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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假“茅臺”背後有多少權力和利益糾葛
一邊是假貨充斥, 真酒難覓;一邊卻是供銷兩旺, 市場火爆。 那麼, 茅臺鎮何以走不出制假售假陰影?
去年10月, 住建部公佈了第一批中國特色小鎮名單, 以生產茅臺酒聞名的貴州省仁懷市茅臺鎮成為127個小鎮之一。 然而,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 很多商家生產低端醬酒, 就會從人的味蕾而延伸至腦幹, 進入意識層面。 這種經由具體經驗抽離出來的感官享受, 往往是茅臺長盛不衰的根源。
因為可以滿足這樣的心理體驗, 眾多假貨順利進入市場。 畢竟,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
基於地方整體利益, 這些年來, 公眾鮮見真正有力度的打假。 即便茅臺集團也只能偶爾發出一些微弱的正名聲明。 就像今年“3·15”期間, 貴州茅臺集團發佈公告公示, 稱只有“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貴州茅臺酒才能稱之為茅臺酒, 其他則屬假冒侵權產品。 但也僅此而已, “高仿酒一條街”照樣生意興隆。
這至少可以透露這樣一些資訊:其一、“茅臺酒”有著專屬的品牌利益, 不得隨意侵權;其二、在茅臺區域酒產業蓬勃發展的語境下, 企業打假力不從心。
此外, 茅臺集團下屬的各子公司、孫公司也因為考核指標的壓力, 而開發了不同系列的品牌酒。 茅臺集團黨委書記、總經理李保芳日前接受《人民日報》採訪時披露, 茅臺集團創新產品品類, 開發了200多個具有茅臺特色的紀念酒、收藏酒、文化酒品牌, 滿足消費者多層次的個性化需求。
在如此內外交攻、扭曲錯亂的市場生態之中, 如何界定茅臺酒, 如何打假, 顯然都不輕鬆。
無論如何, 茅臺亂象不能持續下去了。 這不僅關係到國酒茅臺的品牌價值, 關係到能不能推動中國經濟發展進入品質時代, 更關係到能不能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