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和訊網、千龍網
5月16日, 新疆銀監局發佈對浦發銀行烏魯木齊分行的行政處罰, 浦發銀行烏魯木齊分行主要負責人為吳曉峰, 該行在開展銀行承兌匯票業務中未對貿易背景真實性進行盡職調查、未嚴格監督票據資金。
「浦發銀行烏魯木齊分行被新疆銀監局罰20萬」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 新疆銀監局決定, 對浦發銀行烏魯木齊分行罰款人民幣20萬元。
附公告截圖:
記者查閱資料發現, 今年來, 浦發銀行多次收到罰單, 處罰原因也是“五花八門”。
4月10日, 浦發銀行呼和浩特分行違規轉讓非不良貸款, 被中國銀監會處以20萬元的罰款。
3月31日,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哈爾濱分行因對貸款用途監控不力, 導致個別個人全質押貸款流入股市;滾動簽發個人全質押貸款及部分對公客戶以貸轉存吸存, 虛增業務規模, 連收兩份罰單,
2月20日, 因貸款資金回流轉定期存款, 辦理貿易背景不真實的票據業務, 浦發銀行溫州分行被罰4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