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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構業務套取費用 平安養老寧波分公司因多項違規被罰59萬

千龍網北京7月12日訊 7月12日, 中國保監會寧波保監局發佈“甬保監罰〔2017〕14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 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簡稱“平安養老寧波分公司”)因多項違規合計被罰59萬元。

資訊顯示, 平安養老寧波分公司利用保險代理人從事以虛構保險仲介業務方式套取費用。 經查, 2015年1月至2016年7月, 平安養老寧波分公司通過寧波中博保險代理有限公司虛構旅意險業務, 涉及保費收入45.45萬元, 手續費15.79萬元。 平安養老寧波分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施俊培為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此外, 平安養老寧波分公司還編制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檔、資料。

經查, 2015年10月至12月, 平安養老寧波分公司部分會議費、業務招待費列支與實際經濟事項不符, 涉及金額5.03萬元。 平安養老寧波分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工作)施俊培為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寧波保監局表示, 平安養老寧波分公司利用保險代理人從事以虛構保險仲介業務方式套取費用的行為,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一十六條第(十)項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六十一條的規定, 寧波保監局決定給予平安養老寧波分公司罰款23萬元的處罰。 同時, 寧波保監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 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條的規定,

決定給予施俊培警告, 並處罰款7 萬元的行政處罰。

平安養老寧波分公司編制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檔、資料的行為,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條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條第(一)項的規定, 寧波保監局決定給予平安養老寧波分公司罰款36萬元的處罰。 同時, 寧波保監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 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條的規定, 決定給予施俊培警告, 並處罰款7 萬元的行政處罰。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是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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