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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對非戶籍居民限購1套商品房,戶籍居民限購3套

海南出臺限制購買多套商品住宅政策。 東方IC 資料

經海南省政府同意, 省住建廳、省國土資源廳、中國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今天聯合下發《關於限制購買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

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遏制投機性購房, 以促進海南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通知》明確, 從4月14日起, 在全省範圍內暫停向在海南已擁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宅(含普通住宅、高檔公寓、低層住宅和酒店式公寓, 下同)的非本省戶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宅。 居民家庭在三亞市購買第2套商品住宅, 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 居民家庭在其他市縣(包括海口市)購買第2套商品住宅, 沒有購房貸款記錄或相應購房貸款已結清的, 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 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

同時, 在全省範圍內暫停向購買第3套及以上商品住宅的居民家庭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通知》明確, 禁止商品住宅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住宅再行轉讓。 居民家庭新購買的第2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 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後方可轉讓;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新購買的新建商品住宅, 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後方可轉讓。

《通知》還對合理安排商品住宅用地供應、商品住宅價格備案管理和加強交易資格審核進行了明確。

《通知》要求各市縣可結合當地實際, 在本通知基礎上出臺更加嚴格的調控政策。

(原題:《海南出臺限制購買多套商品住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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