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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億元小微企業紅包來啦!請寧波企業注意接招!

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統稱, 在寧波, 小微企業占全市企業總數95%, 不少小微企業有著極高的科技能量, 蘊含著驚人的發展潛力。

去年, 我市成功入選“國家第二批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範”。 隨之而來的是中央財政給予的9億元示範扶持資金。 昨天市政府召開寧波市推進國家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範工作會議, 解讀了專項資金的使用方法。

寧波小微很牛逼

據經信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成為全國第二批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示範城市之一的寧波目前勢頭喜人。 據統計, 全市小微企業新增授權專利13000項, 占全市新增總數的31.8%, 同比增長22.6%。 全市小微企業技術合同成交額41.2億元, 占全市總數的60%, 同比增長152.7%。 創新型初創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分佈新增2028家、220家, 占全市總數的22.5%、12.5%, 創新水準不斷提升。

全市新增市場主體數近13萬家,

平均每天新增市場主體350家, 其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佔據新增總數的97%。 近三年來, 我市平均每年新增創業主體數均超過10萬家, 其中90%以上新增創業行為由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貢獻, 創業活躍度高, 創業數量持續增。 同時, 帶動新增就業人數23.5萬人次, 同比增長119.6%。 為全市貢獻了超過60%的就業崗位。

去年, 我市繼續深入實施“小微企業三年成長計畫”, 新增“個轉企”2034家、“小升規”643家、股份制企業78家、境內外上市企業5家、新三板掛牌企業71家, 小微企業摒棄了傳統增長方式, 主動適應市場, 走上“小而美、小而新、小而專”的發展道路, 使得小微企業的行業佈局趨於合理。

9億元現金紅包含金量十足

隨著近日中央給予寧波的9億元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專項扶持資金陸續到位, 《寧波市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範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實施細則》也正式出臺並開始施行。

“此次的助推政策非常給力, 含金量十足, 目的就是鼓勵創業創新, 寬容失敗, 為有夢想者插上一雙振翅高飛的翅膀,

讓寧波真正成為全國小微企業創業創新之都。 ”市經信委主任陳炳榮說。

根據《細則》, 9億元專項資金將重點支持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空間載體建設、公共服務能力提升、融資環境改善優化、創業創新活力提升、小微企業轉型升級、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和創業創新環境構建等領域。

在支援小微企業創業創新活力提升方面, 寧波將安排總額不低於1億元的資金, 鼓勵優秀創業創新項目落戶, 並給予每個項目不超過20萬元的啟動資金補助。 同時鼓勵青年大學生在甬創業創新, 對2016年1月1日後在寧波創業並帶動就業的青年大學生企業法定代表人正式開通。 屆時, 全市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線上申領總金額上億元的“兩創”服務券。

據相關負責人介紹, 寧波市小微企業創業創新服務券是面向全市27萬家不同行業、規模、發展階段的小微企業, 用於補助小微企業購買專業機構服務的電子化支付憑證。 我市兩創示範期內, 將共投入總額不少於1億元的財政資金用於創業創新服務券補貼, 遵循“先用先得、用完為止、期滿作廢”原則,一般每家小微企業年度使用服務券額度不高於5000元;對列入我市“小升規”培育庫且運行監測資料報送有效的小微企業,年度使用額度增加至1萬元;對採購智慧管理、智慧服務的小微企業,年度使用額度增加至2萬元,幫助小微企業降低創業創新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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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我市小微企業如何領9億元現金紅包

①支持小微兩創空間載體建設

物件:眾創空間(創客服務中心)、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商貿企業集聚區、電子商務產業園、大學生創業園(留學生創業園、海創基地)、特色產業園、製造業+互聯網載體、雁巢空間等;

方式:每年按類擇優評選若干空間載體按A、B、C三個等級分別給予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資金補助。從2016年1月1日起,獲得國家級示範(優秀)表彰的空間載體,一次性給予每家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獎勵。

②支援小微公共服務能力提升

支援各類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對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實施的服務場地改造(不含土地費用以及辦公場所租用、建設費用)、硬體設備及服務設施購置等提升服務能力的建設專案,年度項目投資額超過50萬元的,給予不超過項目投資額30%的補助,補助額度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制定《寧波市小微企業創業創新服務券使用管理辦法》,鼓勵小微企業向專業化服務機構購買專業化服務,降低創業創新成本,鼓勵入駐服務券平臺的服務機構創優創新,全市每年評選30家小微企業優秀服務機構,每家給予10萬元獎勵;

