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財經>正文

上海海利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變更持續督導保薦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通證券")作為上海海利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保薦機構, 曾指定王歡先生為公司持續督導的保薦代表人, 持續督導期為2015年5月15日至2017年12月31日。

近日, 公司收到海通證券《關於更換上海海利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持續督導期之保薦代表人的報告函》,

因王歡先生個人原因, 其不再擔任公司持續督導的保薦代表人。 為不影響公司持續督導工作的正常進行, 海通證券決定由肖婕女士(簡歷附後)接替王歡先生擔任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持續督導期的保薦代表人, 履行相關職責和義務。 本次保薦代表人變更後, 公司持續督導的保薦代表人為肖婕女士和周曉雷先生。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6月10日

附件:肖婕女士簡歷

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銀行部副總裁, 保薦代表人, 金融學碩士。 2011年起從事投資銀行相關業務, 曾參與巨集昌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項目、上海海利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專案、武漢中元華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專案、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專案等。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