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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中國輪胎企業,就是不服!

日前, 4家中國非公路輪胎(OTR)出口企業, 就美國商務部對該類型產品實施“雙反”的複審終裁結果, 分別向美國國際貿易法院提出上訴。

據悉, 這4家企業為風神輪胎股份有限公司、貴州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徐工輪胎有限公司和青島保稅區福沃得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在上訴簡報中, 風神公司強調, 美國商務部在舉證“中國政府控制風神公司的出口業務”時, 犯了錯誤。

據輪胎世界網瞭解, 4月13日, 美國商務部發佈對中國非公路用輪胎(OTR)第七次複審終裁結果。

仲裁結果顯示, OTR產品中國全國反傾銷稅率為105.31%, 反補貼稅稅率為40.24%。

徐州徐工輪胎因被適用分別稅率, 被徵收33.08%的反傾銷稅和46.01%的反補貼稅。 貴州輪胎的反補貼稅率為34.46%。

據統計, 2016年, 貴州輪胎向美國出口涉及“雙反”的非公路輪胎銷售收入, 約為5100萬美元, 占其2016年度總營業收入約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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