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于近日下發了《關於對互聯網平臺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從事違法違規業務開展清理整頓的通知》(以下簡稱64號文), 通知要求平臺於2017年7月15日前, 停止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開展涉嫌突破政策紅線的違法違規業務的增量。 64號文提出了目前金交所主要存在問題, 預示著監管層將採取穿透式監管方式。
據協力廠商平臺不完全統計, 自2010年全國首家金融資產交易所成立以來, 截至2017年7月6日, 全國共有52家金融資產交易所, 分佈在22個省市。 其中浙江和江蘇最多, 分別擁有5家金融資產交易中心;陝西、遼寧、黑龍江、貴州和廣東分別有4家金交所;其餘15個地區分別有1-3家。
原則上一個省不應該有多個金融交易所, 《關於做好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回頭看”前期階段有關工作的通知》(清整聯辦[2017]31號)要求,
近幾年眾多金融巨頭積極佈局與金交所的業務合作, 涉足金交所業務的平臺既有陸金所、開鑫金服等互金平臺, 也有京東、百度、騰訊等互聯網巨頭和綠地、恒大、萬達等地產大佬。 隨著金交所的不斷發展, 其中的風險也逐漸暴露。 僑興債事件、京東白拿被叫停暴露了地方金融資產交易所的“異化”;輝山乳業的資金困局, 將銀行、網貸平臺和金交所捲入其中。
正如監管層近期下發的64號文所提及的風險點, 目前金交所主要存在資產拆分, 變相突破200人私募上限, 向不特定物件發行金融產品、未向投資者披露資訊和提示風險等問題。
金融產品拆分是金交所與網貸平臺合作的主要模式, 即將一款私募性質的產品包裝成類似“餘額寶”的低風險理財產品向投資人發行, 並且認購門檻低, 甚至幾千元的資產也能參與其中, 造成資產和參與者之間風險的不匹配。 有的金交所將私募資產拆分, 實際上已經突破200人私募上限。
金交所的產品設計非常複雜, 有些產品甚至嵌套四五層。 其中的典型代表是湧金錢包, 湧金錢包雖然套了“浙銀”的名頭, 但浙商銀行並非真正的發行方, 其真正的發行方是浙銀匯智(杭州)資本管理有限公司。
3.金交所迎來整頓互金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7月6日發佈了64號文, 準確的提出了目前金交所主要存在的問題。 另外64號文要求各個金交所於2017年7月15日前,
目前關於地方金融交易所的監管檔較少, 主要為2011年和2012年國務院辦公廳發佈的《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俗稱38號文)、《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實施意見》(俗稱37號文)。 其中37號檔還明文規定了禁止交易場所以及分支機搆的行為:
1. 不得將任何權益拆分為均等份額公開發行;
2. 不得採取集中交易方式進行交易;
3. 不得將權益按照標準化交易單位持續交易;
4. 權益持有人累計不得超過200人;
5. 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進行標準化合約交易;
6. 未經國務院相關金融管理部門批准, 不得設立從事保險、信貸、黃金等金融產品交易的交易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