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從塗鴉小品的熱銷上, 我發現, 作家真的是不能跟書畫家比的。
我的小說《白虎關》, 五十萬字, 寫了五六年, 印了一萬冊, 稿費只有兩萬多元。 而我的一幅整張字, 花幾分鐘, 能賣幾萬——當然, 為了熟悉墨性和筆性, 我也投入了不少生命——距那些幾千萬的畫, 仍是太遠了。
那麼我想, 索性, 我也畫畫算了, 不小心畫幅好畫, 遇上個行家, 就能翻譯好幾本書。 這想法, 有趣不?
於是, 我拿起了筆。

沒想到, 不會畫畫的我, 一出手, 竟然是神頭怪臉, 別有味道。
為啥?
因為我在畫時, 仍像摶泥小兒一樣, 只有樂, 只有玩, 而無其他。 這跟我的寫字無異。
這樣, 心無雜念時, 就會有一種心無雜念的味道, 這味道, 當然也能傳染給看畫的人, 讓他們心無雜念。
我不知道, 買我字的人, 愛的是我的字, 還是我字裡的味道?
我寫字、畫畫的秘訣就是玩, 沒想過要超過誰, 當然, 也沒想過要成為大師。 我沒心沒肺地玩。 一手的墨, 一臉的開心專注, 一腦子的沒念頭卻有趣味。

我還時不時的發願, 要是我能畫出好畫, 所有的收入都用於傳播香巴文化。 這一來, 信仰之力帶來滿腦子的熱情, 也賦予了玩一種神聖, 就像我們去那爛陀寺大學遺址朝聖, 跟很多人去那兒遊玩不同一樣。 心, 賦予了相似行為不同的意義, 那意義, 也會帶來不同的作用。 遊玩者, 帶來愉悅;朝聖者, 淨化心靈。 前者作用于一時,
當然, 我的玩, 雖然也是朝聖, 但那朝聖中, 也不乏一種滑稽。 我明明知道, 玩筆墨, 我是玩不過那種專業高手的。 我只能玩想像力, 玩趣味, 玩味道, 玩境界——不過, 境界是啥呢?
我說過, 比起具象畫, 我更喜歡自己的抽象畫。 為啥?我的心, 總是筆自由的。 只有不管那些技巧之類, 講心中之氣象弄到紙上, 就會有一種雪漠的味道。
——《一個人的西部》雪漠著
人民文學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