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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與帖的區別

碑與帖的區別

趙群

碑和帖是有區別的, 在刻石中屬於完全不同的兩大類。

從形式上分, 即豎者為碑, 橫者為帖。 由於旨在傳播,

所以文字一般都寫得堂皇大方, 工整嚴謹。 帖, 它的藝術目的更濃厚些, 把手跡臨摹下來刻在木上或石上, 再傳拓於紙上, 供人欣賞學習。 由於它大半都是有名的墨蹟, 後人視為典範, 因此人們的習慣, 凡是石刻或木刻傳播下來的拓本, 均統稱之為帖。 碑、帖雖是同為石刻(除帖部分為木刻外), 卻是有區別的。 其區別並不在於石頭的橫豎形式, 而取決於它們的性質和用途, 刻碑的目的, 把名人的事蹟、名勝的沿革以及政令、法令, 禁約等, 將內容公諸於眾。 以便引人注意和保存作用, 帖則是把著名的書跡摹刻流傳的一種複製品。

何謂碑

什麼是碑?有廣義和狹義, 廣義的碑是指鐫有述德、銘功、紀事於纂言等文字的刻石, 如碑碣、摩涯、造像記與墓誌等。

狹義的碑則是指東漢以後, 立于紀念地、建築或墓前、刻鐫文辭的長方形石板。 故碑的含義, 簡言之, “樹石書丹謂之碑”

碑的原義是沒有文字的豎石, 即中國最早的碑, 並沒有刻字, 僅是作為一種標誌。 如周室的宮中, 宗廟、下棺等都可見到。 後經逐漸發展才成為刻有文字的碑, 它用來紀功、表德才刻上文字。 現在見到的碑字, 有廣、狹二種含義。 從狹義來講, 它僅是許多石刻種類中的一種;從廣義來說, 它泛指多種形制的石刻文字。 文字統稱為碑, 也非近時才開始。 清代葉昌熾在《語石》中曾說:“凡刻石之文皆謂之碑, 當是漢以後始。 ”故碑經過含義的引伸, 除帖外, 它是一切刻有文字的石刻的總稱。

何謂帖

什麼是帖?“帖”, 《說文解字》解釋為“帛書也。 ”我們的祖先把書寫在竹木片上的字跡, 稱之謂簡牘:寫在絲織品上的字跡, 稱之謂帖。 可見, 帖本來是指帛書。 後來範圍逐漸擴大, 一般泛指筆軋, 其中包括書信及其小件帛書和紙書。 帖的底本則是通常指手劄、散絹、另紙等, 原來並非為刻石而寫,

後為保存和推廣流傳, 選為纂勒上石, 這種整理出來的東西, 統稱為“帖”。

帖學多自東晉開始, 尤以二王書法為歷代推崇。 帖中最著名的當推《蘭亭序》, 真跡不存, 現在所傳當推歐陽詢摹寫的所謂定武蘭亭最著名。

碑與帖

蔣勳

碑與帖是漢字書法上兩個常用的字。

“碑”指刀刻在石碑上的文字, “帖”指毛筆寫在紙帛上的文字。 魏晉以後, 書法界普遍認為“碑”與“帖”分別代表重拙朴厚和瀟灑飄逸兩種截然不同的書法風格。

魏晉之後南北朝形成了對峙局面, 書法論述也一般習慣把“碑”與北朝連在一起, 稱為“北碑”。 以“二王”(王羲之、王獻之)為主的“帖”, 自然就被認為是流行於南朝文人間的“南帖”。 比如北朝著名的《張猛龍碑》, 蒼勁古樸, 而“南帖”名作王羲之的《蘭亭集序》則靈動灑脫, 兩者大有徑庭。

“碑”還原到原始意義, 是指石碑上用刀刻出來的文字。 這些石碑文字, 最初雖然也用毛筆書寫, 但是一旦交到刻工手上, 負責石刻的工匠難免會有刀刻技法的介入, 這就改變了原來毛筆書寫的線條美感。 《張猛龍碑》字體端方,筆劃厚重,許多線條的風格就不是毛筆容易表現的,那是石匠在刀刻的過程中融入了刀法的俐落、明快、剛硬。因此,“碑”與“帖”書風的差別,或許並不只是北朝與南朝的問題。

