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江蘇省南京市中山路288號公司總部四樓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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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會議採用現場與網路投票相結合方式, 對所需審議議案進行投票表決,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 出席7人, 胡昇榮、楊伯豪、徐益民、朱增進、陳冬華、肖斌卿、湯哲新董事出席了會議, 其他3名董事因公務原因未出席本次會議;
2、公司在任監事8人, 出席6人, 呂冬陽、王華、朱峰、江志純、朱秋婭、沈永建監事出席了會議, 其他2名監事因公務原因未出席本次會議;
3、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其他高管的列席情況。
公司行長束行農、副行長童建、副行長朱鋼、副行長周文凱、副行長海力維、副行長周洪生(掛職)、財務總監劉恩奇列席了會議;公司董事會秘書湯哲新出席了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2016年度工作報告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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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議案名稱: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2016年度工作報告
3、議案名稱: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財務決算報告及2017年度財務預算方案
4、議案名稱: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5、議案名稱: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關聯交易專項報告
6、議案名稱: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關聯方2017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額度
7、議案名稱:續聘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2017年度財務報告審計會計師事務所
8、議案名稱:續聘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2017年度內部控制審計會計師事務所
9、議案名稱:修訂《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監事制度》
10、議案名稱:修訂《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議事規則》
11、議案名稱: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監事會對監事履職情況的評價報告
12、議案名稱: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監事會對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履職情況的評價報告
13、議案名稱: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行金融債券
14、議案名稱: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行金融債券特別授權
15、議案名稱: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管理規劃(2017年-2019年)
(二)累積投票議案表決情況
1、提名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董事會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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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名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監事會非職工監事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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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新當選董事任職資格還需獲得銀監會核准。 獨立董事資格已經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審核。
(三)現金分紅分段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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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涉及重大事項, 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五)關於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第四項議案為特別決議議案, 獲得出席會議股東及股東代表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2/3以上表決通過。
第六項議案涉及的關聯方股東回避表決。 分別為:南京紫金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持有公司751,861,281股;法國巴黎銀行, 持有公司901,062,480股;法國巴黎銀行(QFII), 持有公司241,165,713股;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571,133,642股;江蘇省國信資產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57,418,000股。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鑒證的律師事務所:江蘇金禾律師事務所
律師:夏維劍、顧曉春
2、律師鑒證結論意見:
律師認為, 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本次股東大會的議案和表決程式等事宜, 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檔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會議召集人的資格、會議召開和表決程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東大會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檔目錄
1、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經鑒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3、本所要求的其他檔。
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31日
證券代碼:601009 證券簡稱:南京銀行 公告編號:2017-020
優先股代碼:360019 360024 優先股簡稱:南銀優1 南銀優2
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報告補充公告
特別提示:
2016年度在本公司領取薪酬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年度稅前報酬的其餘部分,經確認披露如下:
單位:人民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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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經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同意,本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部分績效薪酬實行三年延期支付,董事會根據風險損失情況考核確認。
特此公告。
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報告補充公告
特別提示:
2016年度在本公司領取薪酬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年度稅前報酬的其餘部分,經確認披露如下:
單位:人民幣元
■
注:經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同意,本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部分績效薪酬實行三年延期支付,董事會根據風險損失情況考核確認。
特此公告。
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