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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揚聯眾數位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摘要

華揚聯眾數位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摘要

華揚聯眾數位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碼:603825 公司簡稱:華揚聯眾

華揚聯眾數位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報告摘要來自年度報告全文, 為全面瞭解本公司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及未來發展規劃, 投資者應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等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仔細閱讀年度報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 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3公司全體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

4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本公司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5經董事會審議的報告期利潤分配預案或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公司2017年度合併報表實現的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126,707,861.83元。 本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為:擬以當前公司總股本164,359,050股為基數, 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2.50元(含稅), 同時以資本公積轉增股本, 每10股轉增4股。

二公司基本情況

1公司簡介

2報告期公司主要業務簡介

1、報告期內公司從事的主要業務:公司一直專注于為客戶提供互聯網廣告服務, 目前已發展成為國內互聯網廣告服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競爭力的企業。 公司作為互聯網廣告服務提供者,

在深入瞭解客戶業務與品牌發展戰略的基礎上針對客戶的廣告需求制定符合客戶品牌與業務發展戰略規劃的互聯網整合行銷整體解決方案, 並通過製作相應的廣告內容、採購互聯網媒體資源進行廣告投放;同時運用技術手段分析和監測廣告投放進程和結果, 並對客戶下一階段的互聯網行銷策略提出調整優化建議。

2、公司經營模式有兩類, 互聯網廣告服務和買斷式銷售代理服務。

互聯網廣告服務內容主要是為客戶提供互聯網廣告服務, 可細分為廣告投放代理、廣告策劃與製作及影視節目業務。

買斷式銷售代理服務主要內容是向知名品牌企業採購商品並銷售給下游客戶, 同時利用自身互聯網廣告服務經驗協助該品牌企業制定廣告策劃和投放方案。

3、行業情況說明:中國互聯網行業仍處於快速發展階段, 在4G網路方興未艾的時候, 國家大戰略推動的5G技術和商用已經開始嶄露頭角, 甚至人工智慧已經從專業棋手與機器之間的對抗擴展到深度學習、無人駕駛、機器人、區塊鏈和崗位替代等與每一個人息息相關的範疇。 無論是電子商務、無現金化社會, 還是共用經濟, 只要是可以顯著改善或者影響了消費者行為習慣, 都可以是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創新的重要表現形式, 並進一步推動技術和產品不斷升級和進步, 形成一個不斷推動自我發展的良性大產業迴圈模式。 “互聯網+”是一種中國獨有的新經濟形態,

國家在推動“互聯網+”戰略實施中, 不僅有力地推動或者解決傳統各行業以及互聯網細分行業的升級和發展, 同時非常好地實現了“供給側”的宏觀經濟調整, 逐步形成獨具中國特色的中國“智”造和中國製造。

所以, 作為中國最早的互聯網廣告服務企業, 公司可以隨同這個行業一起繼續享受國家政治和經濟發展紅利, 在中國互聯網廣告主的數量和互聯網廣告預算規模不斷攀高的背景下, 公司保持同步快速增長, 努力獲取行銷服務更多的市場份額, 持續穩固一個強有力的行業領導地位, 力爭儘快在未來幾年內發展成為一家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綜合性行銷傳播服務集團。

3公司主要會計資料和財務指標

3.1近3年的主要會計資料和財務指標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3.2報告期分季度的主要會計資料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季度資料與已披露定期報告資料差異說明

□適用 √不適用

4股本及股東情況

4.1普通股股東和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數量及前10 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 股

4.2公司與控股股東之間的產權及控制關係的方框圖

√適用 □不適用

4.3公司與實際控制人之間的產權及控制關係的方框圖

√適用 □不適用

4.4報告期末公司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10 名股東情況

□適用 √不適用

5公司債券情況

□適用 √不適用

三經營情況討論與分析

1報告期內主要經營情況

2017年, 公司實現營業收入8,216,438,195.72元, 同比上年增長23.77%;歸屬於母公司的淨利潤實現126,707,861.83元, 同比增長23.41%。

截至2017年年末, 公司總資產 4,763,016,082.98元,增長21.38%;淨資產1,219,801,232.21元,增長86.59%。

2導致暫停上市的原因

□適用 √不適用

3面臨終止上市的情況和原因

□適用 √不適用

4公司對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原因及影響的分析說明

√適用□不適用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情況概述

1、變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財政部以財會[2017]13號發佈了《企業會計準則第 42 號——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規範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或處置組的分類、計量和列報,以及終止經營的列報,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實施。對於準則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採用未來適用法處理。

