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是一件非常謹慎小心的事情, 想買房的人不會輕易買, 也不會輕易退。 要是在萬般無奈, 簽了購房合同後能不能退房?買房人又會有什麼損失呢?
簽了購房合同, 能不能退房不能一概而論。 主要還分不同的階段和情形:
1
交了定金
商品房五證齊全, 買房人在開盤後選好房源, 會和開發商簽訂定房協定以及交定金。 定房協議中會對所交的錢說明性質, 同時也會開收據。
如果在這之後、簽訂購房協定之前, 買房人和開發商就《商品房買賣合同》內容沒有達成一致協定的, 導致合同沒有簽成的, 買房人可以退房。
至於退不退定金, 還要看開發商是否存在違約、過錯的情形。 如果開發商沒有過錯和違約, 定金不退。 倘若開發商存在違約的, 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具體買房退定金的問題, 可以參看六六之前推送的文章《房子不想買了定金能退嗎?快來看看這幾種定金處理情形》
另外, 如果雙方在定房協議中, 對“定金”退回做了補充條款說明的, 可依據協議的約定來主張退還定金。
2
已簽訂購房合同
已經簽訂購房合同, 房管局也備過案, 但是房子還沒有交付, 房產證還沒有辦下來, 這個時候買房人想退房, 可以先找開發商協商。
如果雙方能夠協商一致退房的, 簽訂退房協定。 其中退房協議除了是確認退房外, 還要對違約責任的劃分、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等詳細說明。
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 並且買房人執意要退房的, 可以正式書面通知開發商要求解除合同, 通知到對方, 合同就已經解除了。 開發商有異議的可向法院起訴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合同解除後, 雙方還需要到房管局登出備案。
但是要特別注意, 因買房人的原因執意退房的, 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 一般購房合同都會約定好違約責任條款, 買房人依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
入住
入住意味著已經交房, 但房產證未辦理的情況下, 購房者要求退房, 和第二種情況類似, 但也有所不同。
因為交房時, 購房者可能已經繳納了稅費、物業費, 有的甚至已經裝修了一部分。 所以, 退房協定還要涉及到這部分費用問題。
4
房產證辦下來了
房產證辦下來了, 意味著房屋的所有權發生了轉移, 再退房, 很難實現。
而且, 如果開發商先為買房人墊了款, 房產證下來之後, 買房人拒絕付款或因為其他原因無法付款的, 開發商有權有權買房人退房並承擔違約責任。
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
長按二維碼關注微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