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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長城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歸還募集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16年5月30日, 神州長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和第七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 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同意公司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15,000萬元補充流動資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16年5月31日刊登於《證券時報》、《香港商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公告編號:2016-043)。

截至2017年5月26日, 公司已將上述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15,000萬元全部歸還至募集資金專用帳戶, 並將歸還募集資金的情況通知了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

特此公告。

神州長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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