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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丨茅臺鐵腕治理市場!追究66家經銷商違約責任!

文丨酒業家團隊

4月25日, 酒業家記者從茅臺方面獲悉, 茅臺今日公佈了一份《關於追究北京德華永勝商貿有限公司等單位違約責任》的處理檔。

據通知內容指出, 近期各省區在自查自糾和公司人員下市場檢查過程中, 發現部分經銷商存在私自向電子商務平臺供貨, 跨區域銷售, 損害消費者利益和茅臺品牌形象等的行為對全國66家違約經銷商追究責任!

(一)存在私自向電子商務平臺供貨行為

屬雞年生肖酒合同單位的有5家單位:

1.北京德華永勝商貿有限公司(屬第2次違反)

2.北京茅臺貿易有限責任公司

3.武侯區凱盛酒類經營部

4.格爾木進忠商貿有限責任公司

5.南京迪可酒業有限公司

屬新飛天53度500ml茅臺酒合同的有1家單位:

6.湖南春風酒業有限公司

(二)存在跨區域銷售行為

屬雞年生肖酒合同單位的有4家:

1.青島大有酒業有限公司

2.山東新星集團有限公司

3.賀州市通泰酒業有限公司

4.衡陽市糖酒副食品有限公司

屬新飛天53度500ml茅臺酒合同單位的有29家:

5.成都鑫豐益酒業有限責任公司

6.安陽福順德商貿有限公司

7.茂名市盈大商貿有限公司

8.遵義縣實夢酒業有限公司

9.武漢市江夏區遠飛酒業經營部

10.雲南君雪商貿有限公司

11.昭通市靖和商貿有限公司

12.廈門海裕生貿易有限公司

13.南寧市琪聯茂商貿有限公司

14.重慶崇晟商貿有限公司

15.北京安勝隆泰商貿有限責任公司

16.河北德源商貿有限公司

17.瀋陽雷明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18.婁底市華藍貿易有限公司

19.商洛市商州區恒山商行

20.重慶揚正商貿有限公司

21.晉江市冠雄酒業貿易有限公司

22.成都市樽尚商貿有限公司

23.北京友誼使者商貿有限公司

24.貴州貴糧食品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

25.阜新市吉盛商貿有限公司

26.桐廬揚帆食品貿易有限公司

27.天津中糖華豐實業有限公司

28.唐山朝旭商貿有限公司

29.天津市裕隆達商貿有限公司

30.北京中恒實信貿易有限公司

31.安徽友玖優玖酒業有限公司

32.山東銀洋商貿有限公司

33.重慶江岸酒類銷售有限公司

(三)不顧公司三令五申, 損壞消費者利益的茅臺品牌形象, 擾亂市場秩序

屬新飛天53度500ml茅臺酒合同單位有10家:

1.廣西翠屏酒業有限公司

2.遵義金樽佳釀商貿有限公司

3.貴州獨山萍平酒類銷售有限公司

4.六盤水源美商貿有限公司

5.貴州航太工業物資有限公司

6.貴州君品酒業有限公司

7.貴州省愛國擁軍促進會(團購)

8.貴州隆元乾商貿有限公司

9.貴州賓慶貿易有限公司

10.貴州林頓貿易有限公司

(四)不顧公司三令五申, 損壞消費者利益和茅臺品牌形象, 跨區域銷售, 擾亂市場秩序

屬雞年生肖酒合同單位的有2家:

1.貴州龍源天成酒業有限公司

2.廣東尊茅酒業有限公司

屬53度新飛天500ml茅臺酒合同單位的有15家:

3.湖州五星酒業有限公司

4.林芝玖玖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5.河池施馬商貿有限公司

6.雲南省煙草大理金葉有限責任公司

7.欽州市欽北區華飛酒業商行

8.廣西南寧金一城商貿有限公司

9.重慶思凡豐飲商貿有限公司

10.貴陽金誠貿易有限公司

11.河北國控糖煙酒副食品有限責任公司

12.張家口市糖酒副食有限責任公司

13.阜新市吉盛商貿有限公司

14.邳州市青山酒業有限公司

15.北京德華永勝商貿有限公司

16.湖北省洪山禮堂管理中心(團購)

17.華致酒行連鎖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通報檔指出:

(一)北京德華永勝商貿有限公司屬第二次發生違約, 追究該公司違約責任:1.扣除生肖酒合同全部履約保證金;2.解除2017年雞年生肖酒合同。

(二)追究北京茅臺貿易有限責任公司、武侯區凱盛酒類經營部、格爾木進忠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南京迪可酒業有限公司、湖南春風酒業有限公司共5家單位違約責任:

