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娛樂>正文

天王傑克遜版權稅大戰將見分曉

樂文 洛杉磯訊

傑克遜與鐘斯當年的金牌組合獲獎無數。 WireImage圖

美國傳奇音樂製作人鐘斯(Quincy Jones)與美國流行天王傑克遜(Michael Jackson)合作多年, 曾創作出了很多膾炙人口的名曲。

然而在傑克遜去世後, 鐘斯與傑克遜遺產管理委員會則對兩人合作作品的版權歸屬, 起了爭執。 年過八旬的鐘斯一舉將委員會告上法庭, 這場自2013年就開打的官司, 近日終於將有結果, 本月24日案件進入到結案陳詞環節。

現年84歲的鐘斯於2013年提起訴訟稱, 30多年前, 他為傑克遜製作的歌曲, 被製作公司混音編輯後用在傑克遜的傳記電影《This Is It》以及其他專輯中。 製作公司侵犯他的權利, 他作為製作人並沒有得到合理的製作費和版權費。 因此, 他向傑克遜遺產管理委員會旗下的MJJ Productions製作公司求償3000萬元。

鐘斯的訴訟中稱, 1978年和1985年, 他參與制作了傑克遜的兩張個人專輯, 並與傑克遜達成協議:他擁有重新編輯、混音使用原裝錄影錄音帶的權利。

然而傑克遜遺產管理委員會在未經他允許的前提下對這些歌曲進行混音, 並使用在傑克遜傳記電影《This Is It》以及兩個傑克遜主題的太陽馬戲團表演中。 因此他要求分享版權稅和製作費。

傑克遜遺產管理委員會的代表律師威茨曼(Howard Weitzman)則表示, 鐘斯已經獲得了數百萬美元, 並將繼續得到回報。 此外, 鐘斯並無權擁有傑克遜的原裝錄影錄音帶, 那些都是傑克遜的財產。

本月24日被告與原告律師都在陪審團面前作出了最後的結案陳詞, 陪審團將在討論後決定鐘斯是否應當獲得這3000萬補償。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