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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克·貝裡去世 為什麼說他是“搖滾樂之父”?

文|新研室 編輯|新研室

2017年3月18日, 查克·貝裡(Chuck Berry)被發現死於位於密蘇里州聖查理斯縣的家中, 享年90歲。 作為搖滾樂先驅, 查克·貝裡被認為在“布魯斯-節奏布魯斯-搖滾樂”的發展過程中發揮了關鍵的作用, 所以有的國外媒體稱他為“搖滾樂之父”。

那麼, 為什麼說查克·貝裡是“搖滾樂之父”?查克·貝裡真的是“搖滾樂之父”嗎?我們今天來聊聊搖滾樂的起源和查克·貝裡的貢獻。

搖滾樂的起源

“搖滾樂”, 學名Rock Music, 花名Rock'N'Roll。 從科學的角度, 作為大類的“搖滾樂”通常用Rock Music, 而Rock' N' Roll更多特指50年代的搖滾風格。 不過, 廣大人民群眾提到“搖滾樂”的更喜歡用Rock’ N' Roll,

因為Rock'N'Roll更酷也更“髒”。

Rock'N'Roll在黑人俚語裡有比較明顯的“性”暗示, 所以, 當1951年白人DJ阿蘭·弗裡德(Alan Freed)把“Rock‘N'Roll”帶給主流聽眾(其實就是白人聽眾), 成為一個歷史性的事件。 要知道, 1950年代的美國, 種族歧視非常嚴重, 黑人音樂被歸入“Race Music”(種族音樂)。

阿蘭·弗裡德推薦給主流人群的“Rock’N'Roll”主要是一些“節奏布魯斯”(rhythm and blues)歌曲。

顧名思義, “節奏布魯斯”是從“布魯斯音樂”(Blues, 又稱藍調)發展而來的。 “節奏布魯斯”的出現, 跟根源布魯斯的商業化有關係, 我們甚至可以簡單粗暴的理解為城裡的布魯斯音樂。 像電吉他的融入, 就很能說明問題, 畢竟只有城裡人才會廣泛用電聲樂器。

自從有了“節奏布魯斯”這個說法, 1940年代開始, 以《公告牌》(Billboard)為代表的雜誌, 在談及黑人音樂時, 開始逐漸用“節奏布魯斯”取代“種族音樂”。

有意思的是, 最早用“Rock and Roll”做歌名的卻是白人音樂(Boswell Sisters的《Rock and Roll》, 1934), 而《公告牌》(Billboard)的專欄最早形容的“Rock and Roll”歌曲《Rock Me》, 帶有很明顯的白人爵士風格(歌手是黑人)。 這其實代表了一種趨勢, 音樂的融合。

1940-1950年代, 二戰後的經濟復興, 帶來了生活水準的提高, 雖然種族歧視現象嚴重,

但城市裡的種族融合已經是大勢所趨。 作為生活的一種反應, 音樂也呈現出融合的趨勢:福音(Gospel)、爵士(Jazz)、節奏布魯斯和鄉村音樂(Country Music)等的融合, 帶來了“搖滾樂的誕生”。

與搖滾樂誕生息息相關的兩大音樂風格, “節奏布魯斯”和“山地搖滾”(Rockabilly), 都是融合的結果, 不同的只是“山地搖滾”源自鄉村音樂。

1949年錄製的《Rock Awhile》被認為是最早的搖滾樂錄音作品之一

查克·貝裡的登場

話說, 無論怎麼融合, 搖滾樂的誕生都離不開“電吉他”。 畢竟木吉他是很難讓人“噪起來”的。 查克·貝裡之所以能成為“搖滾樂先驅”、“搖滾樂之父”, 靠的就是一把電吉他。

電吉他是誰最先發明的並沒有明確的說法, 但有一點是很清楚的, 1930年代是電吉他全面登場的時期。 1931年, 喬治·波尚(George Beauchamp)發明了最早的可插音箱使用的電吉他, 隨後, 爵士音樂人們開始越來越多的使用電吉他演奏。

