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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幕交易切勿碰 洩密搭上摯友情

深交所投資者教育中心

內幕資訊是不能說的秘密, 內幕交易是不能碰的紅線。 許多從事內幕交易的人往往抱有僥倖心理, 自認為神不知鬼不覺, 殊不知監管部門對此具有嚴格的防控體系, 內幕交易終歸難逃法網。

小雙對股票市場比較關注, 平時和同學朋友聚會聊天當然也少不了股市的話題。 都說市場上有三種股票最牛:別人的股票, 剛賣掉的股票和想買沒買的股票。 每次聽別人炫耀自己在某某股票賺了多少錢, 小雙都不由自主地暗暗羡慕, 還要半開玩笑地責備那個同學當初為什麼不給大家推薦共用。

有一回, 小雙的會計師同學小芳在聚會時告訴他, 自己正在給DS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專案提供財務顧問服務。 小雙眼前一亮, 雖然平時也偶爾在各個場合聽說各色各樣關於上市公司的消息, 但是同學小芳的這個消息可靠性應該很高, 他籌集了自己的全部資金押注DS公司, 共買入公司股票62余萬股, 買入金額1300余萬元。 不久後公司果然宣佈停牌進行重組。 好不容易熬到股票複牌, DS公司股價如期接連漲停, 小雙擇時賣出股票, 獲利700余萬元。 但是, 小雙還沒來得及跟大家炫耀, 就被告知因涉嫌內幕交易被立案調查, 這回小雙攤上大事了。

依據《證券法》的有關規定, 內幕交易不僅包括利用內幕資訊買賣證券, 還包括洩露該資訊,

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180條關於內幕交易和洩露內幕資訊罪的規定, 小雙的會計師同學小芳為法定內幕資訊知情人, 雖未直接交易公司股票, 但在內幕資訊尚未公開前洩露該資訊, 情節嚴重, 已構成刑事犯罪。 同時, 小雙利用該資訊買賣股票, 涉案金額巨大, 情節嚴重, 亦構成了刑事犯罪。 最終, 會計師同學小芳因洩露內幕資訊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 並處罰金10萬元;小雙因涉嫌內幕交易被判有期徒刑4年, 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金300萬元。

很多人炒股跟小雙一樣喜歡找熟人推薦, 打聽小道消息, 沒有回避內幕交易的意識, 孰不知若一旦觸及法律法規, 那可就不是金錢上的損失這麼簡單了,

內幕交易行為人的人生會因此留下難以洗刷的污點。 廣大投資者要築牢思想防線, 利用內幕消息從事證券交易不僅不能保證獲利, 還將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 遭受更大損失。 投資者在選擇股票時, 應當重視價值投資, 以公司經營業績和行業前景等基本面情況作為主要考量因素。

(免責聲明:本欄目的資訊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 投資者不應以該等資訊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資訊做出決策。 供稿人力求本欄目文章所涉資訊準確可靠, 但並不對其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做出任何保證, 亦不對因使用本欄目資訊引發的損失承擔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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