構建小微企業智慧財產權風險防控體系,重點支援一批智慧財產權風險防控平臺,按照平臺實際投入支出、結合智慧財產權運用成效,給予每家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運營補助。組織開展小微企業智慧財產權風險防範培訓、重點產品智慧財產權風險評估與預警研究,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提供專業化智慧財產權服務。

③支持“小微兩創”活力提升

鼓勵青年大學生在甬創業創新,對2016年1月1日後在寧波創業並帶動就業的青年大學生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給予不超過1萬元的一次性生活補助;

鼓勵優秀創業創新項目或企業落戶寧波,對符合條件的優秀創業創新項目和市內外各類賽事獲獎項目,落戶寧波並帶動就業的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啟動資金補助,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支持小微企業商標品牌建設,對申請註冊境外商標並被核准的,按每件核准注冊商標註冊費的50%給予補助,每家每年補助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對企業收購國外注冊商標品牌的,按每個國外品牌商標實際支付收購費用的50%給予補助,每家補助額度最高不超過30萬元。

④支援小微企業轉型升級

鼓勵市場主體轉型升級,對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的,每家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5000元獎勵;對被評為寧波市年度“個轉企”創業之星的,每家一次性給予不超過5萬元獎勵;對被評為行業轉型升級之星的企業,每家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獎勵;

鼓勵小微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對首次上規模的小微企業,每家一次性給予2萬元獎勵;對被評為年度省級、市級新上規模企業“創業之星”的,分別給予不超過15萬元、10萬元獎勵;對被評為“浙江省創新型示範中小企業”的和列入市創新型示範中小企業培育梯隊的,分別給予不超過50萬元、20萬元獎勵;

鼓勵“新業態、新模式”小微企業發展,每年認定一批以“新業態、新模式”為特徵的創新創業企業,結合企業的成長性和創新性,對年營業收入在200萬元以上且相比上一年度增幅不低於30%,同時對企業研發投入、商業模式、行業整合服務能力等進行綜合評估,按照專家評審意見給予入圍企業一次性10萬元獎勵;

勵創新型初創企業快速成長,對我市備案的創新型初創企業,每年選擇300家作為高成長科技型中小企業進行重點培育;從2016年起連續三年,對獲得浙江省高成長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給予每家最高不超過5萬元補助。

⑤鼓勵體制機制改革創新

完善小微企業科技成果吸納轉化機制,對於直接引進購買科技成果實施轉化,以及委託高校院所或研髮型企業共同進行技術研發的科技型小微企業,且實際技術交易金額已超過5萬元(含)的,按照實際支付金額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補助;科技型小微企業通過科技成果競價(拍賣)或技術難題競標活動實現技術交易的,再按照實際支付金額的5%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激勵補助;

完善小微企業貿易便利化機制,對在寧波跨境電商綜試區“寧波跨境貿易電子商務一般出口服務平臺”備案登記,註冊地和納稅地均在市域內的跨境電商出口企業,通過寧波跨境電商一般出口模式試點平臺實現年銷售總額10萬美元以上的(以海關統計資料為准),按其相應物流費用的3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每年補貼總額不超過8萬元,其中按年銷售總額和包裹個數各50%的權重計算綜合排名前十位的企業,年補貼總額上限提高至20萬元;對跨境電子商務企業以自主境外品牌銷售,且年度銷售額達到100萬美元、300萬美元、500萬美元的,分別給予不超過10萬、20萬、30萬的獎勵;對提供電商代運營、公共海外倉、電商諮詢策劃、綜合服務等電商服務的企業,年服務收入達到100萬以上,按照服務收入5%以內的比例給予資金扶持,最高不超過30萬元;

每年認定一批市級“信用示範小微企業”,每家一次性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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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先用先得、用完為止、期滿作廢”原則,一般每家小微企業年度使用服務券額度不高於5000元;對列入我市“小升規”培育庫且運行監測資料報送有效的小微企業,年度使用額度增加至1萬元;對採購智慧管理、智慧服務的小微企業,年度使用額度增加至2萬元,幫助小微企業降低創業創新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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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支持小微兩創空間載體建設

