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簡稱:藍焰控股 公告編號:2018-014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根據深交所《主機板資訊披露業務備忘錄第 2 號——交易和關聯交易》的要求, 山西藍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對晉煤集團財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財務公司”)的經營資質、業務和風險狀況進行了評估, 現將有關風險評估情況報告如下:
一、財務公司基本情況
財務公司隸屬於山西晉城無煙煤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由山西晉城無煙煤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山東聯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資組建, 註冊資本10億元人民幣。 財務公司成立於2009年12月26日, 是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批准成立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經營範圍涵蓋存款、貸款、資金結算、票據、投資、融資租賃、財務顧問等。 法定代表人:鄭紹祖;註冊地址:山西省晉城市城區北石店晉煤集團大門旁;註冊資本:10億元;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經營範圍包括:對成員單位辦理財務和融資顧問、信用鑒證及相關的諮詢、代理業務;協助成員單位實現交易款項的收付;經批准的保險代理業務;對成員單位提供擔保;辦理成員單位之間的委託貸款及委託投資;對成員單位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辦理成員單位之間的內部轉帳結算及相應的結算、清算方案設計;吸收成員單位的存款;對成員單位辦理貸款及融資租賃;從事同業拆借業務;對金融機構的股權投資;有價證券投資(股票一、二級市場投資除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的其他業務。
二、財務公司內部控制的基本情況
(一)控制環境
財務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設有股東會、董事會、執行監事和經理層, 並對董事會和董事、執行監事、經理層在風險管理中的責任進行了明確規定;財務公司治理結構健全, 並按照決策系統、監督回饋系統、執行系統互相制衡的原則,
財務公司組織架構圖如下:
公式
財務公司設置結算管理部、資金計畫部、信貸管理部、財務會計部、風險稽核部、資訊科技部和綜合管理部七個內部職能部門。 各部門間、各崗位間職責分工明確, 各層級報告關係清晰, 通過部門職責的合理設定, 形成了各部門責任分離、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風險控制機制。
(二)風險識別與評估
財務公司經營過程中存在的主要的風險類別包括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操作風險、資訊科技風險以及流動性風險, 財務公司針對不同的風險類別, 制定了全面、系統的風險識別與評估政策、制度和程式,
(三)重要控制活動
1、資金業務控制
財務公司根據銀監會各項規章制度, 制定了關於結算管理、存款管理的各項管理辦法與業務制度, 各項業務制度均有詳細的操作流程, 明確流程的各業務環節、執行角色、主要業務規則等, 有效控制了業務風險。
(1)結算管理
財務公司為規範人民幣結算業務, 有效控制和防範結算風險, 保證結算業務的規範、安全、穩健運行, 依據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辦法》和《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制定了《結算管理辦法》、《結算帳戶管理辦法》等業務管理辦法和操作流程, 對人民幣結算業務相關操作進行了規範。
(2)存款管理
財務公司為加強人民幣存款管理、規範公司人民幣存款業務, 依據《人民幣單位存款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 制定了《存款管理辦法》, 對人民幣存款業務的相關操作進行了規範。 財務公司對存款人開銷戶進行嚴格審查, 嚴格管理預留印鑒資料和存款支付憑證, 有效防止詐騙活動;財務公司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嚴格執行銀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相關規定,充分保障成員單位的資金安全,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信貸業務控制
財務公司根據銀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制定了《信用評級業務管理辦法》、《綜合授信業務管理辦法》、《流動資金貸款業務管理辦法》、《固定資產貸款業務管理辦法》、《委託貸款業務管理辦法》等多項業務制度及操作規程,全面涵蓋了財務公司自有貸款、委託貸款等信貸業務,構成了全面的信貸業務制度體系。財務公司實行統一評級授信管理,嚴格審核成員單位業務申請,切實執行貸前盡職調查和逐級審批制度,在授信額度內辦理信貸業務,嚴控風險。
財務公司已建立統一的信貸業務操作流程,切實實行貸前調查、貸中審查、貸後檢查的“三查”制度。信貸管理部負責組織實施信貸業務貸前調查,經風險稽核部進行信貸業務風險審查,信貸審查工作委員會審議通過、逐級審批後,方可辦理放款。貸款發放後,對各種影響償債能力的風險因素進行持續監測,按期進行貸後檢查。
3、會計核算控制
