提出賠償經濟損失3,094,840.68元。該案尚處於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審理過程中,已開庭審理,尚未做出判決。公司根據同類訴訟的審判結果預計該系列訴訟的財務影響計提預計負債3,094,840.68元計入當期損益。
(7)宜賓圓明園案。案值1042.2萬元。案件詳情詳見本公司2018年1月16日披露于《證券時
報》、巨潮資訊網的相關公告,公告編號:2018-4。
2017年8月,四川省宜賓圓明園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買賣合同糾紛案向公司提起(2017)甘06民初90號訴訟。公司根據一審判決結果預計違約金770,739.76元和訴訟費83,831.00元計入當期損益。該案件公司累計預計負債854,570.76元。現本案二審尚未開庭。
對於以上訴訟案件,公司將遵循尊重事實、尊重判決的原則,一方面積極多管道籌措資金歸還應當歸還的債務,另一方面在訴訟過程中積極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公司財務風險
受制於公司經營規模,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持續為負、銀行借款全部逾期、流動負債遠大於流動資產,公司自我償債能力薄弱。同時外部融資失信嚴重,貸款銀行和供應商不斷通過訴訟手段催收債權。公司過大的資金缺口和高額利息費用負擔而存在財務風險。
對策措施:
(1)公司大股東對公司發展前景依然充滿信心,承諾在2018年繼續給予公司資金方面的大力支持,以緩解生產經營之需及償還到期銀行債務等。同時,積極與金融機構合作,建立良好的銀企關係,爭取改善公司融資環境。2018年公司資金流不會出現斷鏈。
(2)公司將積極落實與高誠集團的戰略合作,落實首單1.484億元的銷售合同,通過合
同的落實,促進酒業進入產銷兩旺的良性迴圈軌道。
(3)公司將積極通過自營銷售去庫存、提銷量,鞏固本地市場,提高市場佔有率,實現
營業收入穩步增長,積極監控、開源節流、減少其他與經營活動無關的現金開支,使現金流量淨額趨於流暢。
5、公司被強制搬遷改造的風險
2014年《意見》下發後,要求本公司在內的出城入園企業於2016年年底前完成搬遷改造工作。由於公司尚未依法取得搬遷用地,且企業自身處於銷售下滑、資金短缺、融資困難、訴訟眾多的經營困境之中;同時現有產能利用率較低,且銷售不振;公司的工作重心是提振銷售,扭虧增盈,提升盈利能力與可持續經營能力,暫不宜擴大產能和投資實施搬遷改造專案。
2017年,公司已完成了鍋爐改造,白酒釀造生產已經恢復,公司不存在被強制搬遷改造的風險,出城入園事項對公司2018年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不產生重大影響。
綜上所述,董事會認為:公司的生產經營能力是持續的,不會存在因異常原因導致停工、停產的風險;並深信隨著公司財產被侵佔案件的偵破和經濟損失的追討,未決訴訟案件的妥善解決,與高誠集團戰略合作的落實,以及對外投資中幼教育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的進展,公司必將進入可持續發展的良性發展軌道。董事會及管理層有決心、有信心、有思路、有能力把公司做好,一定能夠帶領全體員工走出困境,重塑輝煌!風險提示:上述經營計畫、經營目標、風險預測等並不代表公司對2018年度的盈利預測,能否實現取決於市場狀況變化、經營團隊的努力程度、大股東對公司資金等方面的支援力度、公安機關對公司財產被侵佔所涉經濟犯罪案件的追查力度等多種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敬請投資者注意風險。
以高端"皇台文化酒"樹品牌,以中、低端消費類白酒占市場份額,共同建立經銷商網路、線上線下聯動的行銷體系,協作完成生產、供應、銷售環節的相關工作,實現優勢互補和合作雙贏。隨著合作的深入,公司的生產經營將得到全面恢復和提升,步入產銷兩旺的良性發展軌道。
2、繼續推進重大資產重組。董事會認為,如果沒有全國性的市場視野,不借助外力發展(如戰略合作與重組),經營狀況在短期內很難得到根本改觀,為此,將繼續推進對外投資
深圳中幼教育的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受相關訴訟案件、存貨庫虧事件及相關人員涉嫌經濟犯罪案件的負面影響,或對公司戰略合作、重組進程、生產經營、未來發展產生一定影響,但董事會及管理層有決心、有信心、有思路、有能力使企業起死回生,堅定不移地持續提升盈利能力與可持續經營能力,朝最好的方向做最大的努力。