一九六五年在南京出土的《王興之夫婦墓誌》、《王閩之墓誌》石刻,刻于東晉咸康到永和年間,永和九年正是王羲之寫《蘭亭集序》的那年。王興之、王閩之也是王氏家族中的精英文人,但是從墓誌石碑的字體來看,卻與王羲之書風完全不同。碑文字體方正,拙樸剛健,點捺用筆都明顯看出了刻工的刀法,不像“南帖”,卻更接近“北碑”。

筆、墨、紙、硯成為“文房四寶”,如果在漢代,是不大可能的,因為漢代始終以竹簡書寫為主,紙的使用微乎其微。魏晉則是竹簡書寫過渡到紙帛書寫的重要時期,王羲之正是紙帛書寫到了成熟階段的代表人物。用“紙”、“帛”一類纖細材質書寫,增加了漢字線條“行走”、“流動”、“速度”的表現力。漢字在以紙帛書寫的晉代文人手中流動飛揚婉轉,或“行”或“草”,瀟灑飄逸,創造了漢字嶄新的行草美學。如王羲之《蘭亭集序》中運筆的轉折,既豐富又精煉,既飄忽又有力,充分體現了“帖”瀟灑俊逸的書法風格。

“碑”是石刻,“帖”是紙帛,從另一個角度看,書法史上“碑”與“帖”的書風問題,或許可以有新的理解。 (選自《漢字書法之美》,有刪改)

碑與帖(1)

碑的稱謂最早始於漢。據清代《說文》學家王筠的考證,最早的碑有3種用途,即宮中之碑,豎立于宮前以測日影;祠廟之碑,立於宗廟中以拴牲畜;墓塚之碑,天子、諸侯和大夫下葬時用於牽引棺木入墓穴。由於這些實用的目的,最早的3種碑上都是沒有文字圖案的。

帖最早指書寫在帛或紙上的墨蹟原作。後來寫得優秀的墨蹟難以流傳,於是把它們刻在木頭、石頭上,可以多次拓制,這樣就把刻于木石上的這些原來的墨蹟作品及其拓本統稱為帖。

認真概括起來,碑、帖有以下幾方面的區別:

1.製作目的不同 最初的碑沒有文字,後來為托頑金之堅以期永垂後世,在碑上增加了文字,並且從最初的隨意刻畫到莊重嚴整、一絲不苟,其主要目的是追述世系、記敘生平、歌功頌德,而不是傳揚書法,所以書者可以是名家,也可以不是名家。唐以前的碑多不署書者姓名,可以看出碑是重內容而輕書寫的。刻帖的目的是傳播書法,為書法研習者提供歷代名家法書的複製品,所以書法的優劣是它的選擇標準。只要是名家的書作精品,即便是隻言片語的一張便條,也照樣收入,很少顧及內容。

2.書體不同 碑的歷史悠久,所用書體在隋以前都是莊重肅穆的篆、隸、楷書。直至唐太宗御筆親灑,才開始有行書入碑。草書刻碑除升天太子碑外,絕少有。而刻帖一事始自趙宋,多數是詩文簡劄,所以行、草書及小楷居多。

3.形制不同 碑是豎立在地面上的石刻,多數是長方形,也有圓頂、尖頂的,雖然有一面字的,但也有兩面以至於四面刻字的。豐碑巨碣動輒丈余高,氣勢宏偉。帖因為多取材于簡劄、書信、手卷,故高度一般在一尺上下,長則一尺至三四尺,呈橫式,多為石板狀,只在正面刻字。另外,帖有木刻的,碑則絕少。

4.製作方法不同 南朝梁以前,碑一般是書丹上石,即由書寫者用朱筆直接把字寫在磨平的碑石上,再經鐫刻。刻碑者往往可以因循刀法的方便而使字的筆劃有風格上的變化,即與原書丹之字略有出入,還有的碑刻甚至未經書丹而直接奏刀。其字融入了刻工的藝術情趣,有極濃的金石味道,非毛筆書寫所能體現,實際上是書者與刻者的共同創造。而刻帖都是摹勒上石,就是先將墨蹟上的字用透明的紙以墨摹下來,然後用朱色從背面依字勾勒;再拓印上石,最後刻,比碑多出兩道工序。雖然程式複雜,但刻帖要求忠於原作,盡力畢肖,每道工序均不得攙入己意,所以精品帖本可以達到亂真的水準。

碑與帖(2)