1.暫停合同業務辦理;

2.扣減10%履約保證金;

3.扣減2017年約定計劃20%供貨量(分合同類別)。

(三)追究青島大有酒業有限公司、山東新星集團有限公司、賀州市通泰酒業有限公司、衡陽市糖酒副食品有限公司、成都鑫豐益酒業有限責任公司、安陽福順德商貿有限公司、茂名市盈大商貿有限公司、遵義縣實夢酒業有限公司、武漢市江夏區遠飛酒業經營部、雲南君雪商貿有限公司、昭通市靖和商貿有限公司、廈門海裕生貿易有限公司、南寧市琪聯茂商貿有限公司、重慶崇晟商貿有限公司、北京安勝隆泰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河北德源商貿有限公司、瀋陽雷明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婁底市華藍貿易有限公司、商洛市商州區恒山商行、重慶揚正商貿有限公司、晉江市冠雄酒業貿易有限公司、成都市樽尚商貿有限公司、北京友誼使者商貿有限公司、貴州貴糧食品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阜新市吉盛商貿有限公司、桐廬揚帆食品貿易有限公司、天津中糖華豐實業有限公司、唐山朝旭商貿有限公司、天津市裕隆達商貿有限公司、北京中恒實信貿易有限公司、安徽友玖優玖酒業有限公司、山東銀洋商貿有限公司、重慶江岸酒類銷售有限公司共33家單位違約責任:

3.扣減2017年約定計劃10%供貨量(分合同類別)。

(四)追究廣西翠屏酒業有限公司、遵義金樽佳釀商貿有限公司、貴州獨山萍平酒類銷售有限公司、六盤水源美商貿有限公司、貴州航太工業物資有限公司、貴州君品酒業有限公司、貴州省愛國擁軍促進會、貴州隆元乾商貿有限公司、貴州賓慶貿易有限公司、貴州林頓貿易有限公司共10家單位違約責任:

(五)追究貴州龍源天成酒業有限公司、廣東尊茅酒業有限公司、湖州五星酒業有限公司、林芝玖玖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河池施馬商貿有限公司、雲南省煙草大理金葉有限責任公司、欽州市欽北區華飛酒業商行、廣西南寧金一城商貿有限公司、重慶思凡豐飲商貿有限公司、貴陽金誠貿易有限公司、河北國控糖煙酒副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張家口市糖酒副食有限責任公司、阜新市吉盛商貿有限公司、邳州市青山酒業有限公司、北京德華永勝商貿有限公司、湖北省洪山禮堂管理中心、華致酒行連鎖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17家單位違約責任:

3.扣減2017年約定計劃30%供貨量(分合同類別)。

從上述多達66家經銷商被罰不難看出,茅臺鐵腕管理市場的決心。該檔對茅臺酒商具有較強的威懾力,迫使經銷商為保全經銷資格執行公司的相關規定。

事實上,2016年年初,茅臺高層明確表示要維護好“國酒茅臺”品牌,要加大對總經銷品牌的管理、説明、指導和服務,嚴查虛假宣傳,同時通過一系列發文處理擾亂市場秩序的經銷商、並陸續宣佈春節控貨、按月發貨、取消承兌匯票等措施,其實質都在於維護有實力的核心經銷商團隊,規避“劣幣驅逐良幣”。

茅臺在市場方面還做了一系列應對工作,如公開茅臺的計畫供應量、明確告知茅臺對當下最合理價格區間的判斷,嚴守不增量、不提價承諾以增強經銷商信任度,治理不守規矩的大商淨化市場環境。

一直以來,茅臺集團董事長袁仁國,黨委書記、總經理李保芳多次重申和強調:堅持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堅持做到廠家、經銷商、消費者三方利益平衡;堅持資訊公開與適時的市場調控,要遵循市場規律,加強正面引導,實現三方共贏。

有業內人士針對此次處理檔評價,茅臺此舉是立足長遠發展深度佈局的新變革,力求建立起能夠與茅臺品牌社會口碑形成對等的管道終端服務體系,以迎合消費群體的內心需求,鞏固品牌終端統治力。此舉看似苛刻,但也能鞭策代理商向專業化提升,經銷商需要與茅臺共成長,共進退,而不是一味的透支酒企品牌生命力。

