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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美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減持股份預披露公告

股東陳靜波保證向公司提供的資訊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資訊披露義務人提供的資訊一致。

特別提示:

1、持有思美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份1,369,890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0.43%)的股東陳靜波先生計畫自本公告發佈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 減持公司股份342,473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0.11%)。

一、股東的基本情況

1、股東名稱:陳靜波

2、股東持有股份情況:截至本公告日, 陳靜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69,890股, 占公司總股本的0.43%。

二、本次減持計畫的主要內容

1、減持原因:個人資金需求。

3、減持期間:自減持計畫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

4、擬減持數量及比例:陳靜波先生計畫減持公司股份342,473股, 占公司總股本比例0.11%(若此期間有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股份變動事項, 則對該數量進行相應處理)。

5、減持方式:集中競價或大宗交易。

6、減持價格區間:視市場價格確定。

7、公司董事、副總經理陳靜波先生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承諾:

(1)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 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②若公司上市後6個月內發生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於發行價(若發行人股票在此期間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的,

發行價應相應調整), 或者上市後6個月期末收盤價低於發行價(若發行人股票在此期間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的, 發行價應相應調整)的情形,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6個月, 且不因職務變更或離職等原因而終止履行。

(2)在其任職期間內, 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所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25%;離任後半年內, 不轉讓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報離任6個月後的12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數量占所持有本公司股票總數的比例不得超過50%。

(3)所持公司股份在鎖定期限屆滿後2年內減持的, 減持價格不低於發行價(若發行人股票在此期間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的,

發行價應相應調整), 且本承諾不因職務變更或離職等原因終止。

截至本公告日, 陳靜波先生遵守了上述承諾, 未出現違反上述承諾的行為。

三、其他相關事項說明

1、股東陳靜波先生將根據市場情況、本公司股價情況等情形決定是否實施本次股份減持計畫。

2、本次減持計畫未違反《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的規定。

3、在本次減持計畫實施期間, 公司董事會將督促陳靜波先生嚴格遵守《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檔的規定,

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4、本減持計畫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股權結構及持續經營產生影響, 公司基本面未發生重大變化。 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

特此公告。

思美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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