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張壽林 每經編輯:王可然
4月27日,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宣佈, 儘早推動多項開放措施落地。
當前中國步入改革開放新時期, 黨中央、國務院提出要積極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 在最近召開的博鼇亞洲論壇年會上, 習近平主席宣佈, 中國將確保已宣佈的重大金融開放舉措儘快落地, 努力讓開放成果及早惠及世界各國企業和人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 銀保監會儘早推動的開放措施有多個方面, 包括推動外資投資便利化、放寬外資設立機構條件等。 具體措施如下:
1、推動外資投資便利化,
2、放寬外資設立機構條件, 包括允許外國銀行在中國境內同時設有子行和分行, 以及在全國範圍內取消外資保險機構設立前需開設2年代表處的要求。
3、擴大外資機構業務範圍, 包括全面取消外資銀行申請人民幣業務需滿足開業1年的等待期要求, 允許外國銀行分行從事“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業務,
4、優化外資機構監管規則, 對外國銀行境內分行實施合併考核, 調整外國銀行分行營運資金管理要求。
為確保上述措施及早落地,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正在加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配套制度建設, 近期將推出一系列實質性舉措。
4月27日, 銀保監會發佈《關於進一步放寬外資銀行市場准入相關事項的通知》, 明確允許外資銀行可以開展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業務, 允許符合條件的外國銀行在中國境內的管理行授權中國境內其他分行經營人民幣業務和衍生產品交易業務,
當日同時發佈的還包括《關於放開外資保險經紀公司經營範圍的通知》, 放開保險經紀公司經營範圍, 與中資一致。
銀保監會表示, 在持續完善法規制度建設的同時, 將同步受理對接各項開放措施的准入申請。 近期已有來自英國、日本、新加坡的商業銀行以及來自法國、德國的保險機構表達了在上海等地新設機構或增持股權的意向, 銀保監會將根據既定的開放方案做好政策和准入輔導, 推動一批專案適時落地。
上述新開放舉措旨在進一步完善銀行業和保險業投資和經營環境, 激發外資參與中國金融業發展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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