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號, 廣東一個叫潘金蓮的婦女和馮小剛對簿公堂, 這個叫潘金蓮的婦女以電影《我不是潘金蓮》直接侵犯名譽權為由, 將馮小剛、劉震雲等九人告上法庭。 21日此案庭審, 馮小剛、劉震雲、範冰冰等委託律師出庭, 馮小剛方認為電影中的潘金蓮, 是指歷史小說中的潘金蓮, 不同意庭外調解。 此案將於4月9日宣判。
這事怎麼看?
世上同名同姓的那麼多,
叫潘金蓮的又不是只有廣東的這名婦女,
據新聞報導,
該婦女已患有癌症,
筆者私下聯想下,
這打官司和患癌症之間會不會有聯繫呢?
如果真的要較真, 說馮小剛侵犯名譽權,
馮小剛贏, 妥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