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明星大腕, 還是剛出道的新人, 都逃不了經紀公司一紙合約的禁錮, 合約在手, 經紀公司可以把你捧上天, 也可以把你狠狠拋下地獄,
1981年, 時年20歲的劉德華順利考進第10期無線電視藝員訓練班。 1982年,劉德華以甲級優異成績畢業後任無線電視臺演員。 跑了一段時間龍套後因主演電視劇《獵鷹》一炮而紅, 之後獲得無線力捧,
1984年, 《神雕俠侶》播出後不久, 無線提出續約五年, 但遭到劉德華拒絕, 這次拒絕續約的代價是原本出演《鹿鼎記》”韋小寶“的劉德華變成了“康熙“。
1985年, 當初簽下的合同只剩一年時, 無線再次向劉德華提出續約的要求, 然而當時劉德華轉戰影壇的去意已決, 所以再次拒絕, 隨後, 無線將劉德華全面封殺, 不但不安排他工作, 也禁止他接外面的工作, 甚至為了讓劉德華嘗到不聽話的苦果, 老闆邵逸夫親自下令:原定劉德華《博愛歡樂傳萬家》的演出被取消,
劉德華一方面尋求與無線和解的方法, 一方面端正心態, 完全放鬆自己, 每天騎馬, 射箭, 游泳, 滑冰, 養精蓄銳, 同時拼命練歌, 以及觀看自己以前演的電視錄影帶, 找出不足之處, 再反復觀看他人的作品, 進行揣摩, 思索, 為解封後進軍影壇和歌壇做充分的準備。
1986年, 邵逸夫主動出面調解, 雙方冰釋前嫌, 握手言和, 劉德華重新與無線簽下新的合約, 這份合約規定, 他可以向影壇發展, 但是在未來10年之內, 他不能替別的電視臺或公司拍電視劇, 作為補償無線的損失, 而無線將每年支付他1000元酬勞, 新合約從他和無線的第一份合約期滿時開始算, 正因為信守合約, 劉德華在往後十年裡從來沒有替其他電視臺拍過電視劇, 而是全力征戰影壇和歌壇, 終成一代天皇巨星。
終成一代天皇巨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