物件:眾創空間(創客服務中心)、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商貿企業集聚區、電子商務產業園、大學生創業園(留學生創業園、海創基地)、特色產業園、製造業+互聯網載體、雁巢空間等;

方式:每年按類擇優評選若干空間載體按A、B、C三個等級分別給予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資金補助。從2016年1月1日起,獲得國家級示範(優秀)表彰的空間載體,一次性給予每家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獎勵。

②支援小微公共服務能力提升

支援各類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對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實施的服務場地改造(不含土地費用以及辦公場所租用、建設費用)、硬體設備及服務設施購置等提升服務能力的建設專案,年度項目投資額超過50萬元的,給予不超過項目投資額30%的補助,補助額度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制定《寧波市小微企業創業創新服務券使用管理辦法》,鼓勵小微企業向專業化服務機構購買專業化服務,降低創業創新成本,鼓勵入駐服務券平臺的服務機構創優創新,全市每年評選30家小微企業優秀服務機構,每家給予10萬元獎勵;

構建小微企業智慧財產權風險防控體系,重點支援一批智慧財產權風險防控平臺,按照平臺實際投入支出、結合智慧財產權運用成效,給予每家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運營補助。組織開展小微企業智慧財產權風險防範培訓、重點產品智慧財產權風險評估與預警研究,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提供專業化智慧財產權服務。

③支持“小微兩創”活力提升

鼓勵青年大學生在甬創業創新,對2016年1月1日後在寧波創業並帶動就業的青年大學生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給予不超過1萬元的一次性生活補助;

鼓勵優秀創業創新項目或企業落戶寧波,對符合條件的優秀創業創新項目和市內外各類賽事獲獎項目,落戶寧波並帶動就業的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啟動資金補助,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支持小微企業商標品牌建設,對申請註冊境外商標並被核准的,按每件核准注冊商標註冊費的50%給予補助,每家每年補助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對企業收購國外注冊商標品牌的,按每個國外品牌商標實際支付收購費用的50%給予補助,每家補助額度最高不超過30萬元。

④支援小微企業轉型升級

鼓勵市場主體轉型升級,對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的,每家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5000元獎勵;對被評為寧波市年度“個轉企”創業之星的,每家一次性給予不超過5萬元獎勵;對被評為行業轉型升級之星的企業,每家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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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新業態、新模式”小微企業發展,每年認定一批以“新業態、新模式”為特徵的創新創業企業,結合企業的成長性和創新性,對年營業收入在200萬元以上且相比上一年度增幅不低於30%,同時對企業研發投入、商業模式、行業整合服務能力等進行綜合評估,按照專家評審意見給予入圍企業一次性10萬元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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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鼓勵體制機制改革創新

完善小微企業科技成果吸納轉化機制,對於直接引進購買科技成果實施轉化,以及委託高校院所或研髮型企業共同進行技術研發的科技型小微企業,且實際技術交易金額已超過5萬元(含)的,按照實際支付金額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補助;科技型小微企業通過科技成果競價(拍賣)或技術難題競標活動實現技術交易的,再按照實際支付金額的5%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激勵補助;

完善小微企業貿易便利化機制,對在寧波跨境電商綜試區“寧波跨境貿易電子商務一般出口服務平臺”備案登記,註冊地和納稅地均在市域內的跨境電商出口企業,通過寧波跨境電商一般出口模式試點平臺實現年銷售總額10萬美元以上的(以海關統計資料為准),按其相應物流費用的3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每年補貼總額不超過8萬元,其中按年銷售總額和包裹個數各50%的權重計算綜合排名前十位的企業,年補貼總額上限提高至20萬元;對跨境電子商務企業以自主境外品牌銷售,且年度銷售額達到100萬美元、300萬美元、500萬美元的,分別給予不超過10萬、20萬、30萬的獎勵;對提供電商代運營、公共海外倉、電商諮詢策劃、綜合服務等電商服務的企業,年服務收入達到100萬以上,按照服務收入5%以內的比例給予資金扶持,最高不超過30萬元;

每年認定一批市級“信用示範小微企業”,每家一次性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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