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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達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為全資子公司賽普樂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海能達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7年7月7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 審議通過了《關於為全資子公司賽普樂提供擔保的議案》, 現就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擔保概述

2017年5月24日, 公司現金要約收購英國上市公司Sepura Public Limited Company(以下簡稱“賽普樂”)全部全面攤薄股份已完成, 賽普樂已成為公司全資子公司。 由於賽普樂公司業務的蓬勃發展, 其在日常經營活動中對保函、信用證、銀行承兌匯票等銀行產品以及融資需求不斷增加,

為了確保全資子公司賽普樂能夠順利獲得銀行融資或滿足其業務發展需要, 公司擬向賽普樂提供不超過人民幣0.8億元或等值外幣的擔保。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被擔保人:賽普樂(Sepura Public Limited Company)

2、 註冊地址:9000 Cambridge Research Park, Beach Drive, Waterbeach, Cambridge, CB25 9TL

3、董事:SMITH, Richard Alexander Buchan和WATLING, Gordon John

4、註冊資本:185,041.24英鎊

5、經營範圍:專業數位對講機、專網通信設備和解決方案。

6、與本公司關係:系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7、截至 2016年 9 月 30 日, 賽普樂總資產為人民幣225,176.14萬元, 所有者權益為人民幣109,875.17萬元, 資產負債率為51.20%, 2016年4月2日至2016年9月30日半年度營業收入為人民幣32,043.47萬元, 淨利潤為人民幣-45,813.37萬元。

三、本次擔保的具體內容

1、擔保方式及金額

擬為賽普樂提供不超過人民幣0.8億元或等值外幣的擔保(本額度不含已通過的擔保額度)。

2、授權期限

本次擔保授權的期限為自股東大會批准之日起一年。

四、董事會意見

公司董事會認為:本次為境外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有利於滿足賽普樂日常經營活動中對保函、信用證、銀行承兌匯票等銀行產品以及融資的需求, 確保賽普樂日常經營的正常開展, 有利於後續更好的整合, 加快實現公司全球化戰略的目的。 同意公司為全資子公司賽普樂提供不超過人民幣0.8億元或等值外幣的擔保, 並同意將該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獨立董事認為:我們對提交本次會議的《關於為全資子公司賽普樂提供擔保的議案》進行了審議, 認為本事項的審議、決策程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及《公司章程》、《對外擔保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

公司為境外全資子公司賽普樂提供擔保有助於滿足賽普樂順利獲得銀行融資或其業務發展的需要, 確保賽普樂日常經營的正常開展, 有利於後續更好的整合, 加快實現公司全球化戰略的目的。 因此我們同意公司向賽普樂提供不超過人民幣0.8億元或等值外幣的擔保, 並同意將該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止本公告之日, 本公司及子公司累計對外擔保總額為0萬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淨資產的0%;本公司對子公司的累計擔保額度為人民幣393,414.38萬元 (含本次擔保額度), 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淨資產的82.74%,

為向全資子公司提供的擔保, 且無逾期擔保、涉及訴訟的擔保、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的損失等事項。

六、備查文件

1、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關於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相關議案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海能達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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