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簽署的合同為框架合同, 已確定各種規格高壓臨氫管件的單價, 具體的供貨規格、數量及交貨期等以合同履行過程中買賣雙方陸續簽訂的分訂單為准, 因此, 合同總金額未確定。 具體供貨規格、數量及交貨期等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變動的可能性, 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本次合同簽署為公司全資子公司的日常經營行為, 無需提交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
3、本次合同的簽署不構成關聯交易,
山東龍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之全資子公司無錫市新峰管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峰管業")近日與恒力石化(大連)煉化有限公司就"恒力石化(大連)煉化有限公司2000萬噸/年煉化一體化項目"高壓臨氫管件的相關技術要求、製造、運輸、價格、交貨期、付款方式等事宜進行了認真、友好的協商, 簽訂了《恒力石化(大連)煉化有限公司2000萬噸/年煉化一體化項目高壓臨氫管件買賣框架合同》(合同編號:17HR-WXXF0225-FC)。 現將合同的主要內容公告如下:
一、框架合同簽署概況
合同買方:恒力石化(大連)煉化有限公司
合同賣方:無錫市新峰管業有限公司
簽署地點:遼寧省大連市
供貨範圍:恒力石化(大連)煉化有限公司2000萬噸/年煉化項目所有高壓臨氫管件, 具體的供貨規格、數量及交貨期等以合同履行過程中買賣雙方陸續簽訂的分訂單為准。
二、交易對方情況
1、基本情況:
單位名稱:恒力石化(大連)煉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陳新華
註冊資本:貳拾玖億陸仟陸佰萬元人民幣
經營範圍:石油製品生產(項目籌建, 不得開展生產經營);貨物及技術進出口(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專案除外;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項目取得許可後方可經營)。 (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 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2、公司與買方不存在任何關聯關係。
三、框架合同的主要內容
1、合同雙方:
2、供貨範圍:恒力石化(大連)煉化有限公司2000萬噸/年煉化項目所有高壓臨氫管件,
3、價格:本框架合同所涉及的高壓臨氫管件價格已確定, 為買方倉庫到貨價, 含貨物運輸費、包裝費、17%增值稅等相關費用, 有效期為恒力石化2000萬噸/年煉油整體項目建設週期。 本框架協議簽訂生效後, 在有效期內買賣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變動價格。
4、付款方式:
(1)本框架合同簽署後, 買方于2017年8月15日前分六次支付預付款, 預付款總金額合計人民幣15,000萬元;
(2)上述預付款在後續到貨貨值中直接抵除, 待所到貨管件貨值的70%達15,000萬元後, 買方支付賣方後續每次到貨管件貨值的70%作為到貨款;
(3)若所有管件安裝完畢並且最終驗收合格, 且雙方簽署最終驗收合格證書後, 買方于2018年12月30日前支付賣方所有管件貨值的10%的最終驗收款, 剩餘10%合同總額的最終驗收款於裝置正式開車投產穩定運行3個月後若無品質問題再行支付;
(4)剩餘合同總額的10%作為質保金, 質保期為自雙方簽署最終驗收合格證書後18個月, 若質保期內無任何品質問題, 買方無利息支付賣方。
5、供貨方式:賣方在接到買方正式分訂單後按要求及時供貨。
6、違約責任:本合同為《買賣合同》, 雙方如有違約依據本合同條款及《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四、合同的審議程式
本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會審議表決, 不需要獨立董事發表獨立意見。
五、合同履行對公司的影響
1、本次合同的履行有利於公司高端金屬管件業務的發展, 提升公司的競爭實力。
2、本次簽署的合同為框架合同, 如最終完成履約, 將對公司未來的經營業績產生積極影響。
3、本次合同的履行對公司業務的獨立性無重大影響。
六、合同履行的風險提示
2、合同採取分期多次付款的方式, 因此, 存在不能及時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風險。
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 如果遇到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計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響, 有可能會導致合同延緩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
七、備查文件
《恒力石化(大連)煉化有限公司2000萬噸/年煉化一體化項目高壓臨氫管件買賣框架合同》
特此公告。
山東龍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