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財經>正文

華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股票代碼:600290 股票簡稱:華儀電氣 編號:臨2017-059

華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收到浙江證監局

《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華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及高級管理人員李維龍先生、張傳暈先生于2017年5月27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17]31號)(《關於對華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簡稱"《決定書》"),

主要內容如下:

"近期, 我局在日常監管及現場檢查中發現你公司存在以下問題:

一、年度業績預虧公告披露不及時

你公司2016年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4,842.16萬元, 同比下降180.53%。 你公司未按照相關要求及時發佈業績預告, 直至2017年4月10日才發佈預虧公告。

二、募集資金的存放及使用不規範

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5月11日, 你公司存在將用於平魯紅石峁風電場項目建設的2億元募集資金及期間利息存放於公司一般戶的情形。

寧夏平羅五堆子風電場項目未按原計劃建設完成, 你公司未對該項目的可行性、預計收益進行重新論證, 決定是否繼續實施該項目, 也未在最近一期的定期報告中披露專案進展情況和出現異常的原因。

你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二十五條和《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十條的規定。 李維龍、張傳暈分別時任你公司財務總監和董事會秘書, 對上述違規事項應承擔主要責任。

按照《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和《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 我局決定對你公司及時任財務總監李維龍、時任董事會秘書張傳暈分別予以警示。 你公司應充分吸取教訓, 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學習, 提高規範運作意識, 認真履行資訊披露義務;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履行勤勉盡責義務, 促使公司規範運作, 並保證資訊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的, 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覆議申請, 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覆議與訴訟期間, 上述行政監管措施不停止執行。 "

公司高度重視《決定書》所提出的上述問題, 將嚴格按照浙江證監局的要求, 督促相關人員認真吸取教訓, 進一步加強法律法規學習, 提高規範運作意識, 切實履行好勤勉盡責義務;同時全面梳理相關情況, 進一步加強資訊披露相關制度的落實, 嚴格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切實提高規範運作水準。

特此公告。

華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5月31日

股票代碼:600290 股票簡稱:華儀電氣 編號:臨2017-061

華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變更登記的公告

華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7年5月16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1次會議, 審議通過了《關於推選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長、副董事長的議案》, 選舉陳孟列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長。 內容詳見公司於2017年5月17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www.sse.com.cn的相關公告。

根據《公司章程》有關規定, 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17年5月27日, 公司董事會根據上述決議, 辦理完成了有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並取得了由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換發的《營業執照》。 本次工商變更完成後, 公司法定代表人為陳孟列先生。 除法定代表人變更外,

公司《營業執照》其他登記事項不變。 相關登記資訊如下: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000713248305N

名稱:華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類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浙江省樂清經濟開發區中心大道228號

法定代表人:陳孟列

註冊資本:人民幣759,903,511元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31日

營業期限:1998年12月31日至長期

經營範圍:戶內外高壓斷路器及配件、高壓負荷開關及配件、接地開關系列、高壓隔離開關及配件、變壓器、預裝式變電站、梅花觸頭系列及配件、配電自動化設備及系統、熱控設備及系統的研發、生產、銷售;工程服務;技術諮詢服務;高低壓成套開關設備生產、銷售、安裝、調試和技術諮詢、風力發電機組研發、生產、銷售、風電場開發、建設, 經營進出口業務(國家法律、法規禁止限制和許可經營的除外)。 (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股票代碼:600290 股票簡稱:華儀電氣 編號:臨2017-060

華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變更持續督導保薦代表人的公告

東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東海證券")作為華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2015年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保薦機構,並承接了2011年非公發行股票的持續督導工作。2015年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持續督導期至2016年12月31日止。由於公司的募集資金資金尚未使用完畢,東海證券對公司仍有持續督導責任。東海證券原委派吳遜先先生和徐士鋒先生為公司持續督導工作的保薦代表人。

公司於2017年5月27日收到東海證券《關於更換華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持續督導之保薦代表人的函》,因原持續督導保薦代表人徐士鋒先生離職,無法繼續從事公司的持續督導工作。為保證持續督導工作的有序進行,東海證券委派保薦代表人張宜生先生接替徐士鋒先生的持續督導工作。

本次變更後,公司持續督導保薦代表人為吳遜先先生和張宜生先生(簡歷附後)。

附:張宜生簡歷

張宜生先生,碩士研究生學歷,保薦代表人,中國註冊會計師,中國註冊稅務師,現任東海證券投資銀行部總經理助理,先後參與了金果實業重大資產重組、廣東榕泰非公開發行、中航動控非公開發行、華儀電氣非公開發行、千山藥機非公開發行、伊立浦配股、東光微電IPO、華鋒股份IPO、新宏泰IPO等專案。

(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股票代碼:600290 股票簡稱:華儀電氣 編號:臨2017-060

華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變更持續督導保薦代表人的公告

東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東海證券")作為華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2015年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保薦機構,並承接了2011年非公發行股票的持續督導工作。2015年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持續督導期至2016年12月31日止。由於公司的募集資金資金尚未使用完畢,東海證券對公司仍有持續督導責任。東海證券原委派吳遜先先生和徐士鋒先生為公司持續督導工作的保薦代表人。

公司於2017年5月27日收到東海證券《關於更換華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持續督導之保薦代表人的函》,因原持續督導保薦代表人徐士鋒先生離職,無法繼續從事公司的持續督導工作。為保證持續督導工作的有序進行,東海證券委派保薦代表人張宜生先生接替徐士鋒先生的持續督導工作。

本次變更後,公司持續督導保薦代表人為吳遜先先生和張宜生先生(簡歷附後)。

附:張宜生簡歷

張宜生先生,碩士研究生學歷,保薦代表人,中國註冊會計師,中國註冊稅務師,現任東海證券投資銀行部總經理助理,先後參與了金果實業重大資產重組、廣東榕泰非公開發行、中航動控非公開發行、華儀電氣非公開發行、千山藥機非公開發行、伊立浦配股、東光微電IPO、華鋒股份IPO、新宏泰IPO等專案。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