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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升值”的收藏品盯上老年人錢包 往往沒見到實物

眾多騙局都瞄準了老年人,收藏品騙局也不例外。 消費者網去年發佈的《老年消費維權輿情大資料包告(2017)》顯示,保健品騙局、投資理財騙局、收藏品騙局等是老年消費騙局的重災區。

“我連我買的收藏品都沒見到”

家住北京西城區的路先生今年82歲。 他告訴記者,在2013年底,因為平時喜歡愛收藏些小東西,自己的電話就被他人洩露給了北京一家文化公司的業務員。 後來,這名業務員經常打電話讓他去文化公司參觀。

“每次去,這個業務員都送我一些外國紙幣、紀念郵票等小禮品。 後來,熟了之後,他就給我推銷字畫、第四套人民幣百連號等收藏品,說以後能升值賣高價錢。

而且,好幾個人圍著我說,我最終就信以為真了。 ”4月24日,路先生向記者回憶說。

“因為他們當時是拿一個收藏品宣傳冊子給我推銷的,我就說想看看貨。 但他們說門店太小,放不下那麼多貨,貨放在庫房裡了。 ”路先生說。

在這樣的誘惑下,路先生終於買下了幾件收藏品。 路先生卻告訴記者:“直到現在,我連我買的收藏品都沒見到。 ”

路先生告訴記者,一開始,這個公司確實給他利息。 “我第一個月拿了3000多元的利息,但以後我每次去拿利息,業務員就會讓我繼續買收藏品。 ”就這樣,在此後一年的時間裡,路先生陸續投入了30余萬元。 但從第二年開始,文化公司就不給利息了。

“然後,我就催文化公司把錢返給我,但公司說收藏品沒賣出去,沒法給我錢。 這幾年,我多次催要。 直到2016年12月,公司說我之前投入的錢可以折合成一幅名人字畫,說3個月內可以賣出去。 但直到現在也沒賣出去,我的錢也沒有返給我。 ”路先生說。

買了收藏品只是騙局的第一步

按照路先生的說法,他遭遇的是一種“買空賣空”的騙局,因為自己並沒有看到更沒有拿到收藏品。 但對於一些老人來講,買了收藏品拿到手後,或許只是騙局的第一步。 接下來,不法分子會引誘老年人一步步掏更多的錢。

65歲的北京市民陳女士偶然認識了某收藏品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員。 該工作人員便向其推薦名人字畫等收藏品,說以後升值空間很大,而且公司可以回購或者代為拍賣。

並無收藏經驗的陳女士在其忽悠下,先後花了幾十萬元從這家公司買了一些所謂的名人字畫。 “沒有發票,都是公司自己開的收據。 ”陳女士說。

但北京致誠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芳調查後發現,陳女士沒有和收藏公司簽訂買賣合同,只有蓋了收藏公司財務章的收據。 實際上,字畫作者都是並不知名的畫家,是不是真跡也不清楚。

在買了這些所謂的收藏品後不久,有一個自稱是拍賣公司工作人員的人給陳女士打來電話,聲稱可以幫她找到一個香港的客戶,將收藏品賣出去,但需要再交一筆過海關的費用以及鑒定和拍賣費用。

陳女士急於把收藏品賣出去,於是便又交了20多萬元錢,並與這家公司簽訂了一個入會協定。

但交了錢之後,陳女士覺得有些不對,就想把那20萬元錢要回來,但遭到拒絕。 於是,她就要求公司按照承諾回購,但收藏公司否認曾經有過此承諾。

建議收集更多證據後再去報案

陳音江對記者表示,利用收藏品實施詐騙並非新花招,其與頻頻發生的高息理財產品騙局、保健品騙局一樣,主要都是針對老年人。 這些不法分子認為,老年人退休後時間充裕,又都有一些積蓄和退休金、養老金,且想讓自己的錢增值,所以就專門盯上了老年人。

“我們發現,在收藏品騙局中,老年人受騙後往往遭遇維權難。 這是因為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3000元至1萬元,大多數收藏品騙局中涉及的金額都遠超這個數額。

但是,不法分子為了逃避法律追責,往往不會與被騙的老年人簽訂收藏品買賣之類的合同,而是簽訂借款合同或者不簽任何合同,這就導致刑事立案時遭遇困難。 這種情況下,老年人最好通過錄音、錄影等方式,進一步收集更多證據後再去公安機關報案。 ”王芳律師說。

“另外,一些老人被騙後不敢告訴子女,直到最後自己實在要不回錢了才說出來,而那時維權就相對更難了。 所以,子女也要多關愛老人,多與老人溝通,瞭解老人近況。 可以不時給老人講解防騙知識,發現老人被騙後要及時幫助他們收集證據。 ”王芳律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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