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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無雜念時,就會有一種心無雜念的味道,這味道,當然也能傳染給看畫的人,讓他們心無雜念

正是從塗鴉小品的熱銷上, 我發現, 作家真的是不能跟書畫家比的。

我的小說《白虎關》, 五十萬字, 寫了五六年, 印了一萬冊, 稿費只有兩萬多元。 而我的一幅整張字, 花幾分鐘, 能賣幾萬——當然, 為了熟悉墨性和筆性, 我也投入了不少生命——距那些幾千萬的畫, 仍是太遠了。

那麼我想, 索性, 我也畫畫算了, 不小心畫幅好畫, 遇上個行家, 就能翻譯好幾本書。 這想法, 有趣不?

於是, 我拿起了筆。

沒想到, 不會畫畫的我, 一出手, 竟然是神頭怪臉, 別有味道。

為啥?

因為我在畫時, 仍像摶泥小兒一樣, 只有樂, 只有玩, 而無其他。 這跟我的寫字無異。

這樣, 心無雜念時, 就會有一種心無雜念的味道, 這味道, 當然也能傳染給看畫的人, 讓他們心無雜念。

我不知道, 買我字的人, 愛的是我的字, 還是我字裡的味道?

我寫字、畫畫的秘訣就是玩, 沒想過要超過誰, 當然, 也沒想過要成為大師。 我沒心沒肺地玩。 一手的墨, 一臉的開心專注, 一腦子的沒念頭卻有趣味。

我還時不時的發願, 要是我能畫出好畫, 所有的收入都用於傳播香巴文化。 這一來, 信仰之力帶來滿腦子的熱情, 也賦予了玩一種神聖, 就像我們去那爛陀寺大學遺址朝聖, 跟很多人去那兒遊玩不同一樣。 心, 賦予了相似行為不同的意義, 那意義, 也會帶來不同的作用。 遊玩者, 帶來愉悅;朝聖者, 淨化心靈。 前者作用于一時,

而後者, 卻能利益一生。

當然, 我的玩, 雖然也是朝聖, 但那朝聖中, 也不乏一種滑稽。 我明明知道, 玩筆墨, 我是玩不過那種專業高手的。 我只能玩想像力, 玩趣味, 玩味道, 玩境界——不過, 境界是啥呢?

我說過, 比起具象畫, 我更喜歡自己的抽象畫。 為啥?我的心, 總是筆自由的。 只有不管那些技巧之類, 講心中之氣象弄到紙上, 就會有一種雪漠的味道。

——《一個人的西部》雪漠著

人民文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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