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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東方明珠新媒體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簽訂戰略合作協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戰略合作不存在重大風險及不確定性。

該合同履行對公司2017年度的資產總額、淨資產和淨利潤等不構成重大影響。

一、戰略合作協定的基本情況

(一)交易對方的基本情況

上海東方明珠新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明珠"或"公司")與凱撒(中國)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002425, 以下簡稱"凱撒文化")簽訂戰略合作協定。 凱撒文化基本情況如下:

公司名稱:凱撒(中國)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類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與境內合資、上市)

法定代表人:鄭合明

註冊資本:50859.027萬人民幣

公司住所:汕頭市龍湖珠津工業區珠津一街3號凱撒工業城

經營範圍:文化交流活動的組織和策劃;多媒體文化產品設計製作;文學劇本創作;影視策劃;影視文化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服務;自有物業的出租;電腦軟硬體的設計、技術開發及銷售, 網路技術開發、技術諮詢, 遊戲軟體的技術開發;生產、加工服裝(皮革服裝)、服飾、皮鞋、皮帽、皮包;服裝、皮鞋、皮帽、皮包的批發、零售(新設店鋪應另行報批)、進出口業務(涉及配額授權管理、專項規定管理的產品按有關規定辦理)。

實際控制人:鄭合明、陳玉琴夫婦

凱撒文化 2015年資產總額為26.7億元, 資產淨額為21.3億元, 營業收入6.33億元, 淨利潤8091萬元。

凱撒文化與東方明珠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

(二)簽訂協定已履行的審議決策程式

本次簽訂戰略合作協定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

二、戰略合作協定的主要內容

(一)合作內容

本著"資源分享、優勢互補、利益共用、共同發展"的原則, 凱撒文化將作為東方明珠在手遊研發、運營方面的戰略合作夥伴, 東方明珠將作為凱撒文化在新媒體領域內的戰略合作夥伴, 雙方建立全方位的戰略合作關係。

雙方的合作關係, 包括但不限於全球動漫、漫畫製作發行、遊戲管道、運營、IP合作、衍生品優先合作、遊戲市場開拓、廣告資源合作及新媒體等相關業務類型,

以整合雙方的技術、商務、管道資源, 以市場需求、擴大雙方在市場的影響力為導向, 雙方將開展全方位合作的工作。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24個月。

(三)協定的生效條件及交易雙方的違約責任

1、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

2、違約責任

若一方違反、或沒有履行其在本協議中的陳述、保證、義務或責任, 則該方(以下簡稱"違約方")即構成違約行為。

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 致使其他方承擔任何費用、責任或蒙受任何損失, 違約方應就上述任何費用、責任或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因違約而支付或損失的利息以及律師費)賠償履約方。 違約方向履約方支付的補償金總額應當與因該違約行為產生的直接損失相同。

三、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通過本次戰略合作, 東方明珠將與凱撒文化建立起長期合作關係。 凱撒文化將為東方明珠提供在二次元文化領域的IP核心變現手段:動漫產品;同時, 將會配合東方明珠和相關公司的文化產品進行導流轉換, 使得東方明珠的遊戲、動漫產品在市場中佔領先機;另外, 凱撒文化會協助東方明珠延展客戶群體, 為主機、端遊、電視遊戲的IP引入和遊戲IP合作產生更多合作機會;依託東方明珠大IP的戰略佈局, 建立起圍繞IP所產生的涵蓋影視、動漫、文學、遊戲多種變現管道, 與東方明珠目前"娛樂+"的戰略產生化學反應, 輻射至動畫、漫畫、遊戲及周邊衍生品的領域。

四、重大風險提示

1、協議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響造成的風險。

2、本協定屬於框架性合作協定, 具體的實施內容和進度將以另行簽訂的實際合同協定為准。 公司將視合作事項推進情況, 及時披露後續進展情況, 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上海東方明珠新媒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3月22日

報備文件:《凱撒(中國)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與上海東方明珠新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之戰略合作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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