夏甸清

在農村上小學的時候就得用毛筆寫字,毛筆就是唯一的書寫工具。寫小字的毛筆是用雞毛做的,到後來才有鋼筆。在湖北藝術學院附中學習的時候有書法課了,第一任書法老師是鐘鳴天先生。鐘先生給我的作業打五分,五分就相當於百分制的一百分,他還覺得不夠,又在5字右上角畫個加號,表示比100分還好。曹立菴先生也給我們上過書法課,他寫了一張隸字“數英雄人物還看今朝”貼在黑板上方,寫得非常好,字體秀麗舒展,十分讓人羡慕。後來我學習曹全碑、禮器碑等,大概就是受到曹立菴先生隸書啟蒙的影響吧。

在設計商品包裝的時候,常常要用到書法。包裝上的品名要有視覺衝擊力,我常常感到品名的書寫要在傳統書法的基礎上尋求突破,將各家各派拿來為我所用,並將現代構成融入書法之中才有好的效果。

和朋友聊天,得知書法界有碑帖之爭,有人自詡為碑派,學碑為一路;有人自詡為貼派,學貼為一路。在我看來,碑與帖都很好,都值得學習和研究,融匯貫通,不應有門戶之見。

碑的歷史悠久,唐以前的碑文書體大多為篆、隸、楷字,書法一絲不苟,莊嚴肅穆。唐以後有行、草入碑。碑一般是丹書上石,再經鐫刻,是書者與刻者的合作,刀與筆的功力均現,甚至刀重於筆,深沉有力,金石味特強。

貼的歷史則短一些,始于宋,宋做了大量的工作,臨摹古畫、書法,藉以傳承文化,刻貼就是為傳播書法而生,運用印刷術為學書者提供歷代書法名家的書寫範本。刻貼是摹勒上木或上石,刻工不得摻入己意,要忠於原作,惟妙惟肖的再現原作風采,拓印出來幾乎可以亂真。

碑帖我都喜歡,各有千秋。我們要在學習古人的基礎上創新,書法才能真正的傳承和發展。一管之見,君以為如何?

《張猛龍碑》字體端方,筆劃厚重,許多線條的風格就不是毛筆容易表現的,那是石匠在刀刻的過程中融入了刀法的俐落、明快、剛硬。因此,“碑”與“帖”書風的差別,或許並不只是北朝與南朝的問題。

一九六五年在南京出土的《王興之夫婦墓誌》、《王閩之墓誌》石刻,刻于東晉咸康到永和年間,永和九年正是王羲之寫《蘭亭集序》的那年。王興之、王閩之也是王氏家族中的精英文人,但是從墓誌石碑的字體來看,卻與王羲之書風完全不同。碑文字體方正,拙樸剛健,點捺用筆都明顯看出了刻工的刀法,不像“南帖”,卻更接近“北碑”。

筆、墨、紙、硯成為“文房四寶”,如果在漢代,是不大可能的,因為漢代始終以竹簡書寫為主,紙的使用微乎其微。魏晉則是竹簡書寫過渡到紙帛書寫的重要時期,王羲之正是紙帛書寫到了成熟階段的代表人物。用“紙”、“帛”一類纖細材質書寫,增加了漢字線條“行走”、“流動”、“速度”的表現力。漢字在以紙帛書寫的晉代文人手中流動飛揚婉轉,或“行”或“草”,瀟灑飄逸,創造了漢字嶄新的行草美學。如王羲之《蘭亭集序》中運筆的轉折,既豐富又精煉,既飄忽又有力,充分體現了“帖”瀟灑俊逸的書法風格。

“碑”是石刻,“帖”是紙帛,從另一個角度看,書法史上“碑”與“帖”的書風問題,或許可以有新的理解。 (選自《漢字書法之美》,有刪改)

碑與帖(1)

碑的稱謂最早始於漢。據清代《說文》學家王筠的考證,最早的碑有3種用途,即宮中之碑,豎立于宮前以測日影;祠廟之碑,立於宗廟中以拴牲畜;墓塚之碑,天子、諸侯和大夫下葬時用於牽引棺木入墓穴。由於這些實用的目的,最早的3種碑上都是沒有文字圖案的。

帖最早指書寫在帛或紙上的墨蹟原作。後來寫得優秀的墨蹟難以流傳,於是把它們刻在木頭、石頭上,可以多次拓制,這樣就把刻于木石上的這些原來的墨蹟作品及其拓本統稱為帖。

認真概括起來,碑、帖有以下幾方面的區別:

1.製作目的不同 最初的碑沒有文字,後來為托頑金之堅以期永垂後世,在碑上增加了文字,並且從最初的隨意刻畫到莊重嚴整、一絲不苟,其主要目的是追述世系、記敘生平、歌功頌德,而不是傳揚書法,所以書者可以是名家,也可以不是名家。唐以前的碑多不署書者姓名,可以看出碑是重內容而輕書寫的。刻帖的目的是傳播書法,為書法研習者提供歷代名家法書的複製品,所以書法的優劣是它的選擇標準。只要是名家的書作精品,即便是隻言片語的一張便條,也照樣收入,很少顧及內容。

2.書體不同 碑的歷史悠久,所用書體在隋以前都是莊重肅穆的篆、隸、楷書。直至唐太宗御筆親灑,才開始有行書入碑。草書刻碑除升天太子碑外,絕少有。而刻帖一事始自趙宋,多數是詩文簡劄,所以行、草書及小楷居多。

3.形制不同 碑是豎立在地面上的石刻,多數是長方形,也有圓頂、尖頂的,雖然有一面字的,但也有兩面以至於四面刻字的。豐碑巨碣動輒丈余高,氣勢宏偉。帖因為多取材于簡劄、書信、手卷,故高度一般在一尺上下,長則一尺至三四尺,呈橫式,多為石板狀,只在正面刻字。另外,帖有木刻的,碑則絕少。

4.製作方法不同 南朝梁以前,碑一般是書丹上石,即由書寫者用朱筆直接把字寫在磨平的碑石上,再經鐫刻。刻碑者往往可以因循刀法的方便而使字的筆劃有風格上的變化,即與原書丹之字略有出入,還有的碑刻甚至未經書丹而直接奏刀。其字融入了刻工的藝術情趣,有極濃的金石味道,非毛筆書寫所能體現,實際上是書者與刻者的共同創造。而刻帖都是摹勒上石,就是先將墨蹟上的字用透明的紙以墨摹下來,然後用朱色從背面依字勾勒;再拓印上石,最後刻,比碑多出兩道工序。雖然程式複雜,但刻帖要求忠於原作,盡力畢肖,每道工序均不得攙入己意,所以精品帖本可以達到亂真的水準。

碑與帖(2)

夏甸清

在農村上小學的時候就得用毛筆寫字,毛筆就是唯一的書寫工具。寫小字的毛筆是用雞毛做的,到後來才有鋼筆。在湖北藝術學院附中學習的時候有書法課了,第一任書法老師是鐘鳴天先生。鐘先生給我的作業打五分,五分就相當於百分制的一百分,他還覺得不夠,又在5字右上角畫個加號,表示比100分還好。曹立菴先生也給我們上過書法課,他寫了一張隸字“數英雄人物還看今朝”貼在黑板上方,寫得非常好,字體秀麗舒展,十分讓人羡慕。後來我學習曹全碑、禮器碑等,大概就是受到曹立菴先生隸書啟蒙的影響吧。

在設計商品包裝的時候,常常要用到書法。包裝上的品名要有視覺衝擊力,我常常感到品名的書寫要在傳統書法的基礎上尋求突破,將各家各派拿來為我所用,並將現代構成融入書法之中才有好的效果。

和朋友聊天,得知書法界有碑帖之爭,有人自詡為碑派,學碑為一路;有人自詡為貼派,學貼為一路。在我看來,碑與帖都很好,都值得學習和研究,融匯貫通,不應有門戶之見。

碑的歷史悠久,唐以前的碑文書體大多為篆、隸、楷字,書法一絲不苟,莊嚴肅穆。唐以後有行、草入碑。碑一般是丹書上石,再經鐫刻,是書者與刻者的合作,刀與筆的功力均現,甚至刀重於筆,深沉有力,金石味特強。

貼的歷史則短一些,始于宋,宋做了大量的工作,臨摹古畫、書法,藉以傳承文化,刻貼就是為傳播書法而生,運用印刷術為學書者提供歷代書法名家的書寫範本。刻貼是摹勒上木或上石,刻工不得摻入己意,要忠於原作,惟妙惟肖的再現原作風采,拓印出來幾乎可以亂真。

碑帖我都喜歡,各有千秋。我們要在學習古人的基礎上創新,書法才能真正的傳承和發展。一管之見,君以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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