財務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及其他具體準則、《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的規定,制定了《晉煤集團財務有限公司會計核算辦法》,對會計核算流程進行了規範。會計核算嚴格按照會計相關法律、法規及辦法執行,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為依據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履行必要的覆核程式,保證會計資訊真實可靠、內容完整,符合會計資訊品質要求。
4、內部稽核控制
財務公司制定了《稽核管理辦法》、《內部控制辦法》等相關管理辦法,風險稽核部對財務公司各項經營活動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常規稽核或專項稽核,針對公司內部控制執行情況、業務和財務活動的合法性、合規性、效益性等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內部控制薄弱環節、管理不完善之處和由此導致的各種風險,向管理層及董事會或執行監事提出有價值的改進意見和建議,督促業務部門及時進行整改。
5、資訊系統控制
財務公司制定了《晉煤集團財務有限公司IT運維管理制度》、《晉煤集團財務有限公司資訊系統安全管理制度》、《晉煤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網路管理制度》、《晉煤集團財務有限公司資訊系統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及操作規範,對電腦資訊系統管理進行了規範。目前財務公司資訊系統由公司資訊科技部按照財務公司的相關制度進行統一運維和管理。財務公司資訊系統是由北京九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開發,並由其提供後續服務支援。
財務公司資訊系統業務功能模組包括資金結算、財務核算、信貸業務、CA認證及電子簽章、許可權管理、運維安全審計等,實現了結算管理、信貸管理、用戶管理及許可權分配、審批流程管理等相關業務處理功能。系統設有銀企介面,實現了銀企互聯。
三、財務公司的經營管理及風險管理情況
( 一)經營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財務公司總資產為10,065,834,939.11元,淨資產1,499,119,577.40元;2017年實現營業收入312,286,145.83元。
具體經營情況請參見下表:
單位:人民幣元
公式
(二)管理情況
財務公司自成立以來,一直堅持穩健經營原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企業會計準則》、《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和國家有關金融法規、條例以及公司章程規範經營行為,加強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
截至目前,未發現財務公司與財務報表相關的資金、信貸、稽核、資訊管理等方面的風險控制體系存在重大缺陷。財務公司未發生過董事或高管人員涉及嚴重違紀、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項,未發生過可能影響財務公司正常經營的重大機構變動、股權交易或者經營風險等事項。
(三)監管指標
截至2017 年12月31日,財務公司各項監管財務指標均符合《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第34條規定要求,具體指標如下:
1、規定:資本充足率不低於10%。
財務公司實際:資本充足率為21.40%,符合規定。
2、規定:拆入資金餘額不得高於資本總額。
財務公司實際:拆入資金為0,符合規定。
3、規定:擔保餘額不得高於資本總額。
財務公司實際:擔保餘額為63,800萬元,符合規定。
4、規定:短期證券投資與資本總額的比例不得高於40%。
財務公司實際:短期證券投資比例為18.94%,符合規定。
5、規定:長期投資與資本總額的比例不得高於30%。
財務公司實際:長期投資比例為7.39%,符合規定。
6、規定:自有固定資產比例不得高於20%。
財務公司實際:自有固定資產比例為0.24%,符合規定。
(四)股東存貸款情況
單位:人民幣元
公式
(五)上市公司存貸款情況
單位:人民幣元
公式
四、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審計意見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根據對上述風險管理的瞭解和評價,未發現財務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與會計報表編制有關的風險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五、結論
基於以上分析和判斷,公司認為財務公司2017年度嚴格按銀監會《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規定經營,經營業績良好,未發現財務公司的風險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與財務公司之間發生的關聯存貸款等金融業務目前不存在風險問題。
特此公告
山西藍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4月26日
嚴格執行銀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相關規定,充分保障成員單位的資金安全,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2、信貸業務控制
財務公司根據銀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制定了《信用評級業務管理辦法》、《綜合授信業務管理辦法》、《流動資金貸款業務管理辦法》、《固定資產貸款業務管理辦法》、《委託貸款業務管理辦法》等多項業務制度及操作規程,全面涵蓋了財務公司自有貸款、委託貸款等信貸業務,構成了全面的信貸業務制度體系。財務公司實行統一評級授信管理,嚴格審核成員單位業務申請,切實執行貸前盡職調查和逐級審批制度,在授信額度內辦理信貸業務,嚴控風險。
