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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董事、高管減持股份預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 並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特別提示:

武漢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7年6月6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管出具的《減持計畫告知函》, 公司董事及高管胡廣文、金正旺、黃宣澤、毛浩、徐勇、呂向東、余向紅、胡強高、畢梅在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合計不超過555,000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的0.0882%)。 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董事及高管減持計畫的基本情況

1、董事及高管名稱:胡廣文、金正旺、黃宣澤、毛浩、徐勇、呂向東、余向紅、胡強高、畢梅。

2、截至本公告日, 上述董事及高管持有公司股票數量及可出售的公司股票數量具體情況如下:

二、本次減持計畫的主要內容

1、減持原因:個人的資金需求

3、減持數量:合計不超過555,000股, 占公司總股本比例不超過0.0882%

4、減持時間:自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

5、減持方式:集中競價交易

6、減持價格區間:不低於20元/股

7、本次擬減持事項與相關董事及高管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諾一致

三、相關風險提示

1、本次減持計畫實施的不確定性:上述董事及高管將根據市場情況、公司股價情況等決定是否實施本次股份減持計畫。

2、在按照上述計畫減持公司股份期間, 公司將督促上述董事及高管嚴格遵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

3、董事及高管所做出的全部股份鎖定承諾如下:“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 截至本公告發佈之日, 上述承諾嚴格履行中。

4、本次減持計畫未違反《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第四條之規定。 上述董事及高管中, 畢梅在本公告發佈之日的前90個自然日內, 已採取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500股。

5、本次減持計畫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股權結構及持續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公司基本面未發生重大變化。

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

四、其他事項

上述董事及高管在按照計畫減持股份期間, 將遵守《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

五、備查檔

相關董事及高管出具的《減持計畫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漢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七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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