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財經>正文

快遞新規下月實施 快遞櫃或迎改善潮

4月26日消息, 快遞櫃的出現極大地方便了人們的日常生活, 但卻也帶來不少問題, 尤其是快遞變“快取”這一現象一直遭到消費者詬病,

不過下月起該現象有望得到改善。

據《電商報》瞭解, 5月1日, 我國首部專門針對快遞業的行政法規《快遞暫行條例》將正式施行。 新規第二十五條尤其惹人注目: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 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

據國家郵政局發佈的資料顯示, 2017年, 全國快遞服務企業業務量累計完成400.6億件, 同比增28%, 平均每天收寄快遞數量超1億件。 龐大的業務量催生了快遞櫃和驛站, 給人們帶來了生活的便利和隱私的保護。

但令人為難的是, 越來越多的快遞公司派件基本操作是:先將快遞放置在快遞櫃或驛站內, 然後再給收件人發送取件資訊, 讓消費者自取。

為了提高送件效率, 快遞員不管收件人在不在家, 一律選擇將快遞放到快遞櫃或驛站, 這樣“先斬後奏”的做法衍生出很多問題。

新規的落地實施看似對快遞櫃等末端服務企業進行了嚴打, 但《快遞暫行條例》也明確, 鼓勵多個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共用末端服務設施, 為使用者提供便捷的快遞末端服務。

中國快遞協會原副秘書長邵鐘林表示, 未來快遞智慧櫃、代收點所占的比例會越來越大。 但他同時強調, 送貨上門是一個基本要求。 讓收件方到快遞櫃和驛站自取是否導致涉嫌違規, 關鍵在於快遞公司在將快遞放入快遞櫃前, 有否取得收件方的同意, 順序不同, 給客戶帶來的不僅是體驗問題, 同時也代表著操作是否合規。

值得注意的是, 《快遞暫行條例》規定, 受理投訴的快遞企業必須在7日內予以處理並告知用戶, 快遞公司對於派件員未經授權私自將快遞放快遞櫃的做法, 應給予實質性懲罰。 所以, 快遞公司必須避免以消費者權益換利潤的短視行為。 而且, 也只有把客戶利益放心上, 尊重客戶的選擇權, 努力滿足消費者預期的服務需求, 才能不被踢出快遞服務行業的第一梯隊。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