財務公司已建立統一的信貸業務操作流程,切實實行貸前調查、貸中審查、貸後檢查的“三查”制度。信貸管理部負責組織實施信貸業務貸前調查,經風險稽核部進行信貸業務風險審查,信貸審查工作委員會審議通過、逐級審批後,方可辦理放款。貸款發放後,對各種影響償債能力的風險因素進行持續監測,按期進行貸後檢查。
3、會計核算控制
財務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及其他具體準則、《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的規定,制定了《晉煤集團財務有限公司會計核算辦法》,對會計核算流程進行了規範。會計核算嚴格按照會計相關法律、法規及辦法執行,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為依據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履行必要的覆核程式,保證會計資訊真實可靠、內容完整,符合會計資訊品質要求。
4、內部稽核控制
財務公司制定了《稽核管理辦法》、《內部控制辦法》等相關管理辦法,風險稽核部對財務公司各項經營活動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常規稽核或專項稽核,針對公司內部控制執行情況、業務和財務活動的合法性、合規性、效益性等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內部控制薄弱環節、管理不完善之處和由此導致的各種風險,向管理層及董事會或執行監事提出有價值的改進意見和建議,督促業務部門及時進行整改。
5、資訊系統控制
財務公司制定了《晉煤集團財務有限公司IT運維管理制度》、《晉煤集團財務有限公司資訊系統安全管理制度》、《晉煤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網路管理制度》、《晉煤集團財務有限公司資訊系統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及操作規範,對電腦資訊系統管理進行了規範。目前財務公司資訊系統由公司資訊科技部按照財務公司的相關制度進行統一運維和管理。財務公司資訊系統是由北京九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開發,並由其提供後續服務支援。
財務公司資訊系統業務功能模組包括資金結算、財務核算、信貸業務、CA認證及電子簽章、許可權管理、運維安全審計等,實現了結算管理、信貸管理、用戶管理及許可權分配、審批流程管理等相關業務處理功能。系統設有銀企介面,實現了銀企互聯。
三、財務公司的經營管理及風險管理情況
( 一)經營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財務公司總資產為10,065,834,939.11元,淨資產1,499,119,577.40元;2017年實現營業收入312,286,145.83元。
具體經營情況請參見下表:
單位:人民幣元
公式
(二)管理情況
財務公司自成立以來,一直堅持穩健經營原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企業會計準則》、《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和國家有關金融法規、條例以及公司章程規範經營行為,加強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
截至目前,未發現財務公司與財務報表相關的資金、信貸、稽核、資訊管理等方面的風險控制體系存在重大缺陷。財務公司未發生過董事或高管人員涉及嚴重違紀、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項,未發生過可能影響財務公司正常經營的重大機構變動、股權交易或者經營風險等事項。
(三)監管指標
截至2017 年12月31日,財務公司各項監管財務指標均符合《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第34條規定要求,具體指標如下:
1、規定:資本充足率不低於10%。
財務公司實際:資本充足率為21.40%,符合規定。
2、規定:拆入資金餘額不得高於資本總額。
財務公司實際:拆入資金為0,符合規定。
3、規定:擔保餘額不得高於資本總額。
財務公司實際:擔保餘額為63,800萬元,符合規定。
4、規定:短期證券投資與資本總額的比例不得高於40%。
財務公司實際:短期證券投資比例為18.94%,符合規定。
5、規定:長期投資與資本總額的比例不得高於30%。
財務公司實際:長期投資比例為7.39%,符合規定。
6、規定:自有固定資產比例不得高於20%。
財務公司實際:自有固定資產比例為0.24%,符合規定。
(四)股東存貸款情況
單位:人民幣元
公式
(五)上市公司存貸款情況
單位:人民幣元
公式
四、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審計意見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根據對上述風險管理的瞭解和評價,未發現財務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與會計報表編制有關的風險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五、結論
基於以上分析和判斷,公司認為財務公司2017年度嚴格按銀監會《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規定經營,經營業績良好,未發現財務公司的風險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與財務公司之間發生的關聯存貸款等金融業務目前不存在風險問題。
特此公告
山西藍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