(三)2018年經營計畫
1、把控兩點。一是把握消費升級的趨勢,著眼於消費升級的社會浪潮,智造順應時代
的產品和服務。二是破局皇台酒產品體系。打破公司原有的產品體系,以新產品、中高端產品來重新啟動市場;借助公司擁有的"皇台"、"涼州"兩大系列商標、商標蘊含的歷史文化底蘊、涼州文化在中國歷史中的地位等文化元素,以"皇台牌"皇台文化酒切入中高端白酒市場,以"涼州牌"系列消費類白酒切入中低端市場,"文化與酒創新融合"驅動絲綢之路經濟帶經濟價值。
2、整體目標。實現"雙保"(淨利潤為正、淨資產為正)目標,提升盈利能力與可持續
經營能力。
3、實現扭虧為盈。
首先完成六款新品皇台文化酒的開發、上市,完成已簽訂的首單1.48億元的皇台文化酒銷售合同。這六款酒,以中國歷史上最璀璨、最強盛的六個皇朝為元素,25L大壇包裝,賦予皇台高端地位,開啟皇台"王者歸來"之路。新品皇台文化酒包括秦、漢、唐、宋、明、清系列,賦予每款產品不同的主題和包裝風格。
其次,開發面向中低端消費群體的"涼州"牌系列產品,放眼全國市場,提升公司產品在本地市場的銷量。以高端"皇台文化酒"樹品牌,中低檔"涼州牌"系列產品佔領市場份額,形成協同效應;銷售舞龍頭,釋放公司產能,實現產銷兩旺的局面。
4、以銷定產。按市場需求訂單與扭虧為盈為目標倒算成品生產計畫,同步落實成品酒
包裝生產計畫、包裝物採購計畫、包裝車間改造計畫等。
5、全面恢復8棟白酒釀造車間的生產,同步落實白酒釀造生產配套的原輔料採購計畫,
設備維修改造計畫,管網改造計畫等。
6、配套落實人力資源配備計畫,機構設置,績效考核,工資收入配套改革。
(四)可能面對的風險
1、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存在可能被暫停上市、終止上市的風險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公司的披露2017年年度報告後,深圳證券交易所將對公司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如果公司2018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繼續為負值,公司股票將被暫停上市。股票被暫停上市後,若在法定期限內披露的最近一期年度報告仍不能扭虧或淨資產仍為負值,公司股票將面臨終止上市的風險。
公司董事會提出了爭取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具體措施。
2、市場環境變化的風險
公司原有的市場基礎在武威、蘭州等甘肅市場,市場競爭異常激烈。2017年管理層更迭後,出現了銷售人員大批離職且帶走了大部分客戶的情況,同時市場的許多遺留問題也逐步曝出。2016年前任職的管理層離職前大肆進行以快速變現為目的的買贈促銷、讓利銷售、低價銷售活動,擾亂了產品價格體系,導致經銷商庫存積壓嚴重,產品不動銷,而公司丟失的大宗成品酒,或加劇了公司產品在主要銷售區域出廠價及市場價的倒掛現象,加大了銷售難度,導致2017年銷售規模較上一年度進一步萎縮。
對此,公司採取的措施是:
(1)斬斷了一切低價銷售行為,以銷售指標和效益指標考核銷售隊伍,優勝劣汰,淨化和鍛煉了隊伍;嚴控產品價格與發貨,給市場一定的時間以消化庫存產品,使產品價格在市場消化中逐步恢復。經過一年的消化,產品價格到已基本恢復到正常水準。2018年春節後,已出現價格企穩且銷量擴大的跡象。
(2)推行酒業主導、適度擴張的業務戰略。堅定不移與高誠集團進行戰略合作,以高端"皇台文化酒"啟動皇台品牌,釋放公司的產能,實現產銷兩旺的良性迴圈。
(3)逐步建立線上線下聯動的行銷體系,改變以往只做線下銷售,不注重線上銷售的做法,不顧成本在本土市場死拼爛打,不放眼全國市場、忽視電商、微商等新的行銷方式的做法。
3、重大未決訴訟風險
(1)蘭州銀行案。案件詳情詳見本公司2017年04月21日、2016年11月31日、2016年10月
18日、披露於《證券時報》、巨潮資訊網的相關公告,公告編號:2017-24、2016-93、2016-65。
2016年11月蘭州銀行武威分行因借款糾紛將公司和子公司甘肅日新皇台酒銷售有限公司起訴至武威中院。2017年4月20日,經武威中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和解協定,約定公司和子公司甘肅日新皇台酒銷售有限公司分別在2017年6月30日和2017年9月30日之前還清蘭州銀行武威分行借款本金1575萬元和1279.56萬元,以及相應的利息。公司正在積極籌措資金履行付款義務。
