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房產>正文

物業到底該怎麼服務,這篇文章說全了

家裡燈泡壞了, 找物業;停水停電了, 找物業;房屋出現品質問題, 還找物業……在一些居民眼中, 只要家裡或社區出現問題了就找物業解決。 物業是不是萬能的, 小編帶你瞭解一下。

一、物業服務的範圍及內容有哪些?

依據《普通住宅物業服務等級標準》的規定, 物業服務的範圍及內容有:

(1)基本要求(2)房屋管理(3)公共設施設備維修養護(4)協助維護公共秩序(5)公共區域清潔衛生服務(6)公共區域綠化日常養護

二、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包括哪些專案?

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包括下列專案:

(1)管理費(2)房屋設備運行費(3)保潔費(4)保安費(5)維修費

三、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標準有何規定?

物業服務收費根據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 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業主大會成立之前的住宅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

業主大會成立之後的住宅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其收費專案和標準由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共同協商約定, 並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四、常見的物業管理費糾紛以及解決方法是什麼?

(1)業主無理拒絕交費; 

解決方法:對於業主無理拒絕交費情形的, 應判令業主按照合同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 並承擔延期交費的違約責任。

(2)以不居住、未使用為由拒交物業費或其他費用; 

解決方法:A、此項抗辯理由不成立, 包括以此理由拒交供水、電費的, 也是不成立的。  

B、物業成本照常發生。

(3)因公共費用分攤不合理拒交物業費;

解決方法:一般情況下按照政府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 在合理確定各個業主應分攤費用的基礎上, 判令相關業主支付其應分攤的物業管理費用和維修費用;

(4)房產流轉中原業主欠費問題;

B、如果沒有辦理物業交割手續, 不影響承擔責任。

五、居住物業報修和維修有哪些規定?

物業報修和維修的權利義務應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中予以約定。 合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 按政府規定的急修專案、一般專案執行。

六、業主、使用人在使用物業時哪些屬法律禁止的行為?

業主使用人在物業使用中禁止下列行為:

(1)損壞房屋承重結構和破壞房屋外貌;

(2)佔用、損壞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或者移裝共用設備;

(3)在天井、庭院、平臺、屋頂以及道路或者其他場地搭建建築物、構築物;

(4)侵佔綠地、毀壞綠化;

(5)亂設攤、亂設集貿市場;

(6)亂倒垃圾、雜物;

(7)在建築屋、構築物上亂張貼、亂塗寫、亂刻畫;

(8)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或者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雜訊;

(9)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七、有的業主不交物業管理費,這對我有影響嗎?

有影響。因為物業服務的實施是需要業戶交納的物業管理費來支援的,如果有業戶不交管理費,勢必會給物業公司的管理運營經費造成影響。服務跟不上。

八、業主家被盜,物業公司是否一定要賠償?

《物業管理條例》第47條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只要保安服務達到規定的要求,物業公司就沒有法律責任。

九、物業管理服務費可以預收幾個月?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經約定可以預收,預收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

十、以什麼面積收取我的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收費根據法定產權建築面積按月計收。已辦理房產證的,以房產證記載的建築面積為准。房產證未記載建築面積或未辦理房產證的,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建築面積計收。

部分內容摘自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重新修訂梅州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六、業主、使用人在使用物業時哪些屬法律禁止的行為?

業主使用人在物業使用中禁止下列行為:

(1)損壞房屋承重結構和破壞房屋外貌;

(2)佔用、損壞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或者移裝共用設備;

(3)在天井、庭院、平臺、屋頂以及道路或者其他場地搭建建築物、構築物;

(4)侵佔綠地、毀壞綠化;

(5)亂設攤、亂設集貿市場;

(6)亂倒垃圾、雜物;

(7)在建築屋、構築物上亂張貼、亂塗寫、亂刻畫;

(8)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或者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雜訊;

(9)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七、有的業主不交物業管理費,這對我有影響嗎?

有影響。因為物業服務的實施是需要業戶交納的物業管理費來支援的,如果有業戶不交管理費,勢必會給物業公司的管理運營經費造成影響。服務跟不上。

八、業主家被盜,物業公司是否一定要賠償?

《物業管理條例》第47條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只要保安服務達到規定的要求,物業公司就沒有法律責任。

九、物業管理服務費可以預收幾個月?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經約定可以預收,預收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

十、以什麼面積收取我的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收費根據法定產權建築面積按月計收。已辦理房產證的,以房產證記載的建築面積為准。房產證未記載建築面積或未辦理房產證的,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建築面積計收。

部分內容摘自梅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重新修訂梅州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