2017年5月10日,財政部以財會[2017]15號發佈了《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2017年修訂)》,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實施。對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補助採用未來適用法處理,對2017年1月1日至準則施行日之間新增的政府補助根據修訂後準則進行調整。

2017年12月25日財政部發佈財會〔2017〕30號《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對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了修訂,適用於2017年度及以後期間的財務報表。

由於上述會計準則的頒佈或修訂,公司需對原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並按以上檔規定的起始日開始執行上述會計準則。

2、變更前採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前,公司執行財政部發佈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

3、變更後採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後,公司將按照財政部制定的《企業會計準則第42號——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的通知(財會[2017]13號)、《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2017年修訂)》(財會[2017]15號)和《關於修訂印發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7]30號)執行。其他未變更部分,仍按照財政部前期頒佈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本公司執行上述三項規定,主要調整內容如下:

1、在利潤表中增加“持續經營淨利潤”和“終止經營淨利潤”項目。

2、在利潤表中的“營業利潤”項目之上單獨列報“其他收益”,將計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補助在該專案中反映。

3、將自2017年1月1日起與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從利潤表“營業外收入”項目調整為利潤表“其他收益”項目列報。比較資料不予調整。

4、在利潤表新增“資產處置收益”專案。

5、將利潤表中部分原列示為“營業外收入”及“營業外支出”的資產處置損益重分類至“資產處置收益”專案。比較資料相應調整。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僅對公司財務報表專案列示產生影響,對公司淨資產和淨利潤無影響。

5公司對重大會計差錯更正原因及影響的分析說明

□適用√不適用

6與上年度財務報告相比,對財務報表合併範圍發生變化的,公司應當作出具體說明。

√適用□不適用

本公司2017年度納入合併範圍的子公司共27戶,詳見本節九“在其他主體中的權益”。本公司本年度合併範圍比上年度增加3戶,減少1戶,詳見本節八“合併範圍的變更”。

公司總資產 4,763,016,082.98元,增長21.38%;淨資產1,219,801,232.21元,增長86.59%。

2導致暫停上市的原因

□適用 √不適用

3面臨終止上市的情況和原因

□適用 √不適用

4公司對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原因及影響的分析說明

√適用□不適用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情況概述

1、變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財政部以財會[2017]13號發佈了《企業會計準則第 42 號——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規範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或處置組的分類、計量和列報,以及終止經營的列報,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實施。對於準則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採用未來適用法處理。

2017年5月10日,財政部以財會[2017]15號發佈了《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2017年修訂)》,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實施。對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補助採用未來適用法處理,對2017年1月1日至準則施行日之間新增的政府補助根據修訂後準則進行調整。

2017年12月25日財政部發佈財會〔2017〕30號《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對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了修訂,適用於2017年度及以後期間的財務報表。

由於上述會計準則的頒佈或修訂,公司需對原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並按以上檔規定的起始日開始執行上述會計準則。

2、變更前採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前,公司執行財政部發佈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

3、變更後採用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後,公司將按照財政部制定的《企業會計準則第42號——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處置組和終止經營》的通知(財會[2017]13號)、《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2017年修訂)》(財會[2017]15號)和《關於修訂印發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7]30號)執行。其他未變更部分,仍按照財政部前期頒佈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本公司執行上述三項規定,主要調整內容如下:

1、在利潤表中增加“持續經營淨利潤”和“終止經營淨利潤”項目。

2、在利潤表中的“營業利潤”項目之上單獨列報“其他收益”,將計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補助在該專案中反映。

3、將自2017年1月1日起與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從利潤表“營業外收入”項目調整為利潤表“其他收益”項目列報。比較資料不予調整。

4、在利潤表新增“資產處置收益”專案。

5、將利潤表中部分原列示為“營業外收入”及“營業外支出”的資產處置損益重分類至“資產處置收益”專案。比較資料相應調整。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僅對公司財務報表專案列示產生影響,對公司淨資產和淨利潤無影響。

5公司對重大會計差錯更正原因及影響的分析說明

□適用√不適用

6與上年度財務報告相比,對財務報表合併範圍發生變化的,公司應當作出具體說明。

√適用□不適用

本公司2017年度納入合併範圍的子公司共27戶,詳見本節九“在其他主體中的權益”。本公司本年度合併範圍比上年度增加3戶,減少1戶,詳見本節八“合併範圍的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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