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南3月17日訊(記者周國芳)減稅降費一直是企業關注的焦點。 17日, 從省人社廳獲悉, 自2017年1月1日起, 失業保險費率由1.5%降至1%。 其中, 單位費率由1%降至0.7%, 個人費率由0.5%降至0.3%。
山東率先在全國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 據瞭解, 山東也是人社部出臺《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後首個降費率的省份。 本次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期限執行至2018年4月30日。
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表示, 此次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 每年可減輕繳費單位負擔約50億元, 可減輕個人負擔約10億元。 降費政策將促進全省經濟發展,
階段性降低社保費率工作始於去年3月。 李克強總理在明確提出“讓企業多減輕一點負擔, 讓職工多拿一點現金”“階段性地、適當地下調五險一金的繳存比例是可以做的”。
對於失業保險費率, 去年也明確提出, 總費率在2015年已降低1個百分點基礎上, 可以階段性降至1%—1.5%, 其中個人費率不超過0.5%。 今年2月, 人社部和財政部發出通知, 明確可以降至1%, 執行至2018年4月30日。 在全國層面, 人社部副部長張義珍就降低社保費率對企業的減負也作過預測, 失業保險按各地總費率降低0.5-1個百分點來進行測算, 每年可降低企業成本約300億-600億元。
對參保職工而言, 降低費率是否影響待遇發放是最關心的事情。 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副教授魯全表示,
對此, 張義珍表示, 降低社保費率不影響社保待遇, 這是國務院明確要求的, 階段性地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前提就是, 要確保參保人員的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降低和待遇按時足額支付。 人社部、財政部在其通知中就明確提出, 各地降低失業保險費率, 要充分考慮失業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提高待遇標準、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等因素對基金支付能力的影響。
目前我國失業保險待遇各地如何?比如北京, 累計繳費時間1-5年的, 失業時每月可領取失業保險1122元。 已有省市明確宣佈提高失業保險待遇的發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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