(2)無錫梅林案。案件詳情詳見本公司2017年5月13日、2017年5月12日、2016年12月24
日、2017年9月21日披露於《證券時報》、巨潮資訊網的相關公告,公告編號:2017-37、2017-36、2016-65、2016-99、2016-57。
無錫市梅林彩印包裝廠以公司欠付其貨款為由,將公司起訴至武威市中級人民法院。武威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後,公司在上訴過程中與無錫市梅林彩印包裝廠達成和解協定。
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2017)甘民終21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
1、撤銷武威市中級人民法院(2016)甘06民初47號民事判決;
2、准許無錫市梅林彩印包裝廠撤回起訴。
鑒於公司未能按照和解協議履行義務,案件進入強制執行過程,2017年7月20日武威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2017)甘06民初60號之一《民事裁定書》和(2017)甘06執保23號《保全案件執行情況告知書》,保全公司財產14235242.18元,凍結了公司3個銀行帳戶,輪後查封公司二處房產。
同時,在案件執行過程中,公司發現本案存在重大隱情,不但不存在對無錫市梅林彩印包裝廠欠款的事實,反而無錫市梅林彩印包裝廠尚存在價值127萬餘元的包裝物未向公司供貨。其中因公司原內部人員存在涉嫌侵佔公司財產的犯罪嫌疑。公司於2017年9月8日,向涼州區公安局經濟犯罪偵察大隊報案。2017年11月3日涼州區公安局向公司送達涼公(經)立告字(2017)2387號《立案告知單》,並向武威中院送達了該《立案告知單》。現涼州區公安局經偵大隊立案的刑事案件處於偵查階段。
(4)美國美百事有限責任公司訴我司土地租賃合同糾紛(2017甘06民初字第116號)案。
案值1209.14萬元。
現本案已移送至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審理,截至目前,公司並未接到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原告美國美百事有限公司起訴皇台酒業返還租賃費的應訴通知。公司對本案結果及可能涉及的索賠事項暫時無法做出判斷,最終結果以人民法院的判決為准。
(5)廣東益潤貿易有限公司訴公司和上海鑫脈債權債務概括轉移合同糾紛一案(2017粵
5202民初1648號)案。案值3834.29萬元。
原告廣東益潤貿易有限公司將公司起訴至揭陽市榕城區人民法院,訴請公司向其支付欠款本金3342.2萬元,支付利息492.1萬元。本案目前尚未開庭。
(6)股民索賠案。
①第一批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發回重審的袁琴美、陳海華2起案件。案件詳情詳見本公
司2018年1月5日披露於《證券時報》、巨潮資訊網的相關公告,公告編號:2018-25、2018-2、2017-53、2017-23。案件標的為:袁琴美案21,669,377元,陳海華646,662.70元,合計:22,316,039.7元。本案二審以一審事實不清為由發回重審。發回重審後至今尚未開庭審理,公司無法預判本案的最終結果,以人民法院的最終判決結果為准。
②第一批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10起案件中已經進入執行程式的8起案件具體情況。案件
公司正與8名當事人的代理律師協商,擬以相應價值的公司產品向8名當事人做出相應賠付。
對於上述第一批10起訴訟案,公司已根據一審判決書,將案件受理費173,892元計入當期管理費用,賠償款22,933,918.72元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影響公司2017年度損益23,107,810.72元。
③第二批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11起案件中的8起上訴案件。案件詳情詳見本公司2018年
1月4日披露於《證券時報》、巨潮資訊網的相關公告,公告編號:2018-2。
第二批訴訟案:2017年8月11名個人投資者因公司資訊披露違法違規一事受到損失向公司發起11起投資損失賠償訴訟,要求公司賠償損失1,316,834.16元。2017年12月20日,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系列案件其中8起訴訟做出一審判決,裁定公司賠付原告損失967,872.45元,承擔訴訟費20,467.00元。公司根據8起訴訟一審判決結果和未判決的3起訴訟的預計財務影響計提預計負債1,155,964.55元計入當期損益。公司目前正在進行上訴。