1940年代, 電吉他引入布魯斯音樂, 與其他同期融合的音樂元素一起催生了“節奏布魯斯”。 電吉他在“節奏布魯斯”的樂隊編制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而也是在這個時期, 電吉他的演奏技法開始各種推陳出新, 查克·貝裡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查克·貝裡(全名叫Charles Edward Anderson "Chuck" Berry)1926年生於密蘇里州的聖路易斯, 從小開始學習並彈奏布魯斯音樂, 吉他技巧深受傳奇布魯斯音樂人“T-Bone”沃克(T-Bone Walker)的影響。 “T-Bone”沃克被認為是現代布魯斯音樂的先鋒, 他的電吉他演奏“不為人所察覺地影響了二戰後所有流行音樂的形式。”

在查克·貝裡身上,那個年代的“音樂融合”傾向表現的非常明顯。鮑伯·狄倫(Bob Dylan)回憶自己最初聽到查克·貝裡作品時的感受時曾說“我完全沒有意識到他是黑人,只是覺得他在表演山地搖滾。”

1950年代,查克·貝裡嶄露頭角。尤其是在簽約著名的切斯唱片(Chess)之後,查克·貝裡開始發揮了自己的影響力。這個時期,電吉他表演(從技巧到肢體)的發展推動了電吉他和搖滾樂的流行。大幅度的肢體扭動,誇張的演奏姿勢和各種新技巧的運用,都在查克·貝裡的表演中表現的淋漓盡致。

這一切讓當時的年輕人為之著迷,其中包括基斯·理查茲(Keith Richards,滾石樂隊吉他手)、約翰·列儂(John Lennon)和鮑勃·狄倫(Bob Dylan)。就像後來的年輕人認為“披頭士”和“滾石”是搖滾樂的代表一樣,查克·貝裡的粉絲約翰·列儂也認為查克·貝裡就是搖滾樂的“化身”:“如果你要給搖滾樂換一個名字,它應該叫查克·貝裡。”

搖滾樂之父?

關於誰是搖滾樂的真正發源者,知乎上有一個“爭議”。有人認為是艾維斯·普雷斯利(Elvis Presley),也有認為是查克·貝裡。

我們比較同意“帶三個表”的說法:

上文中我們提到,搖滾樂是音樂融合的結果,在這個過程中,包括查克·貝裡和“貓王”在內,各種音樂先驅都發揮了自己的作用。實際上,查克·貝裡也好,“貓王”也罷,冒尖都是在阿蘭·弗裡德把“Rock‘N'Roll”帶入主流聽眾之後。

從“搖滾樂”面向大眾普及的角度說,“貓王”居功至偉,但正如我們前文也提到,電吉他在搖滾樂發展中發揮了關鍵的作用,而查克·貝裡在電吉他演奏技巧發展和普及中發揮的作用又是“貓王”做不到的。比如當下電吉他演奏中普遍採用的“失真”效果就被認為查克·貝裡所普及的。

Chuck Berry現場演奏《Johnny B Goode》(1958)

所以,吉他手們都比較認查克·貝裡。基斯·理查茲是查克·貝裡的超級粉絲,鮑勃·狄倫說查克·貝裡是“搖滾樂的莎士比亞”,泰德·紐金特(Ted Nugent)說,“不懂每個查克·貝裡樂句(Chuck Berry Lick),就不會彈搖滾吉他。”萊昂納德·科恩(Leonard Cohen)生前曾說,“我們每個人都是查克·貝裡的注腳。”布魯斯·斯普林斯汀(Bruce Springsteen)說查克·貝裡是“搖滾樂史上最偉大的實踐者、吉他手和最純粹的搖滾創作者。”

對於查克·貝裡,最全面的評述來自“搖滾名人堂”總裁葛列格·哈裡斯(Greg Harris):“查克·貝裡就是搖滾樂本身。作為毋庸置疑的桂冠詩人,他影響了身後每一個搖滾樂藝人和吉他手。”

一位元音樂人能獲得如此高的評價,此生已經足夠不虛此行了。唯一的遺憾是,老人家本來今年要發行自己38年來的第一張專輯《Chuck》。看來,上帝迫不及待的要先聽他唱新歌了。

再見,偉大的查克·貝裡!

