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粕期權規則解讀系列之二
市場熱盼已久的豆粕期權即將上市,
在篇幅龐大的合約規則中,
每個細節都融入了設計者的全面思考和市場的充分論證。
大商所交易部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
豆粕期權合約在設計上遵循了穩健性、可操作性和一致性原則,
充分借鑒了國外期權市場的發展經驗和理論研究,
並結合目前我國市場的實際情況,
儘量貼近市場參與者的使用習慣,
更適合我國期貨市場發展現狀,
更好地發揮期權服務農業經濟的作用。
該負責人介紹,
大商所對豆粕期權合約及規則的設計遵循三個原則:一是穩健性原則,
即在各項業務安排上嚴格控制風險,
並為上市初期的從嚴管理留出空間;二是可操作性原則,
對於交易、行權、結算和風險管理各個業務環節都具有清晰、明確的要求,
同時規則設計儘量簡便、易懂,
便於期貨公司及客戶的具體操作;三是一致性原則,
期貨期權是基於標的期貨衍生出的工具,
大商所期權合約規則設計時,
對很多業務借鑒了期貨交易的做法,
在充分反映期權特性的基礎上,
儘量貼近現有期貨規則,
以便於市場理解和接受。
具體來看,
該負責人介紹說,
大商所將商品期貨合約作為期權的標的物,
而沒有選擇商品現貨作為期權標的,
主要考慮一是商品期貨相較於現貨,
價格形成機制公允,
易於採集獲得;二是商品期貨合約是標準化的合約,
較商品現貨具有更好的穩定性和便利性,
期貨期權行權後,
對獲得期貨持倉可以通過平倉來回避現貨交割環節,
操作便捷;三是商品期貨採取保證金交易,
出入市場便利,
流動性較高,
監管手段成熟,
抗操縱性強。
從國際經驗來看,
國外商品期權的標的也一般為期貨,
如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全部上市的商品期權都是期貨期權合約。
在行權方式選擇上,
該負責人說,
大商所將豆粕期權的行權方式設計為美式期權,
即買方在合約到期日及其之前任一交易日均可行使權利,
這主要是考慮美式期權相對靈活便利,
能夠分散集中行權的市場風險,
定價效率更高。
而且,
在國際成熟期權市場上,
農產品期權基本上都採用的是美式期權。
為有效防範行權後風險,
大商所參照國際慣例,
同時堅持國內較為嚴格的風控制度,
設計了實值期權合約在到期日自動申請行權、隨機均勻抽取的行權配對原則、行權前的資金和持倉檢查、期權雙向持倉對沖選擇以及期權行權後期貨持倉對沖選擇等規則制度。
他舉例說,
投資者在申請行權時需準備好滿足期貨交易保證金要求的資金。
如果投資者提交行權申請指令的同時未能準備足額的資金,
期貨公司不得接受行權申請或者部分行權。
假設投資者行權,
交易所會根據期權行權建立的期貨合約持倉與原期貨合約的持倉合併計算,
數量不得超過期貨合約的持倉限額。
如果數量超過期貨的持倉限額,
那麼確定可行權的期權數量後,
按時間優先順序對申請行權的期權進行部分行權。
這些設計,
將有效控制期權行權時可能發生的風險,
保證期權市場的平穩運行。
在合約月份設計上,
該負責人介紹說,
為更好地發揮期權產品的避險功能,
豆粕期權的合約月份與豆粕期貨一致。
主要考慮到每一期貨合約都有可選擇的期權合約進行套期保值和策略組合,
可以充分發揮期權對基礎產品的價格發現與風險規避作用。
在交易制度上,
他說,
大商所期權交易採用與期貨市場相同的一戶一碼制度和撮合原則。
採用集中交易方式,
按照與標的期貨市場一致的“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撮合。
交易時間為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5:00,
以及晚上21:00至23:30。
每日交易閉市後,
交易所系統將自動處理行權申請,
按照隨機均勻抽取原則,
選擇賣方進行行權配對。
期權行權後轉化為期貨持倉,
與期貨共用一個帳戶,
便於期權行權、持倉和對沖管理。
(C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