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韻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韻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簡稱:韻達股份 公告編號:2018-024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韻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於2018年4月24日在上海市召開。 本次監事會已於2018年4月14日以書面送達的方式通知全體監事, 會議應出席監事3人, 實際出席監事3人。 會議由監事會主席賴雪軍先生召集並主持。 本次會議的出席人數、召集、召開程式和審議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韻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審議通過了《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

經認真審議, 公司監事會認為:公司董事會編制和審核《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和深交所的規定, 報告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實際情況, 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全文》、《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摘要》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8年4月26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議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2、審議通過了《公司2017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報告期內, 公司監事會嚴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監事會議事規則》等有關規定和要求, 認真履行和獨立行使監事會的職權。 報告期共召開監事會13次, 監事會成員列席了報告期內的重要董事會和股東大會, 對公司經營活動、財務狀況、重大決策、關聯交易、股東大會召開程式以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責情況等方面實施了有效監督, 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東權益、公司利益和員工的合法權益, 促進了公司的規範運作。 《公司2017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8年4月26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議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3、審議通過了《公司2017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公司2017年度財務決算報告》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8年4月26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議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4、審議通過了《公司2017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經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計, 2017年度母公司實現淨利潤 ?551,440,764.06元, 按2017年度母公司實現淨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55,144,076.41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潤401,960,770.01元, 減去本年度已分配利潤118,596,423.66元, 本報告期末實際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為779,661,034.00元;截至本報告期末, 公司(合併)資本公積為423,898,759.14元, 母公司資本公積為16,071,194,145.95 元。

公司2017年度的利潤分配預案為:擬以公司本次權益分派實施時股權登記日總股本為基數, 向全體股東按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2.38元(含稅),

剩餘未分配利潤結轉以後年度分配。 同時, 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按每10股轉增3股, 轉增金額未超過報告期末“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的餘額。 根據相關規定, 公司保證本次利潤分配總額不超過報告期末母公司實際可供分配利潤數, 具體利潤分配總額和公積金轉增股本總數, 請以公司利潤分配實施公告為准。

監事會認為:公司2017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充分考慮了公司2017年度盈利狀況、公司未來發展戰略對資金需求以及股東投資回報等綜合因素, 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未來三年股東回報規劃(2017年-2019年)》、《公司章程》中關於利潤分配的相關規定,

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本議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5、審議通過了《公司2017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經核查, 公司監事會認為:公司已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和法律法規的要求, 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和內部控制制度體系並能得到有效地執行;報告期內公司的內部控制體系規範、合法、有效, 沒有發生違反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董事會編制的《公司2017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全面、客觀、真實地反映了公司內部控制體系建立、完善和運行的實際情況。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8年4月26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6、審議通過了《公司2018年度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的議案》

為滿足公司生產經營和投資建設的資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資、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擬向銀行申請總額不超過50億元的綜合授信(最終以各家銀行實際審批通過的授信額度為准),用於流動資金貸款、開立銀行承兌匯票、信用證、商業承兌匯票貼現、商業保理等,授信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年內有效,實際融資金額將視公司生產經營和投資建設的實際資金需求而定(最終以銀行與公司實際發生的融資金額為准)。

公司授權董事長代表公司簽署上述授信額度內與授信(包括但不限於授信、借款、抵押、融資等)有關的合同、協定、憑證等各項法律文件,並辦理相關手續。

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向銀行申請增加銀行授信額度,是為了保證流動資金周轉及生產經營的正常運作,滿足公司進一步擴展業務的需要,且公司經營狀況良好,具備較強的償債能力,本次申請銀行授信額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我們同意公司本次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事宜。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8年4月26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7、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根據財政部相關檔要求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財政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本次變更不會對公司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其決策程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8年4月26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8、審議通過了《關於回購登出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鎖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根據《韻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畫(草案)》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監事會對公司回購登出部分激勵物件所持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相關事項進行了核查,並發表如下核查意見。

監事會認為:由於公司2017 年激勵計畫的原激勵物件趙軍、胡春雨、陶和平、張肖健、陳波、陳言六人不再具備激勵資格,因此公司決定對六名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計41,903股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註銷,回購價格為授予價格加上同期銀行基準存款利息之和;董事會審議本次關於回購登出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式符合相關規定,監事會同意公司回購登出六名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股份。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8年4月26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議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三、備查文件

第六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韻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18年4月26日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6、審議通過了《公司2018年度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的議案》

為滿足公司生產經營和投資建設的資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資、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擬向銀行申請總額不超過50億元的綜合授信(最終以各家銀行實際審批通過的授信額度為准),用於流動資金貸款、開立銀行承兌匯票、信用證、商業承兌匯票貼現、商業保理等,授信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年內有效,實際融資金額將視公司生產經營和投資建設的實際資金需求而定(最終以銀行與公司實際發生的融資金額為准)。

公司授權董事長代表公司簽署上述授信額度內與授信(包括但不限於授信、借款、抵押、融資等)有關的合同、協定、憑證等各項法律文件,並辦理相關手續。

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向銀行申請增加銀行授信額度,是為了保證流動資金周轉及生產經營的正常運作,滿足公司進一步擴展業務的需要,且公司經營狀況良好,具備較強的償債能力,本次申請銀行授信額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我們同意公司本次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事宜。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8年4月26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7、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根據財政部相關檔要求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財政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本次變更不會對公司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其決策程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8年4月26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8、審議通過了《關於回購登出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鎖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根據《韻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畫(草案)》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監事會對公司回購登出部分激勵物件所持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相關事項進行了核查,並發表如下核查意見。

監事會認為:由於公司2017 年激勵計畫的原激勵物件趙軍、胡春雨、陶和平、張肖健、陳波、陳言六人不再具備激勵資格,因此公司決定對六名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計41,903股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註銷,回購價格為授予價格加上同期銀行基準存款利息之和;董事會審議本次關於回購登出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式符合相關規定,監事會同意公司回購登出六名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股份。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8年4月26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議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三、備查文件

第六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韻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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