④第二批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11起案件中已經開庭但尚未做出判決的3起一審案件,共
計167625.95元。
⑤第三批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14起一審案。案件詳情詳見本公司2018年1月30日披露於
《證券時報》、巨潮資訊網的相關公告,公告編號:2018-14。
14名原告提出賠償經濟損失3,094,840.68元。該案尚處於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審理過程中,已開庭審理,尚未做出判決。公司根據同類訴訟的審判結果預計該系列訴訟的財務影響計提預計負債3,094,840.68元計入當期損益。
(7)宜賓圓明園案。案值1042.2萬元。案件詳情詳見本公司2018年1月16日披露于《證券時
報》、巨潮資訊網的相關公告,公告編號:2018-4。
2017年8月,四川省宜賓圓明園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買賣合同糾紛案向公司提起(2017)甘06民初90號訴訟。公司根據一審判決結果預計違約金770,739.76元和訴訟費83,831.00元計入當期損益。該案件公司累計預計負債854,570.76元。現本案二審尚未開庭。
對於以上訴訟案件,公司將遵循尊重事實、尊重判決的原則,一方面積極多管道籌措資金歸還應當歸還的債務,另一方面在訴訟過程中積極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公司財務風險
受制於公司經營規模,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持續為負、銀行借款全部逾期、流動負債遠大於流動資產,公司自我償債能力薄弱。同時外部融資失信嚴重,貸款銀行和供應商不斷通過訴訟手段催收債權。公司過大的資金缺口和高額利息費用負擔而存在財務風險。
對策措施:
(1)公司大股東對公司發展前景依然充滿信心,承諾在2018年繼續給予公司資金方面的大力支持,以緩解生產經營之需及償還到期銀行債務等。同時,積極與金融機構合作,建立良好的銀企關係,爭取改善公司融資環境。2018年公司資金流不會出現斷鏈。
(2)公司將積極落實與高誠集團的戰略合作,落實首單1.484億元的銷售合同,通過合
同的落實,促進酒業進入產銷兩旺的良性迴圈軌道。
(3)公司將積極通過自營銷售去庫存、提銷量,鞏固本地市場,提高市場佔有率,實現
營業收入穩步增長,積極監控、開源節流、減少其他與經營活動無關的現金開支,使現金流量淨額趨於流暢。
5、公司被強制搬遷改造的風險
2014年《意見》下發後,要求本公司在內的出城入園企業於2016年年底前完成搬遷改造工作。由於公司尚未依法取得搬遷用地,且企業自身處於銷售下滑、資金短缺、融資困難、訴訟眾多的經營困境之中;同時現有產能利用率較低,且銷售不振;公司的工作重心是提振銷售,扭虧增盈,提升盈利能力與可持續經營能力,暫不宜擴大產能和投資實施搬遷改造專案。
2017年,公司已完成了鍋爐改造,白酒釀造生產已經恢復,公司不存在被強制搬遷改造的風險,出城入園事項對公司2018年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不產生重大影響。
綜上所述,董事會認為:公司的生產經營能力是持續的,不會存在因異常原因導致停工、停產的風險;並深信隨著公司財產被侵佔案件的偵破和經濟損失的追討,未決訴訟案件的妥善解決,與高誠集團戰略合作的落實,以及對外投資中幼教育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的進展,公司必將進入可持續發展的良性發展軌道。董事會及管理層有決心、有信心、有思路、有能力把公司做好,一定能夠帶領全體員工走出困境,重塑輝煌!風險提示:上述經營計畫、經營目標、風險預測等並不代表公司對2018年度的盈利預測,能否實現取決於市場狀況變化、經營團隊的努力程度、大股東對公司資金等方面的支援力度、公安機關對公司財產被侵佔所涉經濟犯罪案件的追查力度等多種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敬請投資者注意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