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
在房價過快上漲的背景下, 近年來全國各地房產新政, 限購政策隨之出臺, 因此很多購房者暫時失去了購買資格, 有些人就想到了“借名買房”的方式買房, 那麼這事兒靠譜嗎?法律上是如何認定的, 且聽專業辦理房產糾紛的陳正斌律師予以分析。
【陳正斌律師解答】
一、關於借名買房的法律效力, 因限購政策既不是國家法律, 也不是國務院行政法規, 雖然在執行時具有必須遵守的約束性, 但並不能據此認定違反該類規定的買房合同無效。
二、借名買房合同雖然有效, 但借名人隨後要求確認其房屋所有權的, 法院一般是駁回借名人的訴訟請求。 原因是, 借名人與被借名人之間屬於借名合同糾紛, 借名人不能基於債權請求確認其房屋所有權!這樣處理既確認了借名買房合同的法律效力, 保障了交易的穩定性, 又沒有支持借名買房的確權,
【借名買房存在的風險】
一、借名買房後, 如被借名人反悔, 借名人將不得不採取法院訴訟方式維權, 容易給自身帶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二、如被借名人私自在房屋上設定抵押或出賣, 在抵押權人或購買人不知情的情況下, 被借名人的行為是合法有效的, 借名人將無法追回該房屋。
三、如被借名人涉及法院訴訟, 登記在其名下的房屋就很可能被法院查封、拍賣、變賣等。
四、如被借名人發生因病或意外死亡, 因房屋登記在其名下, 他的繼承人就有權要求繼承分割, 這會給借名人造成非常大的麻煩。
陳正斌律師chen20996859, 執業于山東新亮律師事務所, 系多檔電視欄目法律點評律師, 精通辦理各類房產、借貸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