(二)追究北京茅臺貿易有限責任公司、武侯區凱盛酒類經營部、格爾木進忠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南京迪可酒業有限公司、湖南春風酒業有限公司共5家單位違約責任:

1.暫停合同業務辦理;

2.扣減10%履約保證金;

3.扣減2017年約定計劃20%供貨量(分合同類別)。

(三)追究青島大有酒業有限公司、山東新星集團有限公司、賀州市通泰酒業有限公司、衡陽市糖酒副食品有限公司、成都鑫豐益酒業有限責任公司、安陽福順德商貿有限公司、茂名市盈大商貿有限公司、遵義縣實夢酒業有限公司、武漢市江夏區遠飛酒業經營部、雲南君雪商貿有限公司、昭通市靖和商貿有限公司、廈門海裕生貿易有限公司、南寧市琪聯茂商貿有限公司、重慶崇晟商貿有限公司、北京安勝隆泰商貿有限責任公司、河北德源商貿有限公司、瀋陽雷明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婁底市華藍貿易有限公司、商洛市商州區恒山商行、重慶揚正商貿有限公司、晉江市冠雄酒業貿易有限公司、成都市樽尚商貿有限公司、北京友誼使者商貿有限公司、貴州貴糧食品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阜新市吉盛商貿有限公司、桐廬揚帆食品貿易有限公司、天津中糖華豐實業有限公司、唐山朝旭商貿有限公司、天津市裕隆達商貿有限公司、北京中恒實信貿易有限公司、安徽友玖優玖酒業有限公司、山東銀洋商貿有限公司、重慶江岸酒類銷售有限公司共33家單位違約責任:

3.扣減2017年約定計劃10%供貨量(分合同類別)。

(四)追究廣西翠屏酒業有限公司、遵義金樽佳釀商貿有限公司、貴州獨山萍平酒類銷售有限公司、六盤水源美商貿有限公司、貴州航太工業物資有限公司、貴州君品酒業有限公司、貴州省愛國擁軍促進會、貴州隆元乾商貿有限公司、貴州賓慶貿易有限公司、貴州林頓貿易有限公司共10家單位違約責任:

(五)追究貴州龍源天成酒業有限公司、廣東尊茅酒業有限公司、湖州五星酒業有限公司、林芝玖玖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河池施馬商貿有限公司、雲南省煙草大理金葉有限責任公司、欽州市欽北區華飛酒業商行、廣西南寧金一城商貿有限公司、重慶思凡豐飲商貿有限公司、貴陽金誠貿易有限公司、河北國控糖煙酒副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張家口市糖酒副食有限責任公司、阜新市吉盛商貿有限公司、邳州市青山酒業有限公司、北京德華永勝商貿有限公司、湖北省洪山禮堂管理中心、華致酒行連鎖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17家單位違約責任:

3.扣減2017年約定計劃30%供貨量(分合同類別)。

從上述多達66家經銷商被罰不難看出,茅臺鐵腕管理市場的決心。該檔對茅臺酒商具有較強的威懾力,迫使經銷商為保全經銷資格執行公司的相關規定。

事實上,2016年年初,茅臺高層明確表示要維護好“國酒茅臺”品牌,要加大對總經銷品牌的管理、説明、指導和服務,嚴查虛假宣傳,同時通過一系列發文處理擾亂市場秩序的經銷商、並陸續宣佈春節控貨、按月發貨、取消承兌匯票等措施,其實質都在於維護有實力的核心經銷商團隊,規避“劣幣驅逐良幣”。

茅臺在市場方面還做了一系列應對工作,如公開茅臺的計畫供應量、明確告知茅臺對當下最合理價格區間的判斷,嚴守不增量、不提價承諾以增強經銷商信任度,治理不守規矩的大商淨化市場環境。

一直以來,茅臺集團董事長袁仁國,黨委書記、總經理李保芳多次重申和強調:堅持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堅持做到廠家、經銷商、消費者三方利益平衡;堅持資訊公開與適時的市場調控,要遵循市場規律,加強正面引導,實現三方共贏。

有業內人士針對此次處理檔評價,茅臺此舉是立足長遠發展深度佈局的新變革,力求建立起能夠與茅臺品牌社會口碑形成對等的管道終端服務體系,以迎合消費群體的內心需求,鞏固品牌終端統治力。此舉看似苛刻,但也能鞭策代理商向專業化提升,經銷商需要與茅臺共成長,共進退,而不是一味的透支酒企品牌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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