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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為全資子公司提供履約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被擔保人名稱:海投香港

●本次擔保金額及已實際為其提供的擔保餘額:本公司為海投香港提供的本次擔保金額約為9億美元;截至本公告日, 本公司未給海投香港提供其他擔保

●本次擔保是否有反擔保:無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數量:無

一、釋義

除非本公告另有說明, 以下詞語應具有如下含義:

二、本次擔保情況概述

(一)本次擔保的基本情況

2017年3月21日, 海投香港與CGEI簽署了關於買賣CSA股份及相關權益的協議和關於買賣Chevron Botswana股份的協定, 根據該等檔的約定, 海投香港擬向CGEI購買其在CSA的股份及相關權益和其在Chevron Botswana的股份, 總交易金額約為9億美元(交易金額可能根據交割時的營運資本變動等事項進行調整), 海投香港及CGEI應在交割條件全部滿足當月的後一個月的第一個工作日(如交割條件在當月的最後6個工作日內全部滿足, 則應在交割條件全部滿足之後的第二個月的第一個工作日)進行交割。 在南非項目交割時, 海投香港應向CGEI支付未付的交易金額並履行交易檔項下的其他義務。

為擔保海投香港能及時全面履行其在交易檔項下的義務, 本公司與CGEI於2017年3月21日簽署了兩份擔保協定,

根據該等擔保協定, 當海投香港沒有及時履行交易檔項下的義務時, 本公司將以第一債務人或第一義務人的身份履行擔保義務。

(二)本次擔保履行的內部決策程式

本公司於近期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 審議通過了南非項目的相關議案, 全體董事一致同意中國石化為海投香港實施南非專案提供履約擔保。

本次擔保無需提交中國石化股東大會審議。

三、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一)被擔保人基本資訊

本次擔保的被擔保人為海投香港。 海投香港成立於2016年12月1日, 註冊地點為香港灣仔港灣道1號會展廣場辦公大樓24樓。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海投香港的資產總額和資產淨額均為1億美元(未經審計),

尚未開展具體業務。

(二)被擔保人與本公司的關係

為實施南非項目, 中國石化通過全資子公司海投公司設立海投香港, 並間接持有海投香港100%的股權。 截至本公告日, 海投香港為本公司合併報表範圍內的子公司。

四、擔保協定的主要內容

根據本公司與CGEI簽署的擔保協議, 本公司為海投香港在交易檔項下應及時足額支付的全部金額和其他應及時履行的義務向CGEI提供擔保。 當海投香港沒有及時支付交易檔項下的金額或沒有及時履行交易檔項下的其他義務時, 本公司將以第一債務人或第一義務人的身份履行擔保義務。 本公司需以美元足額支付擔保協定項下的被擔保金額。

當以下情形之一最先發生時,

本公司在擔保協議項下的擔保義務將終止:

(1) 海投香港全額且不可撤回地支付了其在交易檔項下的全部應付金額;

(2)本公司全額且不可撤回地支付了其在擔保協議項下與其義務相關的全部應付金額;

(3)CGEI以書面形式免除本公司在擔保協議項下的義務;

(4)海投香港在交易檔項下的義務被CGEI以書面形式免除。

五、董事會意見

中國石化通過全資子公司海投公司設立了海投香港作為南非專案的交易主體, 考慮到海投香港為新設立的公司且暫無收入來源, 根據CGEI的要求, 本公司按照國際慣例為海投香港提供本次擔保。

中國石化董事會認為, 本次擔保系為全資子公司提供, 符合一般商業慣例, 總體風險可控, 不存在損害本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六、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2017年2月28日,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額為188.83億元, 本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擔保總額為189.06億元, 上述數額占本公司最近一期(截至2016年6月30日)經審計淨資產的比例均為2.73%, 無逾期擔保。

特此公告。

承董事會命

副總裁、董事會秘書

黃文生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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