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 證監會發佈《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其中針對“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確定發行價格和持股期限”中規定“發行價格不低於發行期首日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 本次發行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這意味著如果是“市價發行”, 認購定增的股東購入股份便無鎖定期。
但是這一改革讓市場一些資金鑽了一個孔子, 那就是短線套利, 尤其是創業板某公司為了配合定增資金離場, 來一個投桃報李的“10轉20”的分配方案, 三天時間四家參與定增的基金公司實現25.45%的浮盈,
雖然從現有法律規章來看, 不能認定該公司有任何違規違法之處, 但是其行為遭遇市場頗多質疑, 實際上在中國歷史上上市公司投桃報李的高送轉為數不少, 也遭遇市場很多質疑, 本次行為更讓市場質疑沒有限售期的市價發行, 市場呼籲證監會更改現有的定增規則, 實施定增鎖定, 防止利益輸送。
於是證監會做了一個順水人情, 取消了沒有鎖定期的市價定增, 要求市價定增鎖定一年, 確實實施了一年的鎖定期, 可以有效規避定增資金的短線套利行為, 減少市場的失血, 也可以讓機構資金參與定增更注重上市公司的未來成長, 有利於價值投資的形成,
實際上高送轉沒有任何限制, 又是大股東可以隨意操作的, 已經成為中國市場的一大弊端, 成為一種利益轉移的載體, 尤其是高送配搭配減持順風車, 絕大部分可以說是無往而不利, 總是能夠滿載而歸, 要徹底改變利用高送轉利益輸送問題, 關鍵在於對高送轉進行規範, 不能讓高送轉肆無忌憚的瞎搞, 高送轉只是財務的不同處理,
其次是對投資者的教育不可或缺, 要讓投資者認識到高送轉的本質, 這就是一場數字遊戲, 而不是上市公司股票投資價值升高。
三是加強市場監管, 嚴厲打擊市場大資金利用高送轉這一噱頭進行股價操縱, 沒有大資金在其中煽風點火的炒作, 市場運行就會更加平穩, 即使上市公司想實施利益輸送也只能望而興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