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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9項所得稅優惠季度預繳時不能享受,很多會計沒弄明白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6號)附件《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管理目錄》(2015年版)規定,

以下所得稅優惠項目僅在匯算清繳時享受, 季度預繳時不得享受:

1.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

2.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加計扣除;

3.創業投資企業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4.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法人合夥人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5.受災地區的促進就業企業限額減征企業所得稅;

6.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企業限額減征企業所得稅;

7.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企業限額減征企業所得稅;

8.購置用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

9.稅會處理不一致的固定資產或購入軟體(僅指企業所得稅法中規定的由於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和常年處於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以及積體電路生產企業的生產設備和企業外購軟體)的加速折舊或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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