1.《Johnny B Goode》(1958)

2.《Roll Over Beethoven》(1956)

3.《Maybellene》(1955)

4.《No Particular Place To Go》(1964)

5.《Memphis,Tennessee》(1955)

6.《Brown Eyed Handsome Man》(1956)

7.《You Can’t Catch Me》(1956)

8.《Promised Land》(1964)

9.《Come On》(1961)

10.《Sweet Little Sixteen》(1958)

他的電吉他演奏“不為人所察覺地影響了二戰後所有流行音樂的形式。”

在查克·貝裡身上,那個年代的“音樂融合”傾向表現的非常明顯。鮑伯·狄倫(Bob Dylan)回憶自己最初聽到查克·貝裡作品時的感受時曾說“我完全沒有意識到他是黑人,只是覺得他在表演山地搖滾。”

1950年代,查克·貝裡嶄露頭角。尤其是在簽約著名的切斯唱片(Chess)之後,查克·貝裡開始發揮了自己的影響力。這個時期,電吉他表演(從技巧到肢體)的發展推動了電吉他和搖滾樂的流行。大幅度的肢體扭動,誇張的演奏姿勢和各種新技巧的運用,都在查克·貝裡的表演中表現的淋漓盡致。

這一切讓當時的年輕人為之著迷,其中包括基斯·理查茲(Keith Richards,滾石樂隊吉他手)、約翰·列儂(John Lennon)和鮑勃·狄倫(Bob Dylan)。就像後來的年輕人認為“披頭士”和“滾石”是搖滾樂的代表一樣,查克·貝裡的粉絲約翰·列儂也認為查克·貝裡就是搖滾樂的“化身”:“如果你要給搖滾樂換一個名字,它應該叫查克·貝裡。”

搖滾樂之父?

關於誰是搖滾樂的真正發源者,知乎上有一個“爭議”。有人認為是艾維斯·普雷斯利(Elvis Presley),也有認為是查克·貝裡。

我們比較同意“帶三個表”的說法:

上文中我們提到,搖滾樂是音樂融合的結果,在這個過程中,包括查克·貝裡和“貓王”在內,各種音樂先驅都發揮了自己的作用。實際上,查克·貝裡也好,“貓王”也罷,冒尖都是在阿蘭·弗裡德把“Rock‘N'Roll”帶入主流聽眾之後。

從“搖滾樂”面向大眾普及的角度說,“貓王”居功至偉,但正如我們前文也提到,電吉他在搖滾樂發展中發揮了關鍵的作用,而查克·貝裡在電吉他演奏技巧發展和普及中發揮的作用又是“貓王”做不到的。比如當下電吉他演奏中普遍採用的“失真”效果就被認為查克·貝裡所普及的。

Chuck Berry現場演奏《Johnny B Goode》(1958)

所以,吉他手們都比較認查克·貝裡。基斯·理查茲是查克·貝裡的超級粉絲,鮑勃·狄倫說查克·貝裡是“搖滾樂的莎士比亞”,泰德·紐金特(Ted Nugent)說,“不懂每個查克·貝裡樂句(Chuck Berry Lick),就不會彈搖滾吉他。”萊昂納德·科恩(Leonard Cohen)生前曾說,“我們每個人都是查克·貝裡的注腳。”布魯斯·斯普林斯汀(Bruce Springsteen)說查克·貝裡是“搖滾樂史上最偉大的實踐者、吉他手和最純粹的搖滾創作者。”

對於查克·貝裡,最全面的評述來自“搖滾名人堂”總裁葛列格·哈裡斯(Greg Harris):“查克·貝裡就是搖滾樂本身。作為毋庸置疑的桂冠詩人,他影響了身後每一個搖滾樂藝人和吉他手。”

一位元音樂人能獲得如此高的評價,此生已經足夠不虛此行了。唯一的遺憾是,老人家本來今年要發行自己38年來的第一張專輯《Chuck》。看來,上帝迫不及待的要先聽他唱新歌了。

再見,偉大的查克·貝裡!

1.《Johnny B Goode》(1958)

2.《Roll Over Beethoven》(1956)

3.《Maybellene》(1955)

4.《No Particular Place To Go》(1964)

5.《Memphis,Tennessee》(1955)

6.《Brown Eyed Handsome Man》(1956)

7.《You Can’t Catch Me》(1956)

8.《Promised Land》(1964)

9.《Come On》(1961)

10.《Sweet Little Sixteen》(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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