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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生股份:關於轉讓參股公司股權暨關聯交易的進展公告

證券代碼:002625 證券簡稱:龍生股份 公告編號:2017-068

浙江龍生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轉讓參股公司股權暨關聯交易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沒有虛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本次股權轉讓的基本情況

浙江龍生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龍生股份”)於2017

年4月7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分

別審議通過了《關於擬轉讓參股公司股權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2017年4月25日,

公司召開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轉讓參股公司股權暨關聯

交易的議案》, 批准公司將持有的參股公司杭州市桐廬縣龍生小額貸款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簡稱“龍生小貸”)30%的股權轉讓給桐廬玉龍實業有限公司(以下

簡稱“玉龍實業”)。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17年4月8日刊登在《上海證券報》、

《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於擬

轉讓參股公司股權暨關聯交易的公告》(公告編號:2017-034)。

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於2017年5月3日作出《省金融辦關於桐廬縣

龍生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主發起人股權轉讓的批復》(浙金融辦核【2017】18

號), 同意桐廬縣龍生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原主發起人(浙江龍生汽車部件股

份有限公司)將所持有的30%股權轉讓給原屬同一實際控制人的法人股東桐廬玉

龍實業有限公司。

二、交易的定價政策及定價依據

本次關聯交易公司已聘請了具備證券從業資格的坤元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對

交易標的進行評估。 本次交易的交易價格將以評估價值與帳面價值孰高為定價原

則。

根據坤元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評報〔2017〕196號《資產評估報告》,

1

對龍生小貸採用了資產基礎法和收益法進行評估, 通過對兩種評估方法的合理性、

適用性的分析以及考慮估值孰高原則, 最終採用資產基礎法的評估結果。 截至評

估基準日2017年2月28日, 龍生小貸的股東全部權益的評估價值為252,082,020.99

元。 本次評估未考慮龍生小貸期後分配股利可能對評估結果產生的影響。

2017 年 3 月 25 日 , 龍 生 小 貸 召 開 股 東 大 會 , 決 定 向 全 體 股 東 現 金 分 紅

30,000,000.00元人民幣, 該分紅已於本次股權轉讓基準日前分配完畢, 仍由龍生

小貸本次股權轉讓前原股東享有。 龍生小貸持續經營, 2017年3月和4月合計產生

淨利潤3,474,525.32元, 評估基準日至轉讓基準日期間的收益歸本次股權轉讓前

的龍生小貸原股東享有。

本次股權轉讓的轉讓基準日為2017年4月30日, 截止轉讓基準日龍生小貸股

東全部權益帳面價值為226,307,341.42元, 高於評估基準日2017年2月28日股東全

部權益價值的評估結果扣除前述分紅加上2017年3月和4月合計淨利潤之後的價

值。

經交易雙方友好協商, 根據定價原則, 本次交易轉讓總價款如下:以轉讓基

准日2017年4月30日龍生小貸股東全部權益帳面價值對應公司在龍生小貸所擁有

的30%股份比例為轉讓價, 即67,892,202.43元。

三、交易協定的主要內容

公司與玉龍實業簽署了《股權轉讓協定》, 其主要內容如下:

1、根據龍生股份股東大會決議, 本次交易的交易價格將以評估價值與帳面

價值孰高為定價原則。

2、本次交易聘請坤元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對交易標的進行評估, 評估基準日

是 2017 年 2 月 28 日。

3、本次股權轉讓的轉讓基準日為 2017 年 4 月 30 日。

4、評估基準日至轉讓基準日期間的收益歸本次股權轉讓前的原股東享有。

5、本次股權轉讓的總價款為人民幣 67,892,202.43 元。

四、本次關聯交易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本次關聯交易是為了進一步優化公司產業結構, 交易所獲資金將根據2017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決定使用,

不會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的利益, 不會對公

司獨立性產生影響。

五、本次股權轉讓的進展情況

2

近日, 公司已收到玉龍實業支付的全部股權轉讓價款並已完成龍生小貸股

東變更涉及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特此公告。

浙江龍生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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