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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王劉德華,就因為拒絕了它慘遭封殺400天

無論明星大腕, 還是剛出道的新人, 都逃不了經紀公司一紙合約的禁錮, 合約在手, 經紀公司可以把你捧上天, 也可以把你狠狠拋下地獄,

很多明星都慘遭合約之苦, 今天就來說一說天王劉德華封殺內幕。

1981年, 時年20歲的劉德華順利考進第10期無線電視藝員訓練班。 1982年,劉德華以甲級優異成績畢業後任無線電視臺演員。 跑了一段時間龍套後因主演電視劇《獵鷹》一炮而紅, 之後獲得無線力捧,

與黃日華、梁朝偉、苗僑偉和湯鎮業組成“無線五虎將”, 出演了《神雕俠侶》、《鹿鼎記》等多部大受歡迎的TVB劇集。

1984年, 《神雕俠侶》播出後不久, 無線提出續約五年, 但遭到劉德華拒絕, 這次拒絕續約的代價是原本出演《鹿鼎記》”韋小寶“的劉德華變成了“康熙“。

1985年, 當初簽下的合同只剩一年時, 無線再次向劉德華提出續約的要求, 然而當時劉德華轉戰影壇的去意已決, 所以再次拒絕, 隨後, 無線將劉德華全面封殺, 不但不安排他工作, 也禁止他接外面的工作, 甚至為了讓劉德華嘗到不聽話的苦果, 老闆邵逸夫親自下令:原定劉德華《博愛歡樂傳萬家》的演出被取消,

劉德華《勁歌金曲》唱片及宣傳片都不能在無線音樂節目中出現, 劉德華參演的電視劇《香港八五》被無情刪改, 在封殺期間, 劉德華只能偶爾參與郵政、體育、兒童聯歡會之類的聯誼活動。

劉德華一方面尋求與無線和解的方法, 一方面端正心態, 完全放鬆自己, 每天騎馬, 射箭, 游泳, 滑冰, 養精蓄銳, 同時拼命練歌, 以及觀看自己以前演的電視錄影帶, 找出不足之處, 再反復觀看他人的作品, 進行揣摩, 思索, 為解封後進軍影壇和歌壇做充分的準備。

1986年, 邵逸夫主動出面調解, 雙方冰釋前嫌, 握手言和, 劉德華重新與無線簽下新的合約, 這份合約規定, 他可以向影壇發展, 但是在未來10年之內, 他不能替別的電視臺或公司拍電視劇, 作為補償無線的損失, 而無線將每年支付他1000元酬勞, 新合約從他和無線的第一份合約期滿時開始算, 正因為信守合約, 劉德華在往後十年裡從來沒有替其他電視臺拍過電視劇, 而是全力征戰影壇和歌壇, 終成一代天皇巨星